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精选7篇)

2022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精选7篇)

时间:2022-12-19 09:00

  202x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 篇一:

  根据市领导指示及《关于印发<钦州市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处非办发〔20XX〕5号)、《创建文明城市整治“牛皮癣”小广告专题会议会议纪要》(钦创文办〔20XX〕4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为全面整治我市户外金融广告乱粘贴、城市“牛皮癣”影响市容的现象,改善我市市容市貌环境、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钦州市主城区户外“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实施专项清理“牛皮癣”广告,形成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以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内容

  在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居民区的建(构)筑物、指示标志牌、宣传栏、电线杆、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市城建监察支队组织指导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监部门对城区主次街道的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提升工作思路。

  (二)信息收集(20XX年11月6日-20XX年11月15日)。由市城建监察支队组织指导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监部门对主城区大街小巷的户外“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拍照取证、电话核实、登记汇总。11月20日前报至市创城办复核。

  (三)清理整治(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由市城建监察支队指导各辖区城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对户外非法张贴喷涂“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市城建监察支队将最后的整治情况形成汇报,报至市创城办。

  (四)建立机制(20XX年12月16日以后)。市城建监察支队指导监督钦南区、钦北区城监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维护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辖区城监部门每月10日前报送一次户外“牛皮癣”小广告信息收集情况,由市城建监察支队每月15日前报送市创城办复核通报,并及时指导监督各辖区城监部门清理整治非法张贴喷涂“牛皮癣”小广告。

  五、工作要求〔www.guaiweng.com〕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城市“牛皮癣”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待我的使命感,全力以赴,狠抓落实,有效改善乱贴小广告现象,提升城市形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户外“牛皮癣“小广告涉及部门较多,必须加强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整治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整治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对整治工作中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宣传作用,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合力,重拳有效打击整治城市“牛皮癣”户外小广告。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形成严管态势;又要依照程序执法,文明执法。

  202x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 篇二: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升首府城市形象,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呼和浩特市“一月一主题”创城攻坚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城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决定从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督的方式,全力推动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为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广告攻坚月”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以优化首府人居环境、提升首府城市品质、塑造城市文明形象为目标,按照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快速查处、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利用违法小广告实施涉黄、涉赌、涉毒、伪造公章、非法行医、违法发放贷款、故意毁坏财物、扰乱单位秩序、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实现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

  四、整治范围

  本方案所称“违法小广告”是指在道路路面、路灯杆、树木、居民住宅、商业楼、公用空间、橱窗内等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各类广告、宣传品,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违法发放小广告、宣传品和名片以及涉及“黄、赌、毒、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广告。

  整治区域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辖区,重点整治小区、公园、广场、医院、学校周边和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等人员密集、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区域。

  五、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落地实施。

  (一)宣传活动贯彻始终(4月1日至4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打击违法小广告的宣传力度,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无死角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托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团体等力量。合理运用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张贴、涂写、发放违法小广告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采取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倡导市民自觉抵制违法小广告行为,摒弃违法宣传手段。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宣传方式,扩大影响,强化曝光的教育震慑意义,拓宽社会覆盖面,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达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的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7日至4月25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加强源头整治、分类处置、斩断小广告违法链条等方式,严厉查处在十字路口、学校、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违法发放小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在地面、电线杆、文化橱窗、公交站牌、楼房墙体、公共走廊等处张贴、喷涂违法小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办假证、假文凭、出售各类发票、招嫖卖淫等小广告背后隐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以上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单位要加大惩处力度,注重实战效果,要保持打击违法小广告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处罚和震慑作用的高度统一,确保专项行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督促整改落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应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各单位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断完善工作做法,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小广告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用足用活法律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强力整治这一城市顽疾,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全面实现“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目标。

  六、任务分工

  (一)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

  1、集中宣传

  (1)各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打击违法小广告宣传活动。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社区网格群,每日推送一条以上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打击违法小广告的宣传内容,力争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辖区宾馆、酒店、商场、商业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违法小广告宣传内容。

  (4)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小区、商场、市场的出入口、单元门、电梯间等地张贴打击违法小广告宣传海报。

