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非法小广告整治方案(精选5篇)

2022非法小广告整治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03-10 11:51

  202x非法小广告整治方案 篇一:

  为防止出现“城市牛皮癣”污染市区市容环境,遏制和打击部分街道、居民小区新出现的乱贴乱画小广告行为,根据《宿迁市市区非法小广告整治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全面清除市区道路、居住区等公共场所存在的各类乱贴乱画小广告,铲除污染市区市容环境的各类“城市牛皮癣”,依法处理乱贴乱画小广告不文明行为;完善便民信息张贴栏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区市容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13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涵盖市区(包括洋河新区),整治对象针对各区主次道路、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存在的乱贴乱画小广告。重点整治沿街地面、墙面、市政设施、卷帘门、玻璃门窗等处的乱贴乱画小广告以及居民小区楼道内的非法小广告、沿街商铺门窗上的软贴及破旧对联等。

  四、整治步骤和内容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13日—3月20日)

  各单位深入辖区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现场发现小广告后立刻登记备案并责令该小广告发布人或受益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结合辖区乱贴乱画分布区域和实际存量状况,制定整治计划,联合街道办、社区做好整治行动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5月31日)

  1、清理“城市牛皮癣”。根据市容环卫责任区要求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原则,全面集中清理辖区道路两侧建筑立面、地面及其他市政设施、居民小区楼道内存有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同时清理沿街店面玻璃软贴、破旧的对联等。

  2、查处乱贴乱画行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排查整治,针对多次发布、数量较多或者污染面积大、恶意逃避处罚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应进行现场拍照、取证,依法实施处罚,强力遏制乱贴乱画的违法势头。

  3、开展小广告疏导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管理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便民信息发布栏,为开锁类、疏通下水道、装饰装潢、家电维修等家政服务类小广告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督促各类家政服务信息进入便民信息栏内有序张贴,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guaiweng.com≥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6月1日以后)

  1、落实乱贴乱画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乱贴乱画管理包保责任,相关大队应建立健全乱贴乱画信息管理台账。通过互通共享乱贴乱画案件查处信息,针对发布数量大且拒不整改的乱贴乱画、利用外地号码发布小广告行为长期保持严管重罚、严打高压的态势。同时及时上报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整改和查处、立案处罚信息,做好阶段性整治进展汇报工作。

  2、加强与街道社区物业的联动管理。与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协调联动,加强辖区街巷、楼道的日常巡查管理,及时制止乱贴乱画行为,定期开展建筑立面容貌清理活动。加大对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等责任主体的督查交办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常抓不懈。

  3、完善便民信息张贴栏的后续管理。跟踪张贴栏的使用情况,对便民张贴栏内的小广告进行分类整理,鼓励家政服务小广告入栏张贴,建立好管理台账,坚决杜绝办证类、金融类(非法集资、贷款类)小广告的违法发布。及时更新栏内信息内容,确保张贴栏容貌整洁、张贴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深入辖区各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道路、墙面、市政设施等处经常出现的金融贷款类、办证类等非法小广告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发布范围广、数量多、频率高以及使用外地号码拒不整改的乱贴乱画行为要作为整治重点,严格依照执法程序,从快立案,从重处罚。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主动与街道、社区、新闻媒体加强工作互动和信息交流,开展与乱贴乱画整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新闻报道活动,营造群众主动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引导督促家政类小广告主动在张贴栏内发布信息。

  (三)加强督查考核。成立市局市容环境督查组并对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进行跟踪督导,针对非法小广告清理不及时、立案处罚不到位、未建立小广告管理档案、信息上报滞后、便民张贴栏管理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202x非法小广告整治方案 篇二:

  为优化城市环境,消除视觉污染,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根据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清理、常态整治、防治结合、长效落实”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推进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工业区、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小广告”治理工作,以“清除零遗漏、整治零反弹、居民零投诉”为整治目标,有效遏制城区非法“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确保市容环境有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城市文明程度有显著提升。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工业区、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

  双月攻坚行动时间: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15日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整治范围内所有墙壁、门窗、地面、树干、电线杆、工棚、交通设施以及其他构建物上的各类喷涂、张贴的“小广告”。(责任主体:各镇街、开发区、高铁办)

  2、对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管重罚。(责任主体: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3、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各镇街、开发区、高铁办及各业主单位)

  四、整治标准

  1、“小广告”清理,不应留碎纸及残胶,清理时掉落的纸屑、掉渣同时清扫干净。胶痕、墨迹、油漆等应清除干净,恢复物体表面原有的容貌。

  2、采用涂刷覆盖时,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表面不同颜色进行调色,按照“色彩一致、形状统一、持久耐用”的要求,做好保护,不污染其载体,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的色泽。

  3、高压冲洗作业时,要注意安全防护,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防止出现高压水对设施的外观及功能上的破坏,造成短路、烧毁设施,破坏设施架构及外观形象等事故的发生。

