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议通知范文 篇一:
司属财务中心、项目公司部: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工作质量,推进财务团队知识建设,强化财务管理水平。经商议,决定召开20__年度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20__年财务工作,并结合20__年提出财务工作新要求。
2、集团各项财务制度的学习与优化。结合本行业财务情况,对集团各项财务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进行优化修订。
3、对20__年度集团各行业相关的最新政策进行交流。
4、结合名门盛世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系统培训。
二、参会人员
司属财务中心、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及未设财务经理的各项目公司主办会计。(后附参会人员名单)
三、会议时间
20__年12月16日至17日。(后附日程表)
四、会议地点
______
五、其他事项
公司负责安排住宿,费用各项目自理。
六、有关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须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会者须_月_日前通知财务中心。
2、主讲人员认真做好课件,及时发布法规资料。其他参会人员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 篇二:
各部门:
随着公司扩大,业务量增加,费用支出也随之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把财务工作做的更好更规范,现将财务报销时间安排如下:
一、 每周二或周四为报销时间,报销前请各位自备零钱。 二、 每月月底前三天(若遇星期天向前顺延)不办理报销及转账业务。期间为月底对账,认证,发放薪资、核结现金银行账目等等时间。
以上规定请各位知悉!!
财务部示
20__年_月_日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 篇三: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
会 议 通 知
为促进高等院校会计教学和会计教材建设的深入发展,加强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专业委员会继20__年举办“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之后,继续举办“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和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共同承办。〔www.guaiweng.com〕
会议届时将邀请中国会计学会领导、会计准则制定专家莅临指导,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知名教授就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诚邀您届时光临!为方便您安排,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日程
20__年5月27—30日。27日(星期五)全天报到,28—29日开会,30日返程。
二、受邀对象
(一)高校会计学院(系)院长(系主任)、学校培训中心主任。
(二)会计及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主讲教师。
三、主要议题
议题一 企业会计准则动态及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二 高级财务会计授课与技巧
1.如何提炼高级财务会计的知识点。
2.每个知识点的实现方式。
3.习题与案例的配套技巧(教辅资源的使用,包括习题、案例、电子课件、电子教案等)。 议题三 企业合并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四 合并财务报表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五 租赁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六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以上议题由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专家、东北财经大学和其他院校有关教授主讲)
四、会议地点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西路1号
培训中心联系方式:刘艳华 0411-84793480转1291,移动电话:13942693591 传真:0411-
交通信息:培训中心提供免费接送站服务,详情请联系刘艳华。 五、会议费用
1.会议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单间:300元/间;合住:150元/人。自助餐60元/天)。
2.往返交通费自理。
3.会务及资料费:500元(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电话:0411-84710715 传真电话:0411-84710731 E-mail:ts@dufe.edu.cn 会务联系人:孙冰洁 孙丰翔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年_月_日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 篇四:
各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集团公司20__年中会议精神,结合目前财务核算的现状,对各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同时,必须要特别把握好时点与时期的界定。
2、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遵循配比原则,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同时确认。
3、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收益、负债、费用,同时也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4、各项资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履行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各单位必须明确设备管理员,对固定资产尤其是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大宗低值易耗品,台帐登记齐全并及时更新。
5、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所属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资产管理负责日常管理,集团财务部负责监督。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集 团 办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