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复学复课疫情防控措施 篇一: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和上级政府关于做好开学准备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做到“九个到位”(即防控措施部署到位、防控责任明确到位、防控人员组织到位、防控信息精准到位、防控制度落实到位、防控物资储备到位、防控设施完善到位、应急预案完备到位、防控风险评估到位),加强校园管理和从严从实落实日常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周密组织师生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名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严格按照《省各级各类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开学条件清单》和《市新冠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工作督查表》的要求做好开学准备,具体开学时间在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工作实际基础上,报经上级教体系统疫情防控专班批准后一周前发布。
三、重点工作
(一)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科学制定返校方案。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对照《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落实“一校一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学生开学和报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校长、防疫副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医、门口保安、寝室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校园保洁等岗位职责、流程标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细节、精准到每个时段、管控到每名师生。要制定并完善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实好领导班子、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指挥有力、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学校制定的各种方案要于开学前一周报县教体局备案。
2、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各学校要认真对照有关开学要求,进行全面核查,查漏补缺,只有在全面达到标准要求具备开学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一校一案,报经县疫情防控专班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学,否则不得开学。根据分班教学、分散住宿、分批就餐的要求,对教室、宿舍、餐厅做出具体安排;对教职员工和食堂从业人员分类进行培训,明确职责、掌握要求、增强能力;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开学须知》,告知具体返校时间、乘车要求、防控措施和到校后具体安排。假期外出的师生要在8月15日以前返回,如有到达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要按照所在地防疫部门的要求处置,不能返回的组织线上学习。[www.guaiweng.com]
3、充分储备防控物资。后勤部门要提前准备、积极筹措学校防疫物资,按照省教育厅防控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和防控要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采购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和开学后教学用品、生活用品,保障学校开学前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到位,满足开学后需要。开学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要制定防控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科学使用、专物专用。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与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以备出现发热等现象立即暂时隔离。要在校卫生室配备日常用药,以便常见问题在校园能够及时解决。
4、精准摸排人员状况。要在返校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健康台账,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及校内相关服务人员返校前l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居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特别关注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高危人员等。对排查的重点人员,要一人一策确定返校方案。准确确定正常返校人员,坚决杜绝带病返岗、带病返校。对暂时不能返校的学生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以及网上学习帮扶指导,及时消除学生和家长的焦虑。
5、全方位整治校园环境。后勤部门要立即对所有校舍、围墙等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排查,确保万无一失。要在学生返校前聘请专业人员对校园进行全方位清洁,重点对教室、办公室、公共教育教学馆室、食堂、宿舍、厕所、电梯、楼梯和扶手、浴室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杀,为广大师生营造卫生、健康、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检查修缮校园供水设施设备,保障师生饮用水安全,配备足够的水龙头,满足师生流动水洗手需求。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配餐单位及人员的全面检查,确保采购食材渠道来源可追溯,索证齐全、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实验品的管理,防范安全风险。
6、提前开展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师生应急演练方案,开学前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及时对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不断修订、充实、完善,使应急处置预案更加科学、具体、规范,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二)开学当天具体工作
1、进入学校的所有人员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交验《个人承诺书》或其他相关健康证明。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2、根据情况,采取分批、分级错时报到制度,对学生当天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登记。
3、起始年级新生入学要尽量通过省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错时错峰分批审核。
4、加强学校门口秩序管理,人员不得聚集,家长不得入校,寄宿制学校要安排人员帮助学生运送行李和物品并进行消毒。
5、上好“开学第一课”。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利用抗疫鲜活教材,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增强学生家国情怀、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
6、开展疫情防控演练和培训。模拟学生晨午检、发热应急处置等环节,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流程培训、演练,确保教学工作安全有序。
(三)开学后的管理措施
1、严格出入管理。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登记并检测体温,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实行24小时校领导值班制度、门卫值班制度和定期巡逻制度。未经批准,住宿学生不得离开学校。加强对走读学生家校“两点一线”的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全程佩戴口罩。提倡学生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学,对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建议采用定制公交,并教育引导学生全程做好防护。在教室内等聚集性场所,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户外、运动场所,人与人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拥抱、不追逐打闹。
2、强化卫生管理。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档案,明确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强化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监测管理。每日定时对校园进行消毒,特别是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并做好消杀记录。保障洗手设施运行正常、物资齐全。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妥善保管消毒剂,避免误食或灼伤。
