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29篇)

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29篇)

时间:2023-01-13 14:08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一:

  “春暖花开,这是我的世界,生命如水,有时平静也有时澎湃,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窗台,其实幸福,一直与我们同在。”这是2013年春节联欢晚会上为我们献上的一曲生命之歌,坚强和脆弱是它美丽的音符。它歌咏着生命的光彩,歌咏着生命的不懈奋斗,更歌咏着生命的顽强。

  初看这本书让我想起我对生命的初次认识是在一年春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生机勃勃用这些词来形容春天是再适合不过了。小河旁一株株翠柳,随风摇摆,散落下生命之种子——柳絮。它们是那么的微小,柔弱,以至于风一吹便可以是它们瞬间消逝,但它们却散发着生命的能量。为了传递生命,它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为了找一寸安歇的地方,它们乘风旅行。也许有的会飞越大海,到达世界的另一头,也许有的会就在近旁落下,无论是谁,都是顽强的,都是生生不息的。

  说到这儿让人不禁想起书中《生命的奇迹》一文,如果说九寨沟风光旖旎,是大自然的奇迹,那么在悬崖间,石缝中绿得耀眼的树那便是奇迹中的奇迹。为什么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还能长出这样挺拔的树?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也许它曾经无意中飘落到这儿,但为了生存,它努力地吸取阳光,从石头中发芽生长,为了生存,挺过了风霜雨雪,烈日骄阳,如此循环,造就了它顽强的生命与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景象。这是一个生命的奇迹。

  自然界中的植物是这样,那么位于自然界顶端的人类又何尝不是呢?身残志坚的霍金、张海迪,虽然面临着生命的考验,但是他们没有退缩,而是继续奋进。

  但我也不得不说,生命也同样是脆弱的。《母亲的奇迹》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用自己的生命谱写的生命赞歌。面对危险中的孩子,她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呼唤,唤醒了脆弱的生命。她患有胆汁淤积综合症,肝脏也不好,就是这样一个随时都可能会逝去的生命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相反,也有脆弱的生命。

  因为遭到了打击,而想自尽的例子叶数不胜数,但我们又何必去在意生活中的不如意呢。我们从发育成形时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考验,我们从众多精子中胜出,得到了生的权力,出生后,面对禽流感,我们又坚强地活了下来,这同样是一次又一次生命的奇迹。

  树苗爬出石缝是为了得到更好的阳光,我们存活于这个世上是为了创造生命的辉煌。“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窗台”这也正是生命的坚强,所创造的一个又一个奇迹。[本内容由 乖乖作文 WWw.guaiweng.com 整理]

  《倾听生命》这本书中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告诉了我生命的真理,生命的坚强,生命的脆弱。我们的生命也如同那脆弱的芦苇,风中的柳絮,不过就如同书中所说:“在悬崖般的困厄中依然倔强地清绿着,生命就能创造出不朽的奇迹!”

  我坚信我们共同拥有着坚强的生命,我们都是生命的奇迹。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起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成长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后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爸爸妈妈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后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妈妈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妈妈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情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妈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天的突发情况,你首先应该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三: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美的悲剧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理想化的生活化的人群。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写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色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地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找到一些新地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地,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地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地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地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地背影单膝跪在天场时,生命地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地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地那一刹那。此时地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地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地“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地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地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地生活。

  也许正是这把钥匙给了草原上地女性活下去地勇气。牧民们虽然纯朴,但也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自己地另一半。但生育是必然地,于是草原上地女性,就用一个新生命地诞生,来宣告自身地成熟和飞越。在男人们出去征战、放牧地时候,女人们把自己地心血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另外一个生命当中。就是这种母性地力量,带给了母亲们新地希望和开始,并代代累积,成为草原上与金戈铁马之声相匹敌地人性地长啸。

  这美好的啸声,该是草原精神的一部分。它纯洁的几乎不含一点杂质,甚至不光对自己的骨肉,对其它的生灵也关爱呵护至极。这是包含了人道主义与悲悯心的呼啸,它在今天,大概随着游牧民族和草原的一点点消失,也开始淡薄了。但如今我从这本书中再一次读到了它,我将沐浴一下心灵,迎接这呼啸声的洗礼。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四: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孤独之旅》,感慨万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杜小康的少年,因家道的突然中落,无奈之下,只要辍学回家,跟随父亲去放鸭。开始走上了他的孤独之旅。在杜小康的这次旅途中,他遭受了恐惧、害怕、经历了一场暴风雨,但最后,杜小康变得成熟了,他也感到自己真正的长大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感触最深的主人公在经历了风雨后的坚强与成熟。人,只有在不断地战胜孤独、挫折、困难后,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

  杜小康的经历,也有着人的普遍性,人,才成长过程中,难免会有困难、曲折、更有暴风雨。人生的路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中不会总是晴天,也会有雨天和雪天的时候。

  小说中的杜小康,当他面对暴风雨的时候,他没有退却,没有畏惧,而是迎难而上,最终战胜了暴风雨,也战胜了自己内心的怯懦。

  是啊!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谁都不能预测暴风雨会何时来临,谁都不能保证人生道路是一帆风顺的,但那些风雨又怕什么呢?只要我们坚定自己内心的信念,即使暴风雨突然降临到我们身上,我们也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总会有突破、战胜它的时候,收获的则是更多的坚强和成功的经验。暴风雨过后,孤独再也伤害不了我们,它成了我们成长中一贴良药,一剂催化剂。杜小康就是我们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哪个人在人生道路上没有坎坷呢?不会遇到雨雪天气呢?

  霍金,一个四肢残疾的人,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下地走路,他只能坐在轮椅上,甚至特开口说话也都很困难,但他没有被命运地不幸所击倒,他依然坚毅地面对人生的挑战,不是战胜了病魔?有了《时间简拾》的辉煌?

  就像我自己,虽然我没有像杜小康那样辍学去放鸭子,没有像他遭遇生活的重担,但有时也会遇上或大或小的挫折和困难,今年的暑假期间,我去学游泳,为了对付明年的中考,我从未学过游泳,对水性更是一点也不熟悉,我也没想过游泳是件难事,不就是跳进水中,蹬两下脚,划几下手,不就可以了?可是当我真正地跳入水中,我就怕得要命,一连好几天下来,连基本的姿势也学不了,面对教练、面对同学,我曾几次想放弃不学了,但我转而一想,天下哪有一学就会的事,不行,一定要坚持,坚持再坚持,心里一直闪着一个念头,终于,半个月下来,我竟学会了,而且游得很快了。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免不了有坑坑洼洼,勇敢地踏过去了,也就踏过去了,如果畏畏缩缩,那么什么事也成功不了。其实,人生要战胜不是高山、深渊,而是你最大的自己,就像杜小康内心的孤独,战胜了自己,就是战胜了困难。

  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雨后有彩虹。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五:

  很多孩子的暑假生活被各种名目繁多的暑期班所占有,有的参加英语培训,有的参加舞蹈训练,还有的在学习书法和写作。

  但是在杨红缨的笔下,城市小学生马小跳的暑假生活却是如此绚丽多彩,刺激好玩,令人回味无穷。小主人公马小跳的暑假是在乡下奶奶家度过的,在奶奶家有会看门的大白鹅,会捉老鼠的大黄狗,会说人话的鹦鹉、还有痴情的大黑猫,以及有理想的小猪黑旋风等各种各样有趣的小动物。马小跳到了奶奶家一会儿忙着帮助大黑猫追求大白猫,一会儿又骑着小猪到处跑,每天过得都非常开心。

  可是,随着他对乡下生活的了解,他发现了种种对保护环境不利的人和事。乡下的农民,有许多人为了增加收入,趁着晚上会到山上去捉果子狸。乡下的野味餐厅为了招揽游客,把各种珍稀国家保护动物捉来,加工成野味。

  到乡下的游客,把各种好吃的东西装在塑料袋里喂野生动物,结果鹿妈妈胃腔里塞满了塑料袋,最后被活活饿死了。山路上有各种贪吃的猴子,拦着游客要各种好吃的东西,不给就耍赖……

  马小跳是一个对野生动物有着深厚感情的孩子,通过学校的教育,他深知要保护野生动物,我们人类才会有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因此,他和几个乡下的小朋友一起,和那些盗卖野生动物的人展开了机智勇敢的斗争。虽然马小跳的行为有时显得很幼稚和天真,但他的动机和结果是好的。比如他让小猪接着三轮车,车上坐着时刻准备给小鹿喂奶的大黄狗,旁边还有一只鹦鹉不停要叫着:“小鹿的妈妈哪去了?塑料袋把她害死了!”但是他的行动唤醒了游人的良知,使游人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再如他拿着照相机去拍摄野味餐厅,最后机智地放走了许多珍稀野生动物;他还找森林警察来抓住了私自圈养黑熊取熊胆的农民;他敢想敢为,机敏率性,爱憎分明,智勇双全。一个在学校里的淘气包在暑假里,却用自己的身心捍卫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极大地打击了那些伤害野生动物的大人。读完《暑假奇遇》,我掩卷深思,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这样的淘气包肯定不是一个优秀学生,但是通过他暑假的种种表现来看,他的表现无异比优秀生更可爱。女作家杨红缨通过这个故事尽情演绎了一个淘气孩子最本真、最善良、最原始的状态,也许她希望通过这个故事唤醒小读者甚至全社会的人对野生动物的关爱之情,也许她通过这个故事在呼唤家长把富有童趣童趣的生活还给孩子。我知道作家杨红缨曾经在学校里当过六年的小学老师,可以说她青年时期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和小学生们一起度过的,虽然她现在已经长期不教学了,但是在她的书中,我仍然能够读出一个教师对儿童未来深切的关爱。看来以后有时间还真应该多读一读杨红缨的作品。杨红樱阿姨,送给我们一个全新的暑假观念。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六:

  《青铜葵花》是一本书的名称,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著作。在看曹文轩其他作品的同时,我了解了曹文轩另外几部作品。

  读到这本书名称的时候,我原以为《青铜葵花》是用散文或说明文的形式记叙一种叫青铜葵花的一种花品。于是回到家我便查找了“青铜葵花花品”可是它仅此一本书而已,并没有叫青铜葵花的花,并且,葵花的品种里,没有青铜这一科属。于是我就纳闷了,《青铜葵花》这一书既然讲述的不是花的故事,那是什么呢?

  之所以我会思考书中的内容,而不直接去了解、查找《青铜葵花》的简介,是因为,我曾受了一位著名作家的启发,他说,在看一本书之前,他会在脑海里把书名理解完,再把书里的内容编排一遍,做完这些,他才会翻开书,看内容概况,如果他的想法几乎吻合的话,他就不再看了,因为他觉得能想得到内容的书是没有意思的,看这本已经知道剧情的书的时间足够你看完另一本你想不到内容的书,不然,你就是在浪费时间!是啊!我对这位作家的理解深有同感,去看一本你学到过里面内容的书简直就是一种消遣,看那本书的时间,完全可以抵上你可以学到新想法、灵感、知识的书看的时间。我又猜可能是一个叫青铜的人与葵花之间发生的故事——但这个念头很快被打破了。

  因为关于《青铜葵花》一书的图片都是一个小男孩与一个小女孩在一起的画面。那么,我想,这本书百分之百是两个分别叫青铜、葵花的人发生的一系列事了吧!我敢断定,女孩是葵花,不是字面上肤浅的理解,而是因为图片上,女孩不是头发上夹着株葵花就是衣服上有葵花的图案,不然就是手里握着葵花,还有一副女孩在葵花田里陶醉的那般神情,这样的理解,应该就OK了吧!看他们的衣着,应该是穷人家的孩子。

  他们应该是用穷人家孩子的样子,演绎了一个金子般孩子的故事吧。《青铜葵花》吸引力真的很大,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查看了这本书的内容简介: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男孩青铜。爸爸的死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使青铜很痛苦,他从心里高喊“葵花!”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看完这段简介后,我不再去思考我的想法是否正确,我只想知道,是什么驱使这个不会说话的小男孩青铜喊出了如此铿锵有力的二字?是人与人之间最纯真的情感吗?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创造了奇迹呢?不去想,也不去说,我迫不及待地去找寻我想要的答案……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七:

  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好像马上就要破裂似的?爸爸和妈妈挪开沙发,没有。爸爸、妈妈走了后我就开始了大厨的活动。捡一片花瓣小心地珍藏,;今天,老师给我们发了一张订杂志的单子,让我们自愿订阅。假如我是一个建筑师,。”梦梦好像看见了我,兴冲冲的向我跑来;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大量有关民族英雄的优秀书籍。其中《江姐》这本书给了我深深的感触。

  这本书写的是《红岩》中江姐的生活原型——江竹筠的故事。讲述了江姐成长为一名共产主义战士的历程,讲述了她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积极开拓,被捕后仍坚贞不屈,顽强地与敌斗争,直至壮烈牺牲的英雄事迹。

  当我读到江姐被叛徒出卖,关在了一个庞大的集中营,严刑逼供,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受着非人的折磨,而江姐却咬紧牙关,一个字也没有说的时候,我被这位女英雄的坚贞不屈的气概深深地打动了,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想: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呀!一般人是难以想象,难以忍受的,十指连心痛啊,是什么超凡的力量在支撑她呢?哦,那就是一种对党的信念,对党的执着!正是这种信念、执着,使她至死不渝,视死如归!正是这种不屈不挠,坚贞顽强铸就了我们中华之魂、民族之魂!学习着英雄,回想着自己,那是怎样的不该,怎样的惭愧啊!在学习上我就是缺乏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缺乏这种始终如一,持之以恒的毅力呀!每当我遇到数学难题,不是去认真思考分析,而是"甘拜下风,知难而退";每当我学一样知识,开始是兴趣盎然,途中要是碰到一点挫折就是唉声叹气,时间长了,便兴趣索然,还往往见异思迁,真是虎头蛇尾,朝三暮四啊。我真惭愧,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却不好好珍惜,而江姐在被捕后,仍在监狱里刻苦学习,与敌人展开不屈不挠的斗争!与英雄对比,寻找不足,使我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奋斗目标!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时,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江姐在就义前还是那么刚强,她从容地穿上玫瑰色的绒线衣,像往常一样梳理头发……我被这位女英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深深地震撼了。这使我不禁想起了《灵魂颂》这首诗:

  你是丹娘的化身,

  你是苏菲亚的精灵,

  不,你就是你,

  你是中华儿女革命的典型!

