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集团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xx投资印发《xx投资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实施启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总体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压实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推进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百项任务清单”落实落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遵法履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应急能力,坚决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推动安全生产“百项任务清单”有效落实
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广泛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
广泛开展“全国职工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征文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专项检查
分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应急技能提升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适用性推演活动
五。有关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营造安全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的重要意义。要把“安全生产月”作为吹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冲锋号”,把“安全生产月”各类培训、教育和宣传等活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加油站”。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www.guaiweng.com]
精心策划,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关键问题、重大风险等实际情况,例如收购项目、在建绿地项目、代建项目、海上风电建设与运行、储能、氢能、分布式光伏建设与运行等,精心策划适宜于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力度,调动员工积极参与。要严格落实人力、物力、费用等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各单位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活动实效,严禁形式主义。各子分公司要加强所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导。公司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和重点内容,及时推出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结合业态特点,按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按照全国安组委办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系列宣教产品征订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向中国能源新闻网网站、《中国电力报》,以及“学习强国能源号”等新媒体平台投稿。增强宣传报道的及时性,树立良好的央企形象,对安全生产月期间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发现并广泛宣传。
认真总结,持续改进提升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及时总结,改进不足,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各单位要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固化好的做法,为保障和提升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篇二:
日前,xx省安委会办公室、xx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扎实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主要内容
(一)紧扣“一个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省安委会“鄂安〔2022〕6号”文件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要做到“两个纳入一个推动”:一是纳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点学习内容。二是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相关领域领导干部专项培训内容。三是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设专栏,组织主流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化解读宣传。通过专题研讨、解读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用好“两个抓手”,推动安全生产硬措施落细落实。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二十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硬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开展安全生产硬措施“三个一”宣讲活动,即提请各地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研讨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硬措施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活动。通过制作发布安全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公益短信、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类传播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硬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宣传氛围。对我省实施意见中创新提出的“三千帮扶”行动,划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四条红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故提级调查,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等内容,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深悟透、落地见效。
(三)开展“三项宣传”,营造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跟踪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报道基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措施;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性报道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以专访、通讯、评论、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报道专项行动的重大成果、典型事例,突出报道专项行动中涌现突出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个人;深入剖析专项整治的重要经验和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开展奖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宣传。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开展《xx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办法和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宣传,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提高奖励标准,简化奖励兑现手续,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瞒报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四大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人人参与安全宣传取得实效。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省安委办将组织中央驻鄂和省主流媒体记者成立采访团,分鄂东、鄂西两个片区,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全面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之外,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线上可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可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省安委办将联合省级主要媒体,于6月16日前后,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网上直播,巡展全省各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联动,认真贯彻落实《xx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5月份启动的xx省公众应急科普宣教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案例解读、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技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省安委办将以xx省应急管理网络学院为依托,在荆楚网、长江云等媒体平台组织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展示活动。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盯紧守牢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统一部署,将于6月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推动《安全生产法》等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狠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的普法宣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关职责。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重大隐患案例。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创新培训方式、宣传形式,通过宣传短片、研讨等方式,引导各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统筹推进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落细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抓好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宣传培训,深入推进疫情防控提示卡全员覆盖,加大疫情防控检查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切实做到“四早五最”,从细从实抓好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松劲。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紧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重点内容和薄弱环节,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风险管控,对重点整治内容加大检查和处置力度,及时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新进场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实现安全培训“一线化”“基层化”。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6月16日前后,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为主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班组,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
(五)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活动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包括:召开一场安全生产大会,涵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内容;组织一场《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推动行业人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组织一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以网络直播形式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一图看懂”系列、2022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升级本市建设工程施工铭牌和警示标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等宣传咨询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抓谋划、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动态清零”成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区、各单位要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班组活动。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张贴、悬挂或发放安全标语、横幅、挂图、提示卡等,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