3、实行分散就餐。严格执行食堂和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落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排查、食品卫生合法规范、食堂餐具炊具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校长陪餐制度,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模式。餐前要对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必须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取(送)餐方式,错峰分散就餐,取餐、就餐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减少学生交谈,确保就餐安全。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500mg/L含氯消毒剂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4、加强住宿监管。按照便于管理、相对分散的原则安排学生住宿,每个寝室不超8人,分批错时进入宿舍,寄宿学生必须一人一床,脚对脚就寝。学生进入宿舍需实名认证、体温检测,严禁串位、串寝、扎堆聊天,严禁使用他人洗漱用品。学校要配齐配足宿舍在岗值守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时巡查宿舍内学生活动、就寝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
5、做好网上教学预案。要充分预估疫情可能带来的影响,精准分析学情,做好因疫情停课开展网络教学预案。对暂时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一人一案”制定辅导帮扶方案,重视家校衔接、心理衔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以健康向上的心态、以积极昂扬的姿态面对学习生活。
6、规范学生行为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要对学生从起床、就餐、上学、入校、进班、上课、课间休息、离校返家和就寝等全过程加强教育和管理,既要严防病毒感染,又要确保人身安全。
(1)起床。起床后整理床铺,对房间(寝室)开窗通风,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漱。幼儿园孩子中午起床时,进行体温检测,分班分组进行盥洗。
(2)上学。上学时,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校车除外),尽量不要用手触摸物品,从家到学校保持“两点一线”,不到其他场所,乘坐校车的同学不要在车内摘下口罩。
(3)入校。进入校门时,前后间隔1米,有序排队,配合老师进行晨检,若体温高于37。3℃不得入校,由老师联系家长接回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上课。减少班级之间聚集性活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打喷嚏时,用手帕、纸巾、手肘遮挡。如若感到身体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5)课间及课外活动。对教室进行开窗通风,到广阔区域做广播体操、韵律操等活动,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免疫力。避免聚集性游戏,不随意进入其他班级教室。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做眼保健操,不要用手揉眼口鼻。如厕后,应及时冲刷、洗手消毒。
(6)就餐。应根据要求使用洗手液进行手部清洁。排队等候时,要间隔1米以上距离,领到餐具和饭菜后,就餐时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用餐。
(7)放学。离开学校时,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校车除外),不在外逗留,不去其他场所,回到家中及时洗手消毒。住宿生进入学生寝室时,要进行测温,并保持寝室卫生,不串寝室,不聚集聊天。按年级、班级错时段离校,家长应在校门口接孩子,不得进入校园。
7、强化应急处置措施。疫情期间,一旦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健康码变红变黄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家长。在等待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人员到达的同时,立即隔离可疑症状人员,暂停其所在班级和所在宿舍人员等参加学校聚集性活动,进行前期的应急处置,待异常情况排出后方可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发现疑似、确诊病例的,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启动应急预案,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防控措施,保障防控物资,切实做到精准精细防控。要健全完善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要发挥好防疫副校长作用,确保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压实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为包保年级和分管部门的具体责任人,各年级长和全体教职员工为所负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完善校内防控工作体系,压紧压实防控主体责任,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九个到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要指导家长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按要求督促符合条件的12岁以上学生及时接种疫苗,如实上报学生健康信息,承担相应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是否如实填报学生健康信息情况将计入学生本人诚信档案。
(三)健全制度方案。要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三方案十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含舆情应对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新生入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四)重视宣传引导。加强对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名有关信息的宣传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担心疑虑,引导合理预期。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配合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学校复学复课疫情防控措施 篇二:
一、开园前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开园的决定,周密准备、有序推进托幼机构开园。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2、落实主体责任,园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培训、演练操作。
3、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托幼机构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形成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力,建立托幼机构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制定防控方案。托幼机构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如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返园证明查验制度等。
5、保障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婴幼儿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包括清洁消毒用品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等。
(二)场所和人员要求。
1、开园前对托幼机构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如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
2、在托幼机构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应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配备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3、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婴幼儿每日健康状况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日报告”与“零报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婴幼儿健康情况,做好“日报告”、“零报告”的收集与管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对全体教职工等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4、家长每日做好婴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开园前做好婴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注意增减衣物防止婴幼儿感冒,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必须外出,做好婴幼儿防护。