  书读完了,耳畔仍回荡着江姐的话语:"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正是千千万万像江姐一样的革命英雄,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一片丹心献祖国,终于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作为中华儿女的我们,作为英雄后代的我们,更应该高举先烈旗帜,把赤血丹心献给祖国,为把祖国建设的更美好而努力学习、奋斗!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八: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九: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一:

  看了《提醒幸福》这一篇文章讲述一些生活中最平凡的事件提醒我们什么是幸福,告诉我们怎样去享受幸福。

  人们渴望幸福,却往往在幸福之中,感受不到幸福,发现不了幸福,更不会珍惜幸福。

  文中作者列举了许多生活中提醒灾难的生活现象。比如:小心着凉、小心跌倒;别骄傲、别高兴太早;注意风暴、注意路滑……至于幸福,大多数人都觉得幸福是不提醒也跑不掉的,他们以为好的东西你自会珍惜,或者是他们觉得幸福无足挂齿。这些人早已练就了灾难的从容,却不知道灾难之后的时间是什么?他们太多注重了警觉苦难,而太忽视提醒幸福。正如文中所说的“我们已经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看得见的恐惧和看不见的恐惧始终想乌鸦盘旋在头顶。”的确,假如我们在人生中只看到巨大的苦难,那我们的人生将是多么的灰暗。因此,我们应该多多注意幸福!

  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是朦胧的,很有节制地向我们喷洒甘霖……”“幸福绝大多数是朴素的,它不会像信号弹似的,在很高的天空闪烁红色的光芒……”“幸福不喜欢浮华,它常常在暗淡中降临……”对,实际生活中幸福是平平常常的,是温馨的,而不是强烈的、震撼的。它不与财富、地位、声望、婚姻同步,它只是你心灵的感觉。所以在不顺利的日子里,我们不要悲观、消沉,要学会体会灾难间隙的幸福。正如作者所说:“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也能够说,我很幸福。因为我们的身体是健康的。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最勇敢的人可以依然微笑着说:我很幸福。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也不再存在的时候,那些人类最优秀的分子仍旧可以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经生活过。由此看来,幸福真的需要提醒。一个人忙忙碌碌一生,临终的时候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感受过幸福,这难道是上天的不公平吗?不,这是因为他自己不懂的把握幸福,不懂得提醒幸福,一个乐观的人,是因为他懂得把握幸福,即使他失败恶劣,遇到了挫折,但他仍然快乐,因为他时常提醒幸福,他知道了通往幸福的密码。

  快节奏的步伐,让许多人都感受到了压迫,紧张,可是幸福不会随之减少,只看你对它是不是有诚意,能不能发现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满载幸福的安逸的梦,可许多人都不敢放飞它,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把它放飞吧!让它时常提醒自己要幸福。闭上双眼,让我们面朝大海,感受春暖花开。

  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提高对于幸福的警惕,当它到来的时刻,激情地享受每一分钟!并对自己说,记住这一刻!幸福就会长久地伴随我们。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二: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成全善良》,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带着父亲乘公交车去医院看病,因车上人多,老人并没有座位。一个姑娘起身为父亲让座,父亲一再推辞,可那位姑娘人就不肯放弃,老人犹豫了一下,坐下了。该下车了,老人向姑娘表示感谢。可那位老人为何犹豫呢?并非客套,而是老人臀部有伤,不能坐,但他为了不伤害小姑娘,强忍住了痛楚,成全了小姑娘善良的事。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受颇深。故事中小姑娘为老人让座是一种善良。善良是可以传递的,我深深的被两位主人公的善良感动着。善良是朋友丧气时一个鼓励的眼神;善良是不管演出者技能如何,仍旧给予他的热烈的掌声;善良更是老人那种宁可自己受苦也要成全别人的更高一层的善良。

  读着老人为了小女孩忍痛坐下时,我眼前不禁浮现出老人那紧皱眉头的神情,是他不明白自己不能坐下吗?不,他是用自己那细腻的爱对待这个姑娘,才使姑娘的善心没受到伤害。读者这个故事,使我想到前段时间,我们全校师生为五(09)班的宋佳楠捐款的事。宋佳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家中比较贫穷,没有钱治病。我们不能看着一朵还未绽放的生命之花就这样凋谢,老师发动我们向她捐款,同学们在短短几天的时间内就你十元我五元的捐了捐了三万元。这三万元带着同学们的热心汇到了宋佳楠面前,她得救了。不久前,她又重新站了起来,回到了她的集体中。我们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但令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宋佳楠不仅没用这些钱还清债,又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借了几万元和父母一起建立了爱心基金,想把这份爱继续传递下去,这样就会有更多的孩子恢复健康。宋佳楠同那位老人一样,同样是不仅受到别人的帮助,又自己受苦成全了别人,这种善良是多么令人赞叹。

  读着那位姑娘再三请求老人时,我仿佛看到了她那颗像雪一般纯净的心。那位姑娘在人非常拥挤的情况下仍旧能够起身为老人让座,这在当今社会中也是一种美德。读者小女孩的善举不禁使我想起了《读者》中的一篇文章《一只送上门的獾》。它讲述了在自然灾害时期,因作者脱水要吃肉,母亲便去给他捉獾,但捉獾并没有成功,反倒是獾经常去作者家讨吃的用来喂饱自己的孩子。其实母亲完全可以打死那只獾用来给儿子调养,但她的善心不仅使她没这么做,反而是有求必应,每次都会根据家中的情况给獾些吃的。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与人为善,悲悯为怀。”文中的母亲就像是那名女孩一样,都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通过阅读《成全善良》这个故事,使我深深感受到善良是可以传递的,老人用自己的爱呵护了女孩的善良,那么在生活中我们不仅要懂得给予别人善良,也要学会在某种情况下爱护给予自己善良的人,呵护住别人的一点善,有时就能将颗颗爱心洒满天空。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三:

  波波折折总算把这本长篇小说看完了,总觉得电子书没有纸质的书看起来舒服,电子书总给人一种快餐式的粗读,来不及品位,来不及感动,缺少了一页一页翻书的闲静和指尖磨砂的质感,缺少了一种静气。但是终归还是读完了,没有多么波澜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多少感动,完全是用一种旁观人的眼光去看那个离我比较遥远的另一个世界——吸毒者的世界。