  (5)各单位要加大对典型案事件的曝光力度。

  2、集中整治

  (1)加强辖区内的巡逻防控、视频巡查工作,对违法小广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充分利用街道两侧及路口的高清监控设备对张贴、涂写、发放违法小广告行为进行查处。

  (2)各单位要联合属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首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首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决不能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影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突出抓住宣传和整治两个重点,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在宣传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成效。在整治行动中要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准确把握、有效区分违反《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张贴、涂写、发放小广告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人性化执法。

  (三)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下达、层层落实,同时加强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管辖的违法小广告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违法小广告案件要认真对待,综合分析,整体研判,依法打击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进行。

  (四)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按照本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整治工作清单,加强信息报送。

  202x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消除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散发小广告对市容市貌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临街店面、墙体、卷帘门以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非法小广告进行整治和清除,并依法对行为人进行查处;对制贩假证、假票据、非法发放贷款、涉黄等违法小广告人员及窝点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处置。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履职,狠抓行政执法。一是狠抓停机警示。做好非法小广告上电话号码的收集、取证、登记和移送工作,本埠号码移送通信运营商停机处理,外埠号码及特服号码暂时无法停机处理的,抄送相关部门进行警示处理。二是狠抓立案处罚。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立即制止,没收违法工具,依法查处;对乱张贴内容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对乱张贴内容涉嫌企业违法行为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对于二维码等新形式非法小广告,充分收集证据,严格依法查处。三是狠抓信用监督。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将处罚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联动,狠抓协调配合。一是狠抓非法小广告查处移送、反馈机制。在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同时,充分收集相关证据,根据非法小广告的内容,分别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并做好沟通与衔接。二是狠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扎实做好前期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合力打击非法小广告窝点。

  (三)强化督导,狠抓清理保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网格化巡查为基础,对各类非法小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清除。清理单位在清理作业中发现的非法小广告线索,及时取证并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要进一步巩固老旧小区非法小广告整治成果,对新建物业管理小区,强化物业管理,加大清理力度,杜绝非法小广告滋生蔓延。

  (四)强化宣传,狠抓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渠道,及时报道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小广告,营造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形成高压整治态势,震慑违法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统筹安排。

  (二)明确整治方向,加大整治力度。认真筹划,明确整治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对辖区主要干道、商业区、过街天桥、景点广场、地下通道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高发点位,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治实效。在此基础上将整治范围向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延伸。

  (三)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严格落实责任,无缝对接,发挥整体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通过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安全稳定。实施停机警示和行政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开展联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整治和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执法安全。对于未按要求取证,或未履行相关程序,出现误停机等问题而引发社会矛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定期通报情况。文明创建期间城管部门应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及相关工作情况每周五下班前报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督查一大队。

  202x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 篇四:

  一、活动背景

  和谐美好的校园给了我们一个舒适、安静的学习环境,可是总有一些不文明的人做些不文明的事。我们的校园的各主要校道上的一些小广告(俗称牛皮脚廯)比比皆是,这大大的损坏了学校的环境,就是一名普通的学生也要对这有所为,更何况我们身为一名志愿者了。校园小广告的泛滥,直接影响着我校的校容,影响着我校师生的生活学习。

  二、活动主题

  文明校园,你我同行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彻底清除校园小广告,实践我班志愿服务宗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的建设,树立当建设,立足身边小事,改善校园环境,力争为广大师生展示一个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校园环境。

  四、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

  五、活动地点

  昌邑奎聚十字路小学及各条主要校道

  六、活动对象

  六年级全体学生

  七、活动流程

  ㈠活动前准备工作阶段

  1、安排两到三名同学到校园内外了解小广告到处张贴的情况并拍下照片;

  2、利用多种宣传方法,先在班级内进行宣传,然后到学校各处进行宣传,统计好班上参与名单;

  3、对参加此次活动的成员进行分组,总负责人为每个小组划分工作区域,并在每一组中设立小组长,负责自己所在小组,小组负责人要准备好工具小刀,抹布,垃圾袋或垃圾桶;