二、开园后
(一)人员管控。
1、登记排查入园。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婴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要求所有教职工和婴幼儿做好入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园,不要带病到园、工作。原则上外来人员不得入园,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婴幼儿不入园制度。
2、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防止人员聚集。教职工和婴幼儿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不发热方可入园,严格落实婴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严格日常管理。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婴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工和婴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婴幼儿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4、建立婴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主班老师报告。
5、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婴幼儿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6、做好婴幼儿手卫生,尽量避免婴幼儿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婴幼儿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8、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9、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工、婴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教会婴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婴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等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婴幼儿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10、境外师生未接到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园,新生不报到。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园。
11、鼓励具备条件的托幼机构教职工开园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防控。
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时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2、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等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全空气系统应关闭回风。
3、应当加强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等场所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4、加强饮食卫生。做好餐车、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贴名,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洗干净。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加强饮水卫生和手卫生。饮水设施应每天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每天对出水龙头至少消毒一次。要确保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6、加强婴幼儿个人用品消毒,包括玩具、毛巾等,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放在通风处晾干。
7、加强托幼机构内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工或婴幼儿每日入园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托幼机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
2、在园期间,教职工或婴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当立即上报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教职工或婴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婴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工和婴幼儿病愈后,托幼机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查验应提交的返园健康证明材料。
学校复学复课疫情防控措施 篇三:
开园准备工作
一、建立工作体系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一把手任组长,成员为领导班子、相关负责人等,全面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下设疫情防控组、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和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2、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加强与属地镇(乡)街道、村社的联防联控。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完善开园准备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三、储备防控物资
1、除上级部门统一调配的防控物资外,幼儿园要多渠道筹集防控物资,抓紧配齐红外线额温枪、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幼儿园。
2、采购流程要符合规范,购置经费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四、确保幼儿园安全
1、开展一次全校环境清洁整治及消毒工作,彻底消除疫情防控隐患。
2、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3、设立隔离观察室,用于暂留晨(午)检中发现体温异常的师生,避免交叉感染。
4、实行幼儿园全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确因防控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要严格履行报批,实名登记并接受检测。
五、落实教职工到岗
1、建立教职员工(含保安、食堂工勤人员等)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摸清教职员工返园前14天的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再外出,并留足14天自我观察时间。
3、对已外出(除仍在xx等疫情重点地区外)的教职员工,要提醒抓紧返回并确保14天居家观察期。
4、要提前安排教学与工勤岗位,确保按要求开园。
人员排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
1、摸清幼儿和教职员工往返xx等疫情重点地区旅游、探亲、休假的人员状况。
2、摸清幼儿和教职员工在假期中是否与xx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有过接触史。
3、摸清往返xx等疫情重点地区或与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史的幼儿和教职员工是否发热、是否疑似病例、是否确诊病例等情况。
二、人员劝返防控
1、劝阻仍在xx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及幼儿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前不返回。
2、要求已从xx等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或接触过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教职员工及幼儿,及时主动向属地村社(或疾控部门)及幼儿园报告,并自觉居家观察14天。
3、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幼儿在家生活学习状态。对无法正常返园开园的幼儿,告知家长将进行网络教学,或有针对性的补习。
4、教职员工要如实填写《教职员工个人防控事项情况表》,不得瞒报、漏报,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园上岗。
5、幼儿家长须如实填写《幼儿个人防控事项情况表》并签名承诺,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园。
三、加强信息沟通
要加强与属地镇(乡)街道、村社及疾控部门的信息沟通,实现疫情信息共享,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及本园教职员工及幼儿的疫情信息。
信息数据报送
一、严格实行“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认真排查梳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安排专人对各疫情防控工作群的信息随看随报。
二、加强紧急信息报送
