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篇一: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州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及民法典贯彻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及责任分解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_年7月16日,州委书记刘文新主持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在家州委常委、其他州级领导干部、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均就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专题学习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博亲自协调,邀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傅智文赴黔西南州通过视频方式为全州广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
二全面铺开,形式多样开展宣传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组建州、县两级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由讲师团成员赴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20_年8月11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方式,赴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开展两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文艺活动,参与群众2000余人,在长流乡掀起了群众学法热潮,同时也为全州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积极发挥州内主流媒体作用,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兴义频道等平台每周播放六次《民法典》宣传短片,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积极联系州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报道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全州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街道、流动载体等均部署张贴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图画,在全州营造浓厚民法典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利用赶场天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宣传民法典。其中册亨县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到新市民安置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受到群众热烈欢迎。[本内容由 乖乖作文 wWW.Guaiweng.com 整理]
今年是实施民法典的第一年,根据省厅关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制定了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并于3月21日选派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赴望谟县郊纳镇为100余名乡镇党政干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以此带动全州141个乡镇基层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民法典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县市、新区及单位对民法典宣传贯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未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学习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学习宣传主要体现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群众对民法典的基本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三是部门协同宣传效果不佳。民法典宣传贯彻是各级各部门共同责任,虽然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民法典宣传贯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社会面宣传未能持久广泛开展,有一阵风的情况,未能形成声势浩大持久发力的宣传态势。
五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法典宣传方式不到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特点,在运用“双语”开展民法典宣传投入、谋划和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在黔西南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法宣办牵头,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特别是将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开展好州级示范宣讲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新区对所有乡镇、村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做到141个乡镇及所有村组干部宣讲培训全覆盖。举行全州性国家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多层次民法典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提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民法典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清理规范。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认真开展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活动。由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生态环境侵权修复制度等完善落实。推进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四是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民事、刑事检察工作及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202x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篇二:
近日,襄垣融汇村镇银行侯堡支行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扎实做好此次活动,侯堡支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前期,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具体内容,把内容学懂学透弄明白,更好地为广大客户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履行金融机构民法典宣传义务,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侯堡支行利用辖内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宣传口号,在厅堂内向客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页,宣传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增强金融消费者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不仅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而且引导群众自觉做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为法治建设增添一份力量!
202x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扩宽普法宣传范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近日,美兰区检察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美兰区检察院干警走进美兰区灵山镇灵山农贸市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并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
活动中,我院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合法合规开展日常生产生活,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美兰区检察院干警深入农贸市场周边街道社区,向社区群众讲解《民法典》中的法律法规,介绍民事检察的工作内容、职责以及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具体情形,面对面倾听民意收集民情,结合近年来我院办理的案件,向群众以案释法,实打实解民忧暖民心。
美兰区检察院企业首席服务专员与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新大食品有限公司召开碰面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并向企业赠送《民法典》等相关书籍。
座谈会上,我院干警结合《民法典》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惠企政策,详细讲解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规定。同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响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搭建检企沟通桥梁。
美兰区检察院干警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座谈交流,与工作人员一起学习《民法典》,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此次活动中,我院制作民事检察职能宣传单,委托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时进行发放,便于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更好的了解《民法典》相关知识。
美兰区检察院干警走访辖区内多所学校,对学生开展多主题多样化的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我院干警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为学生讲解民法典中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及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活动的开展,推动和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美兰区检察院将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典”亮群众生活,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x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篇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中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各级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其教育及宣传意义,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全面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的规定。
在规范层面上,民法典体现了对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将民法典落于实处,有助于保护私人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国家法制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