  4、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集中清理行动(9月15日至9月30日)。一是定期清理。按照“存量减少,反弹为零”的要求,设立集中清理日,发动社区干部、物管人员、居民、志愿者等,组建工作队伍,每月定期开展“小广告”整治活动。二是突出重点。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加强对沿街城市家具、店铺卷帘门、外立面的巡查力度,做到“小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清理。三是注重规范。对“小广告”的清理,特别是涂刷覆盖,要与背景、环境相协调,注重美观,杜绝“除癣添疤”现象。

  (二)深化严管重罚举措(10月1日至11月15日)。坚持“四个一律”原则,重拳出击“小广告”乱象,尤其是针对已清理区域的反弹现象,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依法整治,对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顶格处罚,进一步加大对“小广告”违法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小广告”问题高发、频发、多发势头。

  (三)建立评比晾晒制度(每半月一次)。建立“‘小广告’典型乱象”整治公示制度,通过属地报送、督查巡查等方式寻找“小广告”重灾区,曝光典型查处案例,并在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倒逼工作落实。建立“小广告”整治工作通报制度,结合群众投诉、日常督查和十大美丽创建行动月度考核,动态发布“小广告”整治进展情况,对“小广告”泛滥等问题严重的镇街进行挂牌督办。建立无“小广告”区域展示制度,以主次干道为重点,通过“瓯海发布”、“文明瓯海”等微信订阅号大力宣传展示环境整洁、“小广告”整治成效明显、居民满意度高的先进典型。

  (四)完善信息疏导平台(9月15日至11月15日)。以不影响市容市貌为前提,在小区出入口、公交车站、社区宣传栏等公共区域,科学设置便民信息发布栏,引导商家集中规范发布合法的便民服务“小广告”。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栏的管理,定期清理整理,杜绝信息发布栏因“小广告”乱张贴而成为市容疤点。大力宣传推广全媒体平台,利用网络、微信订阅号等为市民提供服务信息,从根源上解决“小广告”发布市场需求。

  六、职责分工

  区城管委: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牵头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监督曝光。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区管公园、广场、道路等户外公共场所和区管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小广告”清除工作;落实好《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罚,露头就打,不留死角;负责汇总各类“小广告”电话号码、内容及相关证据,及时抄告相关责任部门查处,通知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对“小广告”电话号码实施停机处理;指导督促属地镇街查处“小广告”乱张贴行为,劝阻商家散布营销活动的各类宣传单、宣传画行为;配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小广告”窝点。

  区公安分局:对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内容涉及违法犯罪的“小广告”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严厉查处利用“小广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行为,深挖违法“小广告”窝点、源头及幕后人员;为“小广告”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小广告”清除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围墙、施工房“小广告”清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小广告”窝点,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动车南站“小广告”清理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负责督促指导温州汽车南站“小广告”清除工作。

  中国移动瓯海分公司、中国电信瓯海分公司、中国联通瓯海分公司:负责做好本系统广告的依法发送;做好所属配套设施上的“小广告”清理工作,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小广告”违法取证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小广告”联系号码进行停机操作。

  镇街及经济开发区:牵头做好属地“小广告”的整治和清理工作;督促沿街店铺业主落实好“门前六包”责任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小广告”整治专项工作是我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整治队伍,周密制订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督查,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每周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二)强化整治合力。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靠前站位,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杜绝扯皮推诿现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履职尽责,联动推进。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区城管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小广告”整治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跟踪督查,通报问题,抓好整改。

  (三)创新工作手段。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针对“小广告”量大、面广、易反复的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网格员”“监督员”等队伍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堵疏结合,科学合理设置信息栏,引导“小广告”规范发布。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作模式,试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行专业化清理、专业化管控、专业化维护。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城管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定期不定期对“小广告”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监督团成员适时进行巡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考核制度,把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202x非法小广告整治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消除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散发小广告对市容市貌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临街店面、墙体、卷帘门以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非法小广告进行整治和清除,并依法对行为人进行查处;对制贩假证、假票据、非法发放贷款、涉黄等违法小广告人员及窝点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处置。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履职,狠抓行政执法。一是狠抓停机警示。做好非法小广告上电话号码的收集、取证、登记和移送工作,本埠号码移送通信运营商停机处理,外埠号码及特服号码暂时无法停机处理的,抄送相关部门进行警示处理。二是狠抓立案处罚。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立即制止,没收违法工具,依法查处;对乱张贴内容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对乱张贴内容涉嫌企业违法行为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对于二维码等新形式非法小广告,充分收集证据,严格依法查处。三是狠抓信用监督。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将处罚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联动,狠抓协调配合。一是狠抓非法小广告查处移送、反馈机制。在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同时,充分收集相关证据,根据非法小广告的内容,分别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并做好沟通与衔接。二是狠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扎实做好前期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合力打击非法小广告窝点。

  (三)强化督导,狠抓清理保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网格化巡查为基础,对各类非法小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清除。清理单位在清理作业中发现的非法小广告线索,及时取证并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要进一步巩固老旧小区非法小广告整治成果,对新建物业管理小区,强化物业管理,加大清理力度,杜绝非法小广告滋生蔓延。

  (四)强化宣传,狠抓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渠道,及时报道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小广告,营造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形成高压整治态势,震慑违法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统筹安排。