  ㈡活动进行阶段

  1、下午两点在班级前集合,各个小组长负责清点好本组人数,确定人数到齐后,负责人强调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

  2、两点半活动正式开始,各个小组长带领小组成员出发前往划分好的清理区域进行清理;

  3、四点半活动结束,将垃圾全部带走,并到班级门口集中,签到、交工具。

  ㈢活动后期阶段

  1、负责人为此次活动写活动总结;

  2、参加活动的成员写心得或新闻稿,提出本次活动的不足之处和从中吸取的经验教训。

  八、注意事项

  1、在活动的过程所有的成员要服从指挥,要有纪律性、组织性;

  2、小组长要起到通讯员的职责,及时汇报情况,好让负责人有所准备;

  3、所带工具要妥善保管好,认真清除小广告、乱涂乱画非法字迹,

  并把垃圾放在随身带的袋子里面;

  4、要注意形象,报名参加的不准直挂名在玩,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要以学校的形象为重,注意安全;

  5、活动的过程中所有的成员要注意自己的形象,明白自己代表的不仅是个人,更是学校我们这个大集体。

  活动预算:

  1、水桶15个

  2、抹布30块

  3、小刀或铲子30把

  4、垃圾袋或垃圾桶15个

  202x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 篇五: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新城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遏制我市城区小广告乱张贴、乱喷涂现象,营造优美、宜居、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近期重点工作部署,决定在市城区内开展户外小广告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着眼于城市面貌总体改观的目标,通过组织市内五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小广告活动,加大市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游园广场、社区、居民区、城中村居住区户外小广告的清理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市城区户外小广告乱喷涂、乱张贴、乱设门头广告、橱窗广告、门店玻璃广告、随意乱贴乱挂广告等行为,进一步优化美化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

  为了提升此次整治效果,市城市管理局专门成立了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志辉为组长,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顶山市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科,董拥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户外小广告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各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集中整治非法设置小广告行为。

  三、整治范围

  市内五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辖区内负责的主要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其它背街小巷、社区、居民小区、城中村,以及参照城市管理的景点、游览区和工业园区等

  四、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内容

  1、清除街路两侧门脸、橱窗上的各种小广告、乱涂写、乱涂画和条幅、对联等;

  2、清除建(构)筑物、各类公用设施、临街住宅小区墙体违规违法小广告;

  3、清除绿化树木、各种杆体、主次干道路面上的乱贴乱画;

  4、查处各种涉及卖枪、伪造证件、贩假、诈骗等违法小广告;

  5、制止沿街发放各种宣传单及小广告行为;

  6、违规设置的各类橱窗广告。

  (二)整治标准

  对于乱贴乱画小广告要一律采取清洗,刮除清理。主要街路达到覆盖后与原色协调,不造成二次污染;清洗后表面整洁,不留花斑;清理张贴不留存残片及明显胶粘剂、浆糊污迹。其他街路的覆盖色调与原色基本协调,不形成较大反差,杜绝简单粗劣覆盖现象;清洗后表面不留乱贴乱画印痕,实现白天随见随清,全天保洁。

  五、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从8月5日起至11月5日止,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至8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落实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争取市民支持和广大经营业主的理解,为整治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方面安排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将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乱贴乱画等户外小广告整治完毕;另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察,及时查处和清除新出现的违法违规小广告。

  (三)巩固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城区范围内乱贴乱画实现全面清理和覆盖,为市民呈现崭新的城市面貌、优异的整治面貌,届时,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各区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六、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同电视、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整治非法小广告的重要性,增强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鼓励市民踊跃举报、制止乱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行为。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的力度,一方面对实施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的违章单位、违章人予以曝光,另一方面也要对小广告治理、管理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大清除力度。及时清除房屋等建筑物,桥梁、围墙等构筑物,踏步、护栏、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标志、候车亭、站点牌、地名牌、广告设施、阅报栏、宣传栏(板)等设施,以及路面、树木上喷涂、张贴、刻画、刷写、印章式加盖的文字、数字、图画等各类乱贴乱画。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违章行为的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的力度。对乱喷涂、乱张贴小广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一些出售枪支、迷药等或非法制假、贩假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广告,由各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