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向区教育局报告,镇(乡)街道幼儿园同时报属地镇(乡)街道。
幼儿园日常管理
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
1、要求教职员工及幼儿每日上班(学)前做好体温自测,体温异常的不可来园,并及时报告请假。
2、教职员工及幼儿实行每日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防控工作。
3、因病缺课(勤)人员须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院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园。
4、严控入园人员,外来人员入园一律检测体温,一律按规定全程戴好口罩。
二、强化日常消毒卫生清洁
1、全面做好各类场所的日常消毒清洁,保持干净、整洁的幼儿园环境。
2、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幼儿园垃圾日产日清,相关废物要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三、科学安排教学活动
1、针对延期开园及时调整教学进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2、根据区教育局教研室安排,利用各种资源平台,开展各类网上教学活动。
3、在上级明确通知前,不安排大型会议,不举行各种集会,不举办跨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
4、鼓励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家积极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四、加强幼儿园食堂管理
1、幼儿园用餐采用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教职员工及幼儿不在食堂聚集性用餐。
2、加强食堂各类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及体温检测工作。
3、严格做好食堂环境和餐具、用具的消毒。
4、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
5、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及原辅材料、粮油配送单位的监控管理,督促落实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五、引导师生安全出行
要求教职员工及幼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放)学。
幼儿园安全稳定
一、严明工作纪律
1、对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本人xx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病例接触史的教职员工,要严肃追责。
3、对各部门或教职员工因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传染他人或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
1、切实把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每一个幼儿及教职员工,全方面多渠道宣传普及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并将防疫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园第一课。
2、充分调动幼儿及教职员工预防病毒感染的自觉性、主动性,广泛宣传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及事迹。
3、建立疫情信息宣传单位一把手审核机制,教育引导幼儿及教职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三、强化应急处理
1、要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各项保障落实,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和机制。适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把应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2、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单位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切实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突发性紧急问题。
本工作导引(1。0版)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综合上级要求编制。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新的要求任务变化,各幼儿园要根据教育局最新要求,及时自行更新升级本工作导引。
学校复学复课疫情防控措施 篇四:
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x季学期开学时间为xx月xx日,开学后组织高中一年级新生军训。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执行。高校开学时间按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实施。
开学前,若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部署。
科学谋划开学工作
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方案。深化校地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定点医院“点对点”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
明确师生返校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宿管、食堂工作人员等)应于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驻地,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地区等三类规定情形人员暂不返校。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持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高校综合考虑返校学生人数,生源分布、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等因素,分类分批组织师生开学返校。各学校要通过“致师生员工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确保将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到每个人。
加强健康状况摸排。师生员工要在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监测,向学校报备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学校要全面摸排、动态掌握暑假期间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做好重点人群检测。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进度,力争xx月底前完成教职员工和15-17周岁学生全程接种、12-14周岁学生第一剂次接种(xx月完成第二剂接种),做好师生员工接种疫苗的查验、服务保障和健康管理。
加强师生员工行为管理。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师生员工实行体温一日三检,严格请假报告、因病缺课(勤)和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允许进入校园)。
夯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落实“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当防护物资、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运转安排准备”等“五有”工作要求,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开学前,各学校要进行全面消毒清洁,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消杀,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开展食品安全全覆盖专项检查,学校严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推进校医配备和校医院建设,配齐中小学学校校医,高校校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医务室纳入地方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加强集会活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一会一案”原则,落实节庆、会议活动精准防控措施。加强实习实训师生管理。
各学校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好开学第一课,宣传我国疫情防控成果,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开学第一周不得组织文化课考试。
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学校在开学前至少储备可供使用1个月以上的符合要求的防护和消杀物资。规范应急诊疗流程,对所有体温高于37。3℃的师生员工,一律进行核酸检测。联合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和定点医院,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实现线上线下即时切换,确保发生疫情时“停课不停学”、无法返校学生“停学不停课”。
强化组织保障
