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方案 篇一: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全州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各行业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细落实
一是突出专题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一级抓一级、逐级压茬学的方式,将专题学习向县市、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强化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是突出专题宣讲。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抓好“三个一”专题宣讲,即提请各地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
三是突出专题宣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专题宣传,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持续报道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开展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guaiweng.com[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紧盯职责宣传环节。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知责明责,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要紧扣“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促其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
二是紧盯以案普法环节。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紧盯风险隐患排查环节。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网络直播,制作推广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二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深入人心。各县市安委办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三是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交通运输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复盘生产安全事故、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是开展好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各行业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当前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活动,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品,做到共性活动不走样、个性活动有创新,推动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要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媒体联动互动,推进“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媒体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采访“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好做法,推动“第一责任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是开展问题隐患“曝光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开设“大检查曝光台”,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6月—12月,各县市、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和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让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让非法违法冒险生产闻风丧胆。
四、措施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做到与各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展板、“两微一端”以及单位信息公开栏、公交出租电子屏、公益短信、广场大屏等平台优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标语等内容。要在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广场、学校、宗教场所、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影音、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州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州安委办适时对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02x年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方案 篇二: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xx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主要内容
广培训,立足岗位见实效
深入开展专题学习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巡回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积极组织参加测试活动,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细化落地
要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逐条梳理、细化落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推动“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贯彻落实
要开展贯彻“八抓二十项”培训活动,用最便捷方式,最明白语言,把各类要求传达到基层、到一线,确保到人到岗。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采取主题宣传、专题宣讲、专项访谈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并督促各行业企业将其纳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组织随机抽考,推动组织培训到位、员工理解掌握到位、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广泛开展普法活动
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深入宣传,并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培训考核。组织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严执法,打非治违强警示
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
积极推进分类分级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结合实际开展全域性、区域性、示范式和帮扶式异地执法活动。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
专业化,提升素养防风险
开展集中咨询活动
6月16日,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线上,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活动。线下,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
开展全民安全知识科普教育“五进”
开展全民安全知识科普教育“五进”活动,要有实质内容和效果。编制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安全科普宣传材料,推动安全知识科普教育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各类安全隐患防范意识和灾害自救能力。制作推广“xx应急侠”宣传短片,用百姓喜闻乐见的虚拟动漫人物形象,讲解应急知识,普及安全常识。制作专题教育宣传片,通过《xx新闻》栏目进行套播,每天随《xx新闻》播出3次,增强宣传效果。
开展群众互动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创新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互动、VR/AR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将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选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的优秀科普作品,在市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广泛播发。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报送。
全覆盖,广泛发动查隐患
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要督促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奖励相关制度,列明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各级各部门要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省级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重点宣传推广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盗采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方面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及成效。
202x年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方案 篇三: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委办〔2022〕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厅制定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总体要求
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主要工作任务
三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市、县、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xx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xx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组织学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访谈活动等,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法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包括各类开发区、经开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强化意识,落实责任,提高能力。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应急大蓬车进校园”“安全大讲堂”“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7、集中正面宣传报道。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治区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协调当地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治理,盗采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各级安委办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8、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区内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资源,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各市要在市级主流媒体及时曝光1-2个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并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情况。
9、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0、开展集中“线上+线下”宣传咨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区级主流媒体,于6月16日前后,巡展全区各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
1、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各类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标语(参考附件2)、挂图、摆设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要创新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互动、VR/AR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要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
2、紧盯易发多发事故重点领域实施精准化宣传。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水利部门要重点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重点开展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宣传。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化宣传,强短板补弱项,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3、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要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4、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厅将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等科普作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自治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播发优秀作品,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上报应急管理部参评。
工作措施
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直、区直企业请于5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汇总各市各部门各单位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请于7月2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xxx、xxx,电话:xxxx—xxxxxxx,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