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教治办[20xx]x号)要求,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治理范围及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时间范围为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根据情况往前追溯),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一
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不力
1、未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信息,或公示内容无政策依据。
提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需自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向财务处报备;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有政策依据。
2、未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跨学期(或学年)预收学费、住宿费;调整收费标准后,未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要求。
3、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学生自愿原则,未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学校或教职工违规获取经济利益或收取回扣。
4、学校收费后,未提供合法合规的收费票据。
5、退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拒不退费或故意拖延。
提示:财务处自查各类收费项目退费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教务处自查教材费退费流程是否合理;学生处自查住宿费退费流程是否合理;各二级学院自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收费项目(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退费流程是否合理。
二
借教育信息化乱收费
1、以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或分班教学为名,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向学校或第三方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及相关设备、软件、资源等。
2、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学校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作为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软件、APP等费用;以校园安全为名,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收取电子学生证、门禁APP或监控等费用。
3、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家长购买或在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资源或电子书包(电子表)等。【guaiweng.com】
三
巧立名目乱收费
1、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无政策依据、擅自设立的项目费用,如论文评审费、答辩费、补课费、试题试卷费、讲义资料费、复印费、电子阅览费、图书馆查询费、教具使用费、体能训练费、课间管理费、取暖费、降温费、饮水费、宿舍管理费、自行车管理费、保洁费、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2、违规捆绑收费,如将普通话等级考试费用与培训费捆绑收取,将公寓用品费用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等。
3、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费用,包括借读费、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或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上述费用。
四
借校企合作与培训乱收费
1、学校或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或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实习费、实训费、就业委托费等。
2、将学费与合作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取,强制组织学生向合作企业缴纳额外费用。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非政策要求范围内的培训、考试并收费;与校内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五
继续教育存在的乱收费问题
1、违规收取论文报名费、网络教学平台使用费等。
2、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代收继续教育学费,高校继续教育设点单位、校外招生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私设项目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搭车收费等,如管理费、信息费等。
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与实地核实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
一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xx月xx日)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梳理各类项目的收费情况,对照专项整顿内容全面、深入、系统地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1),梳理存在问题、总结工作成效,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于xx月xx日前将表格及资料报送至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04室)。没有情况的也要进行零申报。
二
重点检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根据自查情况,由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督查组,采取直接抽查或联合检查等方式,对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督查工作。
三
巩固成效阶段(xx月xx日至本学期末)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学院将不断总结分析新形势下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整治;宣传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汇总,并于每月xx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报送至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从加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院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通过官网、官微以及开展教育收费培训的方式,把收费政策宣传到位。
(三)畅通举报渠道。学院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xxxx-xxxxxxx。
(四)组建专项督查组。由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督查检查、汇总分析治理问题,研究出台规范管理意见、起草文件制度等工作。
(五)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师生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教育乱收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学院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有序。
教育乱收费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为切实回应群众期待,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反弹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及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完善教育乱收费政策;拿出切实举措,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教育乱收费反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提升教育乱收费治理水平,维护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我局决定成立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开展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相关股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xxx
成员:xxx
第二组:
组长:xxx
成员:xxx
第三组:
组长:xxx
成员:xxx
第四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安排
(一)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工作安排
第一组:xx(含xx中学)、xx(含第六中学)、xx街道、xx(含xx中学)、四中、一小、三幼、特殊学校。
第二组:xx、xx(含xx中学)、xx、xx、一职校、xx中学、实验小学、xx小学、金幼。
第三组:xx、xx、xx、三合、二中、三中、一幼。
第四组:xx、xx、xx、xxx(含xx中学)、xx中学、四中、五中、xx街道、二幼。
四、检查时间
xx月xx日—xx月xx日。
五、检查内容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梳理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公布教育收费项目的目录清单,对学校收费项目清单进行检查,确保国家及自治区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做到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各学校要对本校20xx年以来的收费行为开展全面自查,对照自治区印发的教育收费目录清单,并结合通报的相关线索,特别是群众反映较多、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组要对学校20xx年以来的收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
(二)聚集突出问题,及时查摆整改
各学校要结合附件的文件要求,以春季学期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从更广度、更深度方面进行全面摸查,重点查处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空调租赁及电话、人脸识别费(信息费)、饮用水费以及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或家长购买平板电脑等教学软硬件、教辅选用不规范、校服选用不规范等行为。对于摸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查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继续落实跟踪,确保乱收费行为在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招生简章或入学通知书中注明。设立并主动公开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咨询受理电话,重视对教育乱收费投诉的接待和调查核实工作,及时解释答复,回应社会关切。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x教财务〔20xx〕x号和x发改收费〔20xx〕xx号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教育乱收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及xx市教育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xx市教发[20xx]xx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落实上级政府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禁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使广大教师自觉远离、坚决抵制“三乱”行为,实现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电话和相关投诉信息量有明显下降,社会反响良好,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有显著提升,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逐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和纠风治乱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开展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构建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倡学校有计划安排或教师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校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
三、整治内容
依据(xx市教发[20xx]xx号)文件要求: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补课:
1、由班主任、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有偿补课、自习、辅导的(含利用网课进行有偿补课的);
2、中小学在职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中小学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课的;
4、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在职教师为乱补课、乱办班组织生源和提供场所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收费:
1、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
2、强行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发行:
1、以班级、年部为单位,组织全体或部分学生征订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学用书的;
2、以班级、年部为单位,向全体或部分学生推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范围以外的复习资料、练习册、试卷、书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
3、以班级、年部为单位,不按正规渠道征订或发行,采取各种手段提示、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图书、资料及教学用具的。
四、工作措施
1、健全领导组织,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xx县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教育工委书记、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直接领导、组织对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三乱”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政府推动,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厉查处“三乱”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违纪的蔓延势头。
2、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县纪委监委:参与查处“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党员、公职人员,并对“三乱”的处理工作实施监督,够立案的实施立案查处,从重从严,构成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县委组织部:参与查处“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党员、领导干部。
县委宣传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传播载体,加强对专项治理教育“三乱”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学校、教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认真履行“三乱”治理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同时做好整治“三乱”工作的日常工作及受理信访、投诉工作的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和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三乱”行为的整顿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在职教师禁止举办变相有偿补课的“托管班”、“代理家长”、“兴趣班”等,如有违规坚决查处。
县公安局:配合实地巡察工作及入室检查违规补课情况,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县财政局:适当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违规教师的处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个体“小饭桌”、“托管班”、“代理家长”等家庭式场所学生的饮食安全管理,对被取消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及时吊销营业执照。
县卫健局:加强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及“小饭桌”、“托管班”、“代理家长”等学生聚集场所的卫生监督和防疫管理。
县营商环境局: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及时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县消防大队: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场所及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及火灾疏散预案的审核,保证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
县文旅广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参与对在职教师违规“乱发行”行为的查处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做好舆论监督和相关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稳定排查队伍,做好节点排查
县政府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三个排查暗访调查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区域落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镇内责任小区、民办教育机构场所进行重点抽查,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指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自查,特别是在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节点进行实地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方案,扎实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加强教师在校内完成对全体学生的课业辅导工作,减少学生参加校外补课的机会,禁止教师校外进行违规补课行为,家长及学生应拒绝教师有偿补课的要求。
五、处理办法: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其它地区成功做法及xx实际,对“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在职教师及所在学校领导作如下处理:
(一)对发生“乱补课”行为的在职教师,依据xx市教发[20xx]2号文件第五条,同时做如下处理:
1、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正高降至高级、高级降至一级、一级降至二级、二级降至三级),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由人社部门审批执行,期限24个月,处分期内不得参加高于降聘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影响期结束后,不再恢复原专业技术等级,可以按正常程序重新申请参加原等级的评聘工作。以上特指中小学职称系列,其他院校参照执行。
2、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期限24个月,其中党员教师要追究党纪处分;
3、担任学校领导的撤销校内党政职务,五年内不安排党政职务;
4、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五年内的评先选优资格,对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五年内不予承认,担任班主任的,解除班主任职务,五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
对同一教师在24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乱补课行为的属情节严重,依据“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xx号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给予开除处分,并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二)对发生“乱收费”、“乱发行”行为的在职教师,根据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xx号)、xx市教发[20xx]xx号文件第六条,做如下处理:
1、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同时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2、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期限24个月;
3、撤销校内党政职务,三年内不安排党政职务;
4、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三年内的评先选优资格,对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三年内不予承认,担任班主任的,解除班主任职务,三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
5、对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校长对本校治理“三乱”、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全责,其他校级领导要协助校长做好此项工作。出现“三乱”问题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分外,还要追究校长及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一年内,发生一起在职教师违规违纪问题的学校,对校长给予警告或记过,其他班子成员按岗位职责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连续累计发生两起,对校长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对其他班子成员按岗位职责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连续累计发生三起以上的(含三起)对校长给予撤职处分并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等级,对其他班子成员按岗位职责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民办教育机构超越审批范围招收学生、开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或为乱补课提供场所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因教师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引发的行政诉讼、刑(民)事诉讼和经济赔偿等,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因学校领导违规做出决定,造成的行政诉讼、刑(民)事诉讼和经济赔偿等,由学校领导承担责任。
六、工作要求
1、抓小抓早,筑牢第一道防线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作出的《方案》要求,在本职能范围内履职尽责,做好教育“三乱”特别是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县中小学校,要把在职教师的“三乱”行为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大自查力度,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通过压实责任、约谈提醒、抓小抓早等方式,筑牢第一道防线,形成高压态势。
2、加大宣传,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局和全县各学校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并以政府名义给教师、学生、家长致信,做到教师、学生和家长全覆盖,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抵制、监督、治理教育“三乱”高压态势。树立和宣传正面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让教师自觉提高师德素养,强化教师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价值观;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坚决抵制以违规补课为首要的“三乱”行为,做到不敢补、不能补、不想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提升治理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排查暗访调查”小组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各组组长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带领本组成员对责任区进行实地排查、暗访,对发生在本责任区的举报线索要一查到底。小组成员做到招之即来,互相配合,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安全办案,全面提升本次专项治理的实效。
4、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对治理在职教师“三乱”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刻剖析,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治理途径和方法。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工作人员,依规依纪给予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及时为各小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七、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