  看完了全书,我特别喜欢看作者的后记,因为从那里面你能看到作者游离出作品本身的心情,毕淑敏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之一,总觉得她的作品有一种余华先锋文学的感觉,总是用自己比较冰冷的视角去看待书中人物的起伏变化,但是读过之后,感到一中冰冷,凄凉。看过毕淑敏的《拯救乳房》、《鲜花手术》和她的短篇小说集,她总是以她军医的经历,从一个医生的视角去写我们所不了解的生活,让我们看到人生中比较不堪的一面,但是不能不说,她写到的确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也许我们看到的是阳光明媚的蓝天,而另一个鲜为人知的黑暗世界就并行于我们看似光明的世界,它像一张无形的网正在反扑光明,但是光明在时刻的挣扎,挣脱,但是那黑暗中的魍魉总是露出他们邪恶的尖牙,时时窥探着我们。

  了解并不可怕,一知半解才可怕,世界上的许多谣言和恐惧都是从无知中产生和传播出去的,看这部小说时,让我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其中在快要结尾处,院长简方宁问护士栗秋知道她未来的丈夫患有性病吗?栗秋很淡然的承认,她说不懂医的人可能听到这个词都非常恐惧,但是我们都知道它其实跟一场感冒病菌差不了多少。对于医学常识匮乏的我们把这个词想的如此的可怕,是因为为了树立正确的观念,对外界的我们说的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段话给我的感触很深,其实有些事情不了解,以讹传讹,把事情传的神乎其神,欺骗了大众的眼睛,所以产生了恐慌和笑话,例如盛行一阵的“盐荒”。

  作品中的人物线索并不复杂,其实简单抽离出来,主要就是以沈若鱼的眼睛看着庄羽怎样吸毒进院,到戒毒成功,对院长简方宁产生一种畸形的情感,到情感的扭曲从而复吸,策划对简方宁的报复,导致了简方宁的自杀。在故事主线索中穿插着一段段吸毒者的故事。就像沈若鱼说的,哪个吸毒者的背后不都有着一个让人痛哭流涕的故事,但是那又能改变些什么呢,有些事情发生了,就要想办法去解决,而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也许当时的情景是有挣扎和痛苦,但是选择吸毒来求得暂时快乐,只是让人觉得可笑和可悲,因为除了选择逃避,你什么都不敢去做;但是吸毒都选择了,又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去做的呢?

  文字促使人思考,总喜欢看完一本书写下点什么,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在自己的脑中留下点痕迹,“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仅以此共勉。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四:

  《孟子梁惠王上》有云:"医者,是乃仁术也。"医术是一门怀有仁爱之心的技能,自古以来众多职业和技能中,唯有医术和医生被称以“仁”之举,可见医者于人之重要。作为医者,可以消除病人的疾苦,减轻伤痛,挽救生命,用古话说便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因此作为医生每一个人都应该本怀着仁爱之心,对患者表以慈爱,关怀,尊重之情。尽心尽力的为着每一个珍贵的生命付出自己的所有。

  《大医精诚》是“药王”孙思邈论述医德的一篇佳作,是一位心怀仁德之心的老者对所有从医之人的提醒和告诫。现代社会步伐快速,科技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然而疾病带来的痛苦却丝毫未减,因此对于医者的要求仍然存在,所以作为学医的我们更应该秉承着医德去对待每一位患者。

  作为医生,首先变得怀有一颗仁爱之心,每一个生命都来得那么不容易,母亲怀胎十月后,忍受时间最无法忍受的痛苦将胎儿生下,十几年的辛苦哺育教导,一场疾病便将这样一个健康的生命体打倒,心疼的痛苦也不亚于分娩时的疼痛,所以作为医者,应该怀有一颗慈母之心,医治患者,将自己放在母亲的角度,用心,用最大的努力去救治,为了天下数不清的母亲……

  然而空有一颗仁爱之心却也是无用的,若无精湛的医术,恐怕也只能束手无策。作为一位医生面对患者,我们应该秉承着“以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去治疗好病人”的原则,在这个医患紧张的社会里,其实每个人都是因为珍惜着生命,为着被病魔折磨死去的人们感到难过,所以作为医生,应该学好技艺,时时刻刻提升自己的医治水平,把眼前的病患当做最宝贵的,尽最大的努力去救人,这样,了解各种医治方法,让自己有了医治百病的能力,就不会空有一颗“怜悯患者”之心,白白看着生命的陨落。

  医生,是与死神最接近的人群,每天都在死亡线上与死亡面对面,所以对他而言,所有的生命都是一般平等,不该有高低贵贱,男女老少之别,在封建的古代,不知有多少贫苦百姓因为身份卑微请不起大夫,又有女子因为男女有别的礼教不治身亡,如今,虽无这些礼教,却也有医生因病者贫富而态度有别,治疗有别的现状,以致对很多人来说,有了“有钱人才上医院”的怨言,作为医生,我们应该一视同仁,所有的患者,不论来自哪里,既来求医,便是需要减轻痛苦,我们应该对他们均怀“仁爱之心”。

  医者,应该用真诚之心,对待每一个病人,正如当初宣誓时所说的,“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辛苦。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终身奋斗!”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五:

  和孩子们一起生活的成人,不仅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也被允许在孩子的世界里生活,这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呀!——津守真

  这本书是津守真老师在一所特殊学校12年工作历程的记录,是一段他与儿童一起生活的回顾与总结。他用爱心、耐心、恒心以及深厚的专业功底构筑的让教育常态回归原点的境界。书中无处不凸显着津守真老师的教育观点,其中的观点引人深思,让人感触颇多。

  一、孩子的行为是有其意义的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不理解孩子,强迫孩子们听从大人的劝导。可是,我们是否真的做到关注到了孩子的内心,从关爱每一个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还是忽视了他们的感受,仅仅把我们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们。因为我们不能够很好的知道孩子的每一个做法背后有着他自身的什么意义,而作为成人就应当去发掘孩子行为的意义,从而更深刻的和孩子进行更深入的互动。

  二、和每一个孩子活在"现在"

  “如果只出于完成任务的动机,在和孩子接触时是不可能从心里感到快乐的。只有轻松地享受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光,即使时间很短,也能和孩子用心沟通。”生活里,成人看到孩子,不是逗他们,就是打断他们。很少会有停留在孩子“现在”的状态。当成人开口与孩子说话,成人并没有与孩子连接,孩子心里是不喜欢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成人发现,自己并不会与孩子交流的真正原因。

  所以和孩子相处的每一个“现在”都是成人和幼儿沟通的时刻,也是双方看到彼此内心世界的最好方式。

  三、孩子是通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

  孩子T和F老师一起把塑料胶带拉长成一个斜面,并用手指上下移动做着下滑的动作。前几天F老师在旁边看到过T玩滑滑梯,所以当T拿塑料胶带玩的时候,F老师就想到T的心里是在想着滑滑梯时的感觉,并马上把T的游戏提升到象征性游戏的层次。

  教育工作与观察思考是密不可分的。保育者在和孩子接触,以身体动作进行互动的同时,也在解读孩子的行动,并对孩子做出回应。

  作为教育工作者,每天都是要重复着怀疑、尝试、感受和思考,当疑问解开的时候也是孩子们向前迈进一大步的时候。而这些疑问的解开就是要教师知道孩子是通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这样,你便会很欣慰的看待每个孩子制造出来的各种状况了......