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学校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好开学方案、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巡查检查等机制,共同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学校复学复课疫情防控措施 篇五:
各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单位,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更好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防控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确保精准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22年xx月xx日零时起。
二、放开范围
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所有区域,实现人员流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禁止人员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到村(社区)报告,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二级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严禁人员聚集。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安排1名代表,到村(社区)指定地点取回所购生活必需物资,村(社区)做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居民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防范区。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防范区,居民可正常工作生活,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继续保留一处卡口,安排执勤人员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戴口罩、查看核酸检测证明、登记等防控措施,出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三区”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
(二)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管理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提倡召开线上视频会议。药店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执行测温、扫描“场所码”、戴口罩,严格限制人员流量,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并规范做好消杀。生活物资配送网点尽快提升配送能力,组织配送人员开展无接触配送,可在居民小区设置室外便民寄存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送餐服务。允许货车运送物资出入,保证生产、生活、采购运输车辆流动,允许急救、殡葬、消防、环卫等特种作业车辆出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制定复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公交、出租、网约车暂不恢复运行;商场、超市、城乡大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便利店、生鲜店、孕婴店、理发店暂不开放;电商企业暂不恢复运行。全市防范区解除后,逐步实现服务业复工复产。
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加强重点人群居家健康管理。按相关政策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及共同居住家人严格居家健康管理,单独居住、单人单间、足不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监测,主动向社区网格员报告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对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重点地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涉疫风险地区入邹人员排查管控,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公安干警、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组成的社区防控小组,优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人员的报备、甄别、核实和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流程,实行边排查、边核实、边采样机制,切实提高随访和核酸检测效率。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防护网作用,建立“市领导挂包镇街、镇街干部挂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挂包户”的三级挂包机制,落实镇街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村(社区)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入邹返邹人员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中高风险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对来自上海市、吉林省等疫情高风险区域的入邹返邹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的前5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在抵达我省第一落地点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由居住地镇街负责“点对点”接回。严禁入(返)人员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3、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每周一次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落实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理,高风险岗位人员实现闭环管理;督促商家落实进货查验“冷链三证”、实行“三专管理”和“亮码销售”。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高风险岗位人员,参照专仓作业人员实施“三集中一隔离”(集中住宿、集中出入、集中管理,相对隔离)闭环管理,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14天进行1次场所和环境核酸检测。
4、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等货物管理。建立企业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接收进口货物开箱后静置满10天方可投入使用。加强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到达目的地前24小时,企业需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强化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企业对进口载物集装箱在掏箱卸货作业时、进口空集装箱在装运货物和清理维修作业时实施预防性消毒。加强从业人员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直接接触非冷链进口物料的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月一次对货物存放场所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四)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1、加强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就诊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追踪管理。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
2、加强药店哨点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常规防控措施,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对进店顾客要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佩戴口罩;对有发热等症状和欲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2小时内报告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完善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人员追踪、登记报告等制度。疾控部门做好对其他可能传播疫情的人员和场所的监测筛查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查,按“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方案要求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环境和物品等开展定期核酸检测或抽样检测。推广抗原检测等多种检测方法,拓宽监测方式。
(五)加强消毒消杀管理