  (四)加大保洁力度。为保障城区环境整洁、干净、有序,各单位要建立户外小广告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制,明确各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户外小广告日常清洗,保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要把清理户外小广告工作与“门前三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门店、居民小区、社区、单位的卫生责任;指导督促相关门店、居民小区、社区、单位做好“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户外小广告管控清理工作。

  (五)加大控管力度。为有效遏制小广告乱张贴、乱喷涂行为,一方面可采取“呼死机”系统,对违法小广告电话号码不间断呼叫;另一方面与通信部门协调,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通信号码机主进行取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抽调专门力量,加大清理查处力度,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整治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对辖区内乱贴乱画整治工作负全责,要将清理乱贴乱画纳入日常保洁工作日程,建立清理数量、质量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清理与预防并举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宣讲育人。教育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守法发布信息公告,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抵制和举报乱贴乱画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有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整治乱贴乱画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群管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考评制度。此次整治活动结束后,平顶山市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评,并将适时下发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通报。

  (五)及时信息报送。各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小广告集中治理工作,分别于每周五17点、9月1日前,将本周整治开展情况和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科。(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需包括详细的治理地点、种类、数据、现场照片等内容。)

  202x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 篇六:

  为防止出现“城市牛皮癣”污染市区市容环境,遏制和打击部分街道、居民小区新出现的乱贴乱画小广告行为,根据《宿迁市市区非法小广告整治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全面清除市区道路、居住区等公共场所存在的各类乱贴乱画小广告,铲除污染市区市容环境的各类“城市牛皮癣”,依法处理乱贴乱画小广告不文明行为;完善便民信息张贴栏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区市容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13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涵盖市区(包括洋河新区),整治对象针对各区主次道路、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存在的乱贴乱画小广告。重点整治沿街地面、墙面、市政设施、卷帘门、玻璃门窗等处的乱贴乱画小广告以及居民小区楼道内的非法小广告、沿街商铺门窗上的软贴及破旧对联等。

  四、整治步骤和内容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13日—3月20日)

  各单位深入辖区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现场发现小广告后立刻登记备案并责令该小广告发布人或受益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结合辖区乱贴乱画分布区域和实际存量状况,制定整治计划,联合街道办、社区做好整治行动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5月31日)

  1、清理“城市牛皮癣”。根据市容环卫责任区要求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原则,全面集中清理辖区道路两侧建筑立面、地面及其他市政设施、居民小区楼道内存有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同时清理沿街店面玻璃软贴、破旧的对联等。

  2、查处乱贴乱画行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排查整治,针对多次发布、数量较多或者污染面积大、恶意逃避处罚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应进行现场拍照、取证,依法实施处罚,强力遏制乱贴乱画的违法势头。

  3、开展小广告疏导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管理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便民信息发布栏,为开锁类、疏通下水道、装饰装潢、家电维修等家政服务类小广告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督促各类家政服务信息进入便民信息栏内有序张贴,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6月1日以后)

  1、落实乱贴乱画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乱贴乱画管理包保责任,相关大队应建立健全乱贴乱画信息管理台账。通过互通共享乱贴乱画案件查处信息,针对发布数量大且拒不整改的乱贴乱画、利用外地号码发布小广告行为长期保持严管重罚、严打高压的态势。同时及时上报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整改和查处、立案处罚信息,做好阶段性整治进展汇报工作。

  2、加强与街道社区物业的联动管理。与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协调联动,加强辖区街巷、楼道的日常巡查管理,及时制止乱贴乱画行为,定期开展建筑立面容貌清理活动。加大对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等责任主体的督查交办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常抓不懈。

  3、完善便民信息张贴栏的后续管理。跟踪张贴栏的使用情况,对便民张贴栏内的小广告进行分类整理,鼓励家政服务小广告入栏张贴,建立好管理台账,坚决杜绝办证类、金融类(非法集资、贷款类)小广告的违法发布。及时更新栏内信息内容,确保张贴栏容貌整洁、张贴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深入辖区各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道路、墙面、市政设施等处经常出现的金融贷款类、办证类等非法小广告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发布范围广、数量多、频率高以及使用外地号码拒不整改的乱贴乱画行为要作为整治重点,严格依照执法程序,从快立案,从重处罚。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主动与街道、社区、新闻媒体加强工作互动和信息交流,开展与乱贴乱画整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新闻报道活动,营造群众主动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引导督促家政类小广告主动在张贴栏内发布信息。