  从津守真老师的书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启示,我们应该先学会从孩子的角度去观察孩子,理解孩子。作为一名“保育员”,津守真老师记载了12年时间里的许多生活场景和对它的思考。该书的最大价值也在于:“放弃”自己的立场,从孩子的本真中去理解他们,也许这正是教育工作者真正的使命。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六:

  在一个很平凡的午时,我翻开了高尔基的《童年》,心境久久无法平静。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阿廖沙每一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可是气来。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能够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我所期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我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可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期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能够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构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童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

  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坚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七:

  我读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动物传奇故事。洛嘎,达维娅和白眉儿之间的故事。书中所描述了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达维娅与洛嘎第一次相遇是被它追捕。它被洛嘎逼到怒江,可它们却被怒江冲离了岸边,被冲到了偏僻的峡谷。之后它们化敌为友,霸占小岛。有一天,洛嘎的主人找到了这里,洛嘎竟然毫不犹豫的背叛了达维娅。达维娅心灰意冷,便把正在吊桥上奔跑的洛嘎摇入滚滚的怒江之中。最后,达维娅拖着怀孕的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天,达维娅便生产了两个小幼崽,第一个夭折了,第二个却难产。但豺的存活率很低,二死一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第二只小豺的眉间有着一块白斑,边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知自己已经快命不久矣,便为白眉儿的生存有很大的担心。它最终谋害了幼豺小风笛,为了让白眉儿能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不惜杀害别的孩子。

  可几个月后,秃鹫把达维娅的尸体啄食,却被黑蝴蝶(小风笛的母亲)发现小风笛的尸体。知道了达维娅就是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却有权利杀死达维娅的遗孀。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对白眉儿下手。从此,白眉儿就混落到成为最低等的身份——苦豺。

  白眉儿经历了种种苦难,终于被洛嘎的主人调教成猎犬。呵呵,这是不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促使这他们的心理。但它始终是混血,一半猎犬,一半红豺。不会像猎犬忠实一生,也有红豺的控制欲。总之,白眉儿的一生不会平平淡淡,而是危险重重。

  可达维娅的一生有些悲催。因为洛嘎而脱离群队,因为洛嘎而失去她自以为傲的尾巴,因为洛嘎而失去她的青春,懵懂和深爱的他。因为洛嘎的孩子白眉儿而杀了同类,被冠上恶毒的名号……其实都是因为洛嘎,一切灾难都是有他引起的,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可能会更美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的发生了,无法改变。但她为了白眉儿确是的爱惜,不因为它是他的孩子,也是她的。无论怎样,只要它是她的孩子,就算杀了同类又怎样,被诅咒了又怎样。因为她的孩子还能生存。她的母爱是无价的,有限的,针对的。这样的母爱,轰轰烈烈!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八:

  在暑假里,我读到了一本书,起初我以为只有一本,那我看到简介后才发现原来这是一种系列丛书,是由好几本组成的,我开心地想,这下暑假有的看了。我的这本书刚好就是的第一本,它的封面上是一个帅气的少年,他身旁立着一只浑身雪白,高贵华丽的犬狼,犬狼身上坐着一个小机器人,机器人的头上飞着一只棕色的隼,封面背景是一片白皑皑的雪,他们正站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给人一种孤傲、高尚的感觉。

  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本与冒险有关的书,所以爱不释手。书名的下面是作者的名字,他叫雨魔,作家简介中说他非常喜欢动物,尤其是狗,因此我猜这本书一定和动物有关。翻开书,前两张都是插图,从第四章开始介绍内容,先是背景设定,我了解到了这本书是写东元元年的事情,这时的地球人已经过一千年的演化成为了一种新的人类,他们天生具有一种非凡的能力,可以与一种古老的力量沟通,这种力量叫做暗能量。除了新人类,地球上的动物也发生了变化,它们同新人类一样,拥有暗能量,他们就是——宠兽。

  书中的人类可分为两种:新人类和古人类,而新人类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拥有宠兽的宠兽战士,二是通过自身的锻炼是自己变强的亚超人。故事中,新人类的强大力量使得古人类产生巨大的恐慌,因此他们想要彻底消除所有能发现的新人类。我读到这里,越发的对这本书产生浓郁的兴趣,我立刻快速地看完宠兽与人物的简介。从中我得知了封面上的少年叫做兰虎,是新一代的兽王,他身旁的正是宠兽之王,盘旋在空中的是他的另一只宠兽,小机器人是收养他的叔叔送给他的。我花了四个小时读完了全文,文中讲述了主人公兰虎在一次瘟疫中失去了一直相依为命的爷爷,被好心的罗兰夫妇发现,并收养了他。

  一次不经意中,他发现罗阿姨的女儿雅雅丽竟可以用手凝固出冰块来,在他的追问下,罗兰阿姨告诉了他的身份——新人类。一年之后,兰虎到了能够上新人类学校的年龄了,在去新人类学校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新人类联盟的阻拦,新人类联盟声称保护新人类,实际上却是个为了获得利益而不择手段的邪恶组织。经过一场战斗后,他们终于击退了坏人,看到这里我一直悬着的心一下子掉下来了。故事中,还讲述了兰虎认领宠兽的事情,当我看到凡亚因妒忌兰虎得到兽王而扑上去使小犬狼刚出生便残疾时,让我气得咬牙切齿。

  当我看到兰虎与好朋友风柔经历大风雪时,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看到兰虎机智地与敌人周旋时,我又不禁为他的机智勇敢而赞叹……《兽王》我最喜爱的系列丛书,从中我能学到人物善良勇敢、机智警觉的精神,我期待有更多的《兽王》出版,因为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九: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大家一定都看过。它讲述的是一位叫鲁滨孙·克罗索的英国人由于一心想出海,导致不幸流落到一座沓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到了岛上怎样定居,怎样安排生活,怎样捕猎,又如何从野人手中救出俘虏,最后怎样获救回归祖国。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甚至自己做了一个磨刀石;捕了小羊、小狗,还有会说话的鹦鹉;种了小麦、稻子,用这些粮食,做了面包。自己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使岛上鸡羊满圈,粮食满仓,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他那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水果吃,有大米吃,有陶器用,有蜡烛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日记写,还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一处是城堡,一处是乡村别墅……鲁滨逊靠自己的力量,变成了一个大富翁。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这让我懂得了,勤劳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甚至生的希望。

  读完之后,我不禁深刻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还是会造小舟,会运船上的东西?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吃饭还要爷爷奶奶伺候着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会打猎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打只鹦鹉,来陪自己说说话,解解闷呢!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

  命运在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

  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

  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

  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虽这一切实属不公,但在不公之下,才有余音缭绕的战歌!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一:

  今年春,忘了是几月几日,先生拿出三个紫砂杯,让我从中选一个,说是在文化城那边买的。我一眼看上其中一个上有“修心养性”字样的杯,盖上还有一个小“太极”。由喜读《道德经》到偏爱与“道”有关的书和物,这就是“爱屋及乌”吧。

  《老子》第二十八章我觉得对“修心养性”是有帮助的,他教人顺乎自然、安守清静、无为、不争之心、为天下式。二十八章曰: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如要解释这段话,就是说:

  知道要用雄(刚强)的手段保护自己,可却不与人争雄,反而甘心守雌(柔顺),这样,就会如天下溪流归注,得到天下人的归服,最高的不变的德不离散,他更能回返原有的童心(赤子心),达到纯真的境界。所以有“小儿是神的肯定”之说。

  知道要显露表现自己,使人知道自己光明的一面,却不与人争表现,而甘愿隐伏,甘居黑暗。这样的人能成为天下人的榜样和典范,其最高的不变的德不会出差错和过失,而能返朴归真,回归于纯天然而与道合一(无极乃太极之母)。

  知道光荣和富贵的一面,却不与人争光荣与富贵,而甘居耻辱和平常。这样的人心胸开阔,得天下人的归服,其最高的不变的德是充足的,更能复归于万物的本来,朴是至真至纯的。

  朴被破坏,朴散成为具体的器物。圣人在朴被破坏的基础上,以浑朴的原则建立管理和领导,所以,善治和完美的管理是顺天道,使万物各遂其性而行,也就是依从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主张顺乎自然,一切不要勉强。人工有损自然,因为天地也是受大自然的驱迫,而不自主的在那里不停的工作。大自然是什么?便是万能的天道。所以人当服从天道,不能自作主张。庄子说:“吾在天地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也就是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

  老子主张清静无为为人道之极轨,守不争之德,守住清静、柔弱、抱一、寡欲之心,遵循自然、玄妙的法则修行。我们凡人如照此修心养性,对身心健康是大有好处的。

  今天中午听一位医生谈某文章上说,把病人分两组:一组服药,一组学《道德经》,几个月后,学《道德径》这组的疗效好过另一组;我想,这可能就是人们说的,心病(烦恼心)还需心药治。人回归于自然之心,也就无所谓心病了;这也就是佛法讲的清净无染之本性,本性清净无染,何来心病?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二:

  昨天终于把张磊的《价值》看完了,说实话,有点失望。

  这本书有四个部分

  一是张磊的个人经历。

  二是投资的案例。

  三是投资的理念。

  四是一些活动对话和演讲稿。

  个人经历没好说的,就是类似自传的性质。投资的案例,提到了挺多的公司的,但是大部分都停留在比较浅的叙述上。对于理解案例里的公司的,帮助不大,特别是上市公司,还不如看年报和研报来得更详细些。

  投资的理念,占了挺大的篇幅,但更多的是从一个大的投资机构的角度去谈投资。投资的资金量可以很大,阶段可以很早,可以多次参投,甚至还可以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变革中去。这些,和大部分的个人投资者也就是散户都没啥关系。

  对话和演讲稿,提到的种种,大都也是时常见到的,没有新鲜感。不过总结下来,读这本书,至少能了解高瓴的投资风格。比如长期主义,比如强调为社会创造价值,比如以创业者的心态做投资。

  这和散户们常说的,买入一家公司的股票,和公司一起成长,差异不是很大。当然,散户并不会像高瓴这种机构一样,有机会参与到公司的实际业务中。

  回到开头说的”有点失望“,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书中写的很多东西并不是一个散户想看到的。

  比如散户想看的是,如何择时,如何择股,如何配置等等。这就有点像,去电影院看一部电影,原来的期待是到一部特效大片,看完才发现,其实是没什么特效的文艺片。并不是说电影不好,只是内容并不是你所期待的。这让我有了进一步的反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每天看书了。

  阅读的”有用“大部分时候,都不是即时性的。就是看完一本书的时候,也许书中的大部分内容对当时的你来说,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也许只是书中的少部分观点和内容能让当时的你有所触动,能产生一些共鸣。而大部分,在阅读的当时,可能是无感的。

  比如《价值》这本书中提到的对创业公司的投资,大多数散户可能都是无感的,因为没有接触过。但这并不表示这些内容就没用。也许在未来,某些散户可能成为投资机构的合伙人,那么书中分享的经验也许就是可借鉴的。或者,未来这些被投资的公司上市了,那么对散户来说,了解这些公司上市前的历史,特别是投资机构投资时对行业的看法,也应该是很有用的。

  所以读书,更多的是日常的积累,在脑海中留下一些信息,形成一些记忆。也许书中的很多观点在阅读的时候没有感觉,但未来的某天可能会因为遇到某些事情而深以为然。

  有点开心的是,看这本书的时候,重新养成了读书的习惯。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三:

  今天我把谢倩霓阿姨写的《草长莺飞时节》,感触很深。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位叫柳莺莺的十六岁女孩,很幸福快乐,他的生日在美丽的阳春四月。而且十六年来,每一年她的生日都是春光明媚,小鸟欢笑的日子,为此他感到很开心。可是,在她十六岁的的生日后,当学校要搞活动的时候,她准备以《草长莺飞时节》这首歌为曲子跳一支舞。但是,在他跳舞准备去借演出服的那一天,不小心被一个叫陈小勇的男孩用篮球砸中了头。没想到,她生命中第一个不幸的日子来临了。在头被砸中的后几天,她从左部分的嘴唇、到左手左腿左脚,都动不了了。她的妈妈大惊失色,忙带她到医院去看。一看不得了,由于脑部受到撞击导致左脑一根血管发生渗漏,渗漏出的血凝聚成了血块,压迫了左脑神经,所以被压迫的神经慢慢的是左边器官失去了协调能力。必须要打开脑袋做手术,不然的话会危及生命。柳莺莺感觉很伤心,在做手术之前,她的一头美丽的秀发被剪掉了,她很心疼,流出了眼泪。可是当那个害人的血块被去掉之后,它似乎还不甘心,柳莺莺的腿脚还没有好。走都走不了。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了,还没有好,她差点绝望了,但有了同学老师们,那位叫林叶红的女孩小保姆,还有吹萨克斯管的残疾男孩张向峰,她的好朋友罗丹荔的鼓励和陪伴,她变得更坚强了,虽然到后面残疾了,她也没有悲观,而是去快乐的面对下一个美妙的四月……中间就是故事了。不多讲了,你们自己去看。

  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坚强。一个人在忍受生命对自己的不公平时,不能去退缩害怕,更不能有想轻生的念头。而在这本书叫柳莺莺的女孩,并没有畏惧困难,虽然自己吃了许多药片激素,还剪了头发,使自己变得又胖又丑,但她并没有对生命和自己放弃,而是试着去开始新的生活。虽然她有时也会难受,也会哭,但她最后还是坚持度过了人生那几个最灰暗的日子。同样受到生命磨难的两个人一起望着天空,一个人看到的是美丽的晴天白云,还有小鸟在欢声笑语,他笑了笑;有一个人看到的是乌云密布的天气,马上就要下大雨,只只乌鸦传来呜咽的声音,他哭了;为什么两个人看到同样的天空却不同呢?因为他们自己的心态不同,自己看待磨难的态度不同,心里看到的东西也就不同。所以,我们不能去畏惧生活中的种种挫折,比起柳莺莺,我们还能说些什么?