  (二)明确整治方向,加大整治力度。认真筹划,明确整治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对辖区主要干道、商业区、过街天桥、景点广场、地下通道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高发点位,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治实效。在此基础上将整治范围向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延伸。

  (三)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严格落实责任,无缝对接,发挥整体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通过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安全稳定。实施停机警示和行政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开展联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整治和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执法安全。对于未按要求取证,或未履行相关程序,出现误停机等问题而引发社会矛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定期通报情况。文明创建期间城管部门应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及相关工作情况每周五下班前报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督查一大队。

  202x非法小广告整治方案 篇四:

  根据市领导指示及《关于印发<钦州市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处非办发〔20XX〕5号)、《创建文明城市整治“牛皮癣”小广告专题会议会议纪要》(钦创文办〔20XX〕4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为全面整治我市户外金融广告乱粘贴、城市“牛皮癣”影响市容的现象,改善我市市容市貌环境、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钦州市主城区户外“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实施专项清理“牛皮癣”广告,形成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以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内容

  在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居民区的建(构)筑物、指示标志牌、宣传栏、电线杆、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市城建监察支队组织指导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监部门对城区主次街道的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提升工作思路。

  (二)信息收集(20XX年11月6日-20XX年11月15日)。由市城建监察支队组织指导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监部门对主城区大街小巷的户外“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拍照取证、电话核实、登记汇总。11月20日前报至市创城办复核。

  (三)清理整治(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由市城建监察支队指导各辖区城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对户外非法张贴喷涂“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市城建监察支队将最后的整治情况形成汇报,报至市创城办。

  (四)建立机制(20XX年12月16日以后)。市城建监察支队指导监督钦南区、钦北区城监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维护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辖区城监部门每月10日前报送一次户外“牛皮癣”小广告信息收集情况,由市城建监察支队每月15日前报送市创城办复核通报,并及时指导监督各辖区城监部门清理整治非法张贴喷涂“牛皮癣”小广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城市“牛皮癣”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待我的使命感,全力以赴,狠抓落实,有效改善乱贴小广告现象,提升城市形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户外“牛皮癣“小广告涉及部门较多,必须加强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整治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整治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对整治工作中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宣传作用,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合力,重拳有效打击整治城市“牛皮癣”户外小广告。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形成严管态势;又要依照程序执法,文明执法。

  202x非法小广告整治方案 篇五: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升首府城市形象,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呼和浩特市“一月一主题”创城攻坚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城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决定从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督的方式,全力推动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为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广告攻坚月”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以优化首府人居环境、提升首府城市品质、塑造城市文明形象为目标,按照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快速查处、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利用违法小广告实施涉黄、涉赌、涉毒、伪造公章、非法行医、违法发放贷款、故意毁坏财物、扰乱单位秩序、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实现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

  四、整治范围

  本方案所称“违法小广告”是指在道路路面、路灯杆、树木、居民住宅、商业楼、公用空间、橱窗内等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各类广告、宣传品,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违法发放小广告、宣传品和名片以及涉及“黄、赌、毒、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广告。

  整治区域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辖区,重点整治小区、公园、广场、医院、学校周边和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等人员密集、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区域。

  五、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落地实施。

  (一)宣传活动贯彻始终(4月1日至4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打击违法小广告的宣传力度,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无死角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托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团体等力量。合理运用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张贴、涂写、发放违法小广告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采取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倡导市民自觉抵制违法小广告行为,摒弃违法宣传手段。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宣传方式,扩大影响,强化曝光的教育震慑意义,拓宽社会覆盖面,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达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的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7日至4月25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加强源头整治、分类处置、斩断小广告违法链条等方式,严厉查处在十字路口、学校、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违法发放小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在地面、电线杆、文化橱窗、公交站牌、楼房墙体、公共走廊等处张贴、喷涂违法小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办假证、假文凭、出售各类发票、招嫖卖淫等小广告背后隐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以上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单位要加大惩处力度,注重实战效果,要保持打击违法小广告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处罚和震慑作用的高度统一,确保专项行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督促整改落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应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各单位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断完善工作做法,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小广告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用足用活法律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强力整治这一城市顽疾,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全面实现“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目标。

  六、任务分工

  (一)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

  1、集中宣传

  (1)各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打击违法小广告宣传活动。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社区网格群,每日推送一条以上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打击违法小广告的宣传内容,力争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辖区宾馆、酒店、商场、商业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违法小广告宣传内容。

  (4)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小区、商场、市场的出入口、单元门、电梯间等地张贴打击违法小广告宣传海报。

  (5)各单位要加大对典型案事件的曝光力度。

  2、集中整治

  (1)加强辖区内的巡逻防控、视频巡查工作,对违法小广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充分利用街道两侧及路口的高清监控设备对张贴、涂写、发放违法小广告行为进行查处。

  (2)各单位要联合属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首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首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决不能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影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突出抓住宣传和整治两个重点,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在宣传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成效。在整治行动中要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准确把握、有效区分违反《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张贴、涂写、发放小广告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人性化执法。

  (三)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下达、层层落实,同时加强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管辖的违法小广告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违法小广告案件要认真对待,综合分析,整体研判,依法打击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进行。

  (四)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按照本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整治工作清单,加强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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