  (三)加强督查考核。成立市局市容环境督查组并对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进行跟踪督导,针对非法小广告清理不及时、立案处罚不到位、未建立小广告管理档案、信息上报滞后、便民张贴栏管理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202x清理非法小广告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城镇文明形象,改善城镇面貌,根据苍南县《关于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委办〔20XX〕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将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域覆盖,坚持“四个一律”(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小广告”一律清理,对违法发布“小广告”行为一律重罚,对内容违法的“小广告”一律侦办,对违法“小广告”联系电话一律停机),鼓励群众对违法制作、发布“小广告”的行为进行举报,扎实推进“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以改善城镇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形象为目标,从清理、追究、举报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机制,努力为全镇人民营造安全、整洁、良好、有序的社会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兴康居、九堡村、建光村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门店、居民小区。其他村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整治范围内所有墙壁、门窗、地面、箱体、树干、线杆、灯杆、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其它构建物上的各类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2、对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及非法制作“小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管重罚。

  3、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

  四、职责分工

  文明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牵头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监督曝光;联系纪检监察部门及时问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有关人员。

  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做好公园、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和路灯等公共设施的“小广告”清除工作;落实好《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内容涉及违法犯罪的“小广告”(如:涉及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进行搜集、汇总、分类、抄送,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罚,露头就打,不留死角。

  派出所:对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所提供的内容涉及违法犯罪的“小广告”线索(如:涉及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严厉查处利用“小广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行为和人员,深挖违法“小广告”窝点、源头及幕后;为“小广告”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养护单位做好所属交通设施上的“小广告”清除工作;做好人力三轮车等“四小车”上“小广告”清除工作。

  住建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围墙、施工房“小广告”清除工作。

  市场监管所:配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非法“小广告”窝点,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财政所:落实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供电所:负责做好所属配套设施上的“小广告”清理工作。

  通信部门(移动、联通、电信):负责做好本系统广告的依法发送;做好所属配套设施上的“小广告”清理工作,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小广告”违法取证工作;对城管执法部门提供的“小广告”联系号码先进行停机。

  属地村居:部署开展属地“小广告”整治工作;负责做好属地村居“小广告”清理工作;重点抓好属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物业居民小区的“小广告”治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召开“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动员各责任部门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利用各类传播媒体集中造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小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以及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推进、严管重罚的决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7月5日)。关单位全面部署发动,按照整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能,集中力量,组织“小广告”清除攻坚,并做好堵疏结合工作。执法部门重拳出击,对已清除区域出现的“小广告”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各社区在集中整治阶段,要各曝光典型查处案例数起。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5日—7月31日)。镇文明办牵头对“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督办,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长效巩固阶段(8月1日以后)。各社区村居和各有关单位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小广告”清除、查处长效机制,坚持露头就打,抓好常态管理,确保“小广告”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是我镇文明创建和提升城镇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改善我镇城镇整体面貌的重要举措。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整治队伍,周密制订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督查,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2、强化整治合力。各相关单位要靠前站位,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杜绝扯皮推诿现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履职尽责,联动推进。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镇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小广告”整治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跟踪督查,通报问题,抓好整改。

  3、创新工作手段。各社区村居、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小广告”量大、面广、易反复的问题,创新管理手段,保持常态长效。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网格员”“监督员”等队伍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堵疏结合,科学合理设置信息栏,引导“小广告”规范发布。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作模式,试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行专业化清理、专业化管控、专业化维护。

  4、加强督促检查。文明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小广告”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适时进行巡查督办,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对违法“小广告”制作、乱张贴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考核制度,把各有关单位纳入文明创建年度考核责任单位,把各社区村居整治工作纳入镇考绩内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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