  我觉得这本励志小说对我们的启发会很大,至少从故事中我们能了解到一个不服输,不怕挫折的女孩。虽然她的外表变了,变得有点丑,但是我们相信,她的心灵永远是美丽纯洁的。

  去看看这本书吧,也许你会得到很深奥的领悟和启示。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四:

  奥运会不仅仅是胜利者的舞台,也不仅是成功者的奖牌、鲜花和荣誉,奥林匹克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参与!只要参与了,你就是一个勇敢者,一个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只要你拥有“永不放弃,敢于拼搏”的顽强信念,你就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值得我们感动的人;只要你怀揣“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你就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这就是我读完《奥运传奇》故事这本书后最真切的感受。

  正因为这本书里一个个感人的真实的故事,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尤其是书中的德里克雷德蒙德,成了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出生于1965年9月3日的德里克,从小就拥有运动天赋。7岁那年,他的爸爸就将他送进了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重点训练放在了400米跑步上。德里克刻苦训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985年,刚满20岁的德里克以44.82秒的成绩打破了英国国内由大卫詹金保持了10年之久的400米跑的纪录。两年后,德里克又以44.5秒的成绩把被罗杰布莱克抢走的英国400米跑纪录重新夺了回来,并将它保持到1992年。他多么了不起啊!

  天有不测之风云……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彻底结束了德里克的奥运之旅。当时他已动过5次手术了,最后一次就在1992年的4月,当时距离奥运会不到5个月的时间了。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海风中,德里克再次站在了奥运会400米的起跑线上。当他进入决赛比赛时,因为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坚强的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强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一步地向终点靠近,完成了这段比赛。尽管德里克是这场比赛的最后一名,但全场65000名观众看到这感人的一幕,都肃然起敬,为这位演绎着奥林匹克精神的运动员热烈鼓掌,掌声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为德里克的奥运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是中国运动员刘长春,却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早早地离开了奥运的舞台。为了参加洛杉矶奥运会,刘长春在海上漂泊了20天,当他赶到美国时,奥运会已经开幕。因为体能的问题,刘长春在次日的比赛中发挥失常,在100米和200米的比赛中早早出局。但刘长春却因此写进了中国的奥运史上,因为他是第一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我知道德里克雷德蒙德和刘长春只不过是奥运会中感动世界的100个精彩瞬间中的两个,但是从他们身上足以概括《奥运传奇》中的精髓:“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的信念,那么我们就能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画上一道最绚丽的彩虹。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五:

  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來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來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但是,倘若一个人在分岔路口徘徊,在泥泞的土地上摔倒时,有一个人为你指明方向,向你伸出援手,那是何其幸运啊。跟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在这条路最险峻的地段,互相扶持,互相勉励,并肩作战,时刻充满斗志;在越过高山,穿过森林,看胜利曙光时,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分享喜悦。倘若真的遇这样的人,就跟他结伴而行吧,毕竟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孤独寂寞,而这条路的尽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六:

  愚岁值二九,时读高一,习《过秦论》上卷有所得,随尝制小记以供随谈相议,然,才疏学浅,陋见微薄,诸君若有卓识,可随贴发之。

  有西汉贾谊者高士也,作《过秦论》三卷。

  观上卷,无非一陈,二叙,三问,四答。 陈:孝公嬴渠梁在位的时间有王天下的大志,秦国占据函谷关的险固,拥有雍州的地皮,君臣上下同心专心保卫手里的本钱,谋取周王朝的权利,在当时,有商鞅辅佐孝公,对内,修立法度,积极的让国民耕种纺织,构筑制造守备和战役的工具。对外,实行连横计谋,使六国诸侯内斗。于是秦国人不费吹灰之力便攻下了西河之外的地皮。

  秦孝公据肴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翻开课本,看见“过秦论”三个大字散发着威严的光芒。在没看《过秦论》这篇文章之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力量如此强大的秦国竟会被戋戋一个小小的陈涉所动摇。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诸侯恐惧,会盟而谋而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当此之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重士,约从离横,兼韩、魏、燕、赵、齐、楚、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昭滑、楼绥、翟景、苏厉、栾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儿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

  翻开课本,看见“过秦论”三个大字散发着威严的光芒。在没看《过秦论》这篇文章之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力量如此强大的秦国竟会被戋戋一个小小的陈涉所动摇。

  历史虽然已经已往,但历史留给后人们的思考倒是永久值得我们去寻找答案的。

  秦国初期,“内力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施行的是暴政。所以秦国能够在七国中迅速崛起,雄霸天下。所谓的“仁”,对付个人而言,就是宽容,是仁爱。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该要仁爱。

  现代如此,近代同样不乏这样的例子。

  “负荆请罪”是流传于中国几千年的典故。廉颇“负荆请罪”的行为报告我们:他放下了妒心之心,放下了仇恨之心,这是廉颇这是对蔺相如的仁爱。蔺相如不计前嫌,原谅廉颇,是蔺相如对廉颇的仁爱。因为仁爱,两大重要人化干戈为玉帛,以过事为重,传为千古美谈。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七:

  《塞下曲》——卢纶

  卢纶,大历十才子之一,中唐诗人。诗风昂扬,铿锵有力。这首著名的《塞下曲》是改写《史记·李将军列传》中的一小段。由原来的三十三个字,改写成二十个字的五言绝句。作者蒙曼即写出了改了哪几处,又说明改写的好处?不读诗,不知诗好;知诗好,却不知诗好在何处?蒙曼却能从我们想不到的视角去分析、解读。读后,让人有恍然大悟之感。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四时有诗,古代和今天,就相遇在美妙的四时之诗中。《四时之诗:蒙曼品最美唐诗》中蒙曼让诗篇与读者对话,读者看到的不仅是四季的美景,还有唐人的生命轮回。