科学精准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做好消毒消杀工作,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消毒产品及消毒设备,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置、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和科学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操作。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杀组要对现场流调队确定的疫点、疫区,组织指导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开展消毒工作,对包括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杀;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杀,并在1周内进行回头消杀。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街要负责辖区内全面消杀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领域内的消毒消杀工作。消毒频次封控区1天2次,管控区和防范区1天1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次消毒消杀。居家隔离人员要主动自觉落实居家消毒消杀措施,保持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各物业单位要加强消毒消杀工作,定期按规范对电梯、楼道、楼道入户门、步梯扶手、地面、桌面、墙面、窗台等关键部位用25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和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门把手、桌面、楼梯扶手、照明开关等小的物体表面用75%的酒精喷洒或擦拭消毒。各用人单位要配备口罩、体温计、手套、消毒剂、洗手液等防疫物品,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消杀工作,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工作、生活环境卫生清洁。
(六)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各镇街(单位)要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以及居家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居民要根据村居(社区)通知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参与核酸检测。
各镇街、市直各单位的机关干部,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各级医疗机构、隔离场所、药店等相关的重点场所所有人员,继续坚持一天一检。民政服务机构、公安机关与监所、交通物流相关单位的所有人员,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有序复工复产的企业,所有员工每周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其中进口货物、中高风险区的货物以及冷链货物随到随检,及时消毒消杀;直接接触以上货物的员工,一天一检;其他员工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商场超市、孕婴店、外卖等生活必须的重点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所有员工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继续严格限制入邹车辆,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随到随检。
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分类确定复工复产行业领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的原则,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尽早复工复产,位于封控区内企业和项目暂不复工复产。优先支持复工复产领域包括:工业企业、农业生产、交通物流、建设工程。
(二)细化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分别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审核程序、人员车辆出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具体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根据具体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于开工前报各镇街检查验收,并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前制定验收标准,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审核。
(三)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用“一企一策”的办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涉及企业资金、融资等问题,由市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解决;生产企业应急物资和原材料运输问题,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解决;重点物资的物流配送、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问题由市工信、商务、应急等部门协调解决;油电煤气等供应链保障问题由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解决。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统筹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各镇街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春耕生产,同时,组织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市场监测,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好农资和畜禽饲料调剂调运,确保农用物资运输畅通。
(五)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各领域企业的疫情防控,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调度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部门、企业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全面管控、不留死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企业疫情防控台账,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监督,实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工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房地产、建筑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业生产领域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商贸流通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仓储物流(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由市商务局负责;交通运输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文化旅游娱乐业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金融业由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通信行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供销行业由市供销社负责;国有企业由市财政局负责,未纳入以上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兜底指导并做好相关工作。鼓励企业封闭运行,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在做好疫情防控、扫码、测温前提下,实行“点对点”上下班。
五、有序畅通道路交通
继续严格实行区域道路交通管控,在高速路邹平东、邹平西、G308长山桓台界、G308青阳章丘界、高淄路孙镇坡庄桥南设置5处交通管控检查点。严格限制车辆人员离邹,应急物资运输、重点民生保障、能源物资、生活必须品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执行核验行程码、“场所码”、车辆消毒消杀等防疫规定,实行车辆封条贴封、点对点闭环管理。在交通卡口设立外地来邹运输人员核酸检测站,为来邹人员提供核酸检测便利。实行邹平区域内通行证通行互认,各镇街、单位、村出入持有效证明,可实现跨区域人员流动、正常通行。
六、迅速推广使用“场所码”
根据省市要求,为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即日起,在全市各类重点场所推广应用统一的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需要下载张贴“场所码”的场所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各镇街、行业部门主管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多措并举推进“场所码”应用,采取微信、“抖音”、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类场所、群众自觉规范使用。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