  本书值得称赞的还有目录的编排,以立春开始,以春节结尾,二十四节气和节日点缀其中,正好与我们的轮回和圆满吻合。

  成语汗流浃背:汗流浃背[hàn liú jiá bèi],意指“汗流浃背”指汗流很多,湿透了背部,本用以形容非常惭愧、惊恐的样子。语本《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後亦用以形容工作辛劳,汗出湿背。[源]《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孝文皇帝既益明习国家事,朝而问右丞相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勃谢曰:“不知。”问:“天下一岁钱谷出入几何?”勃又谢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对。於是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谓谁?”平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典故]“汗流浃背”原作“汗出沾背”。西汉初年,由於惠帝才智平庸,朝政由吕太后把持,并分封其家族兄弟为王。吕后去世後,太尉周勃带兵诛杀吕氏诸王,铲除吕氏的势力,并迎高祖刘邦的另一个儿子刘恒为帝,是为汉文帝。文帝即位後,右丞相陈平认为周勃平定吕氏之乱,巩固汉室的天下,功劳比自己要大得多,於是自愿将右丞相的位子让出。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周勃成为群臣中地位最高的右丞相,陈平则降为较低的左丞相。有一天早朝时,汉文帝问周勃说:“国家一年判决的诉讼有几件?”周勃过去都是掌管军事,对这些事情并不了解,只好回答不知。文帝又问:“国家一年的税收支出又是多少?”周勃也太不清楚,只好又回答不知。文献中使用“汗出沾背”来形容周勃对政事一问三不知,心里感到十分着急、惭愧,汗流了满身,背都湿透了。後来“汗流浃背”这句成语就由此演变而出,形容非常惭愧、惊恐的样子。亦用於形容工作辛劳。

  成语绣口锦心:锦、绣:精美鲜艳的丝织品。形容文思优美,词藻华丽。如:唐·柳宗元《乞巧文》:“骈四骊六,锦心绣口,宫沉羽振,笙簧触手。”又如:俺小姐花容月貌,王解元绣口锦心,正是一对夫妻。——明·陆采《明珠记·送愁》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八:

  “魔力眼睛,闪闪亮亮,发现特点,有序观察。”这是什么咒语?原来是樱桃老师的魔法小窍门。当作文遇上魔法,一切都变得那么神奇、那么有趣。

  一对有趣的母女合作一书——《魔法微作文》,妈妈刘雅萍写童话,女儿王晗驰画插图。一次偶然的机会,看了王崧舟老师的推荐,买回了这套书。很长一段时间没空去看它,突然有一天,发现我儿子捧着书傻乐,看得入了谜,跟他说话也爱理不理。带着好奇心,我和儿子一起看了起来。

  这本书确实有魔法!就拿写人来说吧,每个人都有特点,怎么写好是难点。樱桃老师的魔法作文给我们创设了一个情境:樱桃老师正在上课,黑太狼冲进了教室,只要同学们启动魔力星星眼仔细观察它,用几句话说出它的特点,它就会慢慢变小,最后就消失了。有的同学说话没有条理,非但没有让黑太狼变小,反而被黑太狼嘲笑“颠三倒四、乱七八糟”。什么样的语言才会让黑太狼变小呢?同学们抓住一个特点,有条理地说出黑太狼、同学、自己、小客人的样子,最终让黑太狼变得像小老鼠那么大。谁能彻底把黑太狼消灭掉呢?那就需要同学用几句话把某人的特点说给爸爸妈妈听,也可以写下来。故事后面的“魔豆秀秀场”就是同学们大展身手的地方。这就是魔法微作文,尽管你一直在与作文元素相遇,但是你浑然不觉。这样的书,孩子怎么会不喜欢?

  王崧舟老师在给这本书写的序中提到:故事与游戏,是上帝赐给儿童最美的礼物。反思我们的作文教学,有的老师经常在课堂上大谈作文知识、作文方法、作文技巧……可是很多学生一脸茫然,他们还是不知道怎么去写作文,还是对作文没有兴趣,这是多么失败的事情啊!

  《我的魔法微作文》是一本好玩的书,也是一本切实受用的书,这本书带领孩子走进童话世界,会让孩子不知不觉爱上作文。例如:我们经常教育学生要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才能写出好作文。这本书就从发现一个特点、抓住一串动作、细看一种表情、观察一件物品、欣赏一处风景各方面去培养学生观察的能力,但是没有强加给读者。而是借助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让读者走进温柔的“作文陷阱”,通过魔法小窍门让学生懂得写人要“发现特点,有序观察”;写动作要“一串动作,个个分解”;写人物表情要“喜怒哀乐,细看清楚”;写物品要关注“形状大小,颜色图案‘;写风景要注意“远近上下,颜色特点”……

  写到这里,我忽然发现,看了这本书之后,我的语言风格发生了一些变化,有的语句居然有点像樱桃老师的风格了,想必这就是魔法作文的魔力吧!作为一名语文老师,绞尽脑汁让学生不怕作文。“学生兴趣是关键,只有喜欢,才能写出有意思的东西。”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怎样才能落实到作文教学中,我们仍需不断思考、不懈努力。

  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二十九:

  中国近现代作家中最喜欢的就是老舍,因为字里行间所透出的那浓浓的"京味儿"仿佛是京剧韵味十足的唱腔,几分苍劲,几分悲凉。之前从未听说过老舍《鼓书艺人》这部小说,直到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看到它,后来才知道《鼓书艺人》是老舍在1948年至1949年间于纽约写成。因中文原稿遗失,是根据英文译本《The Dram Singers》由马小弥再译的中文。虽然如此,但读来依然是那不变的回味和专属于那个时代的深深的悲哀。

  说起鼓书艺人,两片云板,清脆如击罄。一柄三弦,玉珠落银盘。竹节鼓架,撑起一台戏。一如故事中的方宝庆,"挟琴负鼓,浪迹江湖,把愉悦送给世人,把教化留在人间"。声音如波涛,浑厚有力,说、唱、做都表现的尽善尽美。可是有多少人懂他那精湛的唱功呢?人们喜欢看的只是琴珠那轻浮的表演,即便他们如何的身正影直,秀莲如何洁身自好,人们依然是带着有色眼光来看待他们。无论方宝庆如何小心翼翼,谨慎做人,依然无法跳脱过去艺人"一辈子作艺,三辈子遭罪"的魔咒:宝庆胞兄宝森被日军炸死;女儿秀莲与进步作家孟良的婚事告吹后,又被张文糟蹋;嫁出去的女儿大凤也被抛弃。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人与人的关系因参杂了太多成分而变得不可捉摸,不同阶层的人个性鲜明得如同水和油。方宝庆的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只要他还活着,他都义无反顾的担负起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他擅长与人交往,无论是地痞流氓还是军阀豪强。他能屈能伸而又坚持原则,还怀揣着梦想。秀莲只是他的养女,那时人们对于养女的概念基本等同于丫鬟,但宝庆对于秀莲的至情至意却超过了自己亲身女儿。他处处为秀莲着想,教育她正视自己的职业,珍爱自己的身体,这一切都和他的老婆形成强烈的反差——一个尖酸刻薄的胖女人。她的意识中早已根深蒂固的把秀莲的命运定位在最低贱的坐标上,她的眼里秀莲无权反抗,唯一的选择就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她的安排。作为同一个阶层的小人物,她却要凌驾他人之上。她自私自利,甚至吝啬母爱,无情的把秀莲拒之门外,丝毫没有同情心。还好有两兄弟的深明大义,秀莲才不至于悲惨的任人宰割,躲过地痞流氓的胡搅蛮缠,避免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军阀老头子当第五个妾。

  也许每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你在其中都能看到一个时代的缩影,一如《鼓书艺人》,那些被刻进文字的历史,还有无时无刻不闪烁着的善良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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