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一:
有人说黄山有奇山怪石,美如梦幻;有人说雁荡山一景多变,移步换形,美在秀丽神奇;有人说江心屿风景如画,美在诗情画意;但在我眼里,唯有南塘的夜景才是最美的风景。
当夜幕降临,南塘街的灯光次第亮起,站在石拱桥上,你会看见许多高楼大厦的灯光倒影在水中,像水中也有一个美丽的世界,美极了!一阵微风拂过,水面被打碎了,高楼大厦的倒影变得模糊了,水面闪闪烁烁,像是水面上浮起了金子、银子。远处,一艘游船向这边游来,船上闪烁着灯光,有红的、有黄的、有金的,有蓝色的……可真美啊!
突然,水面上喷出蒙蒙薄雾,这白色的薄雾,在灯光的照射下,变成了金雾,好似一匹匹金色的丝。这些雾不但颜色美,而且变化多,有时你一凝眸就会发现,云雾中突然冒出一只金兔子,你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金兔子在干啥时,一只正在吃蜂蜜的小熊出现了,可随即又消失不见,立刻眼前又出现了一只大狮子,它正在居高临下地望着我们……烟雾的奇幻让你怀疑你的眼睛。
桥的对面,好一派城市之美。马路上车水马龙,汽车来来往往的灯光,“置信集团”上面所浮出的字样,大大小小的饭店及超市所透出的灯光,挂在树上的彩灯……所有的灯光汇集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繁华城市图。
南塘街啊!你热闹繁华,美丽神奇,多么令人流连忘返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guaiweng.com]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三:
深夜里,我房间的灯还亮着,我躲在被窝里,刻苦钻研着魔方。一下子拼“独挡一面”,一会儿又出“百花齐放”,没完没了,直到妈妈强迫我关灯时,我才极不情愿地入睡。
自从我的魔方带到学校被老师没收后,妈妈虽然同意我再买一个,但死活不让我再次带魔方到学校,我只好每天在家里暗暗苦练魔方技艺。我总是眼红别的同学复原魔方只需一分钟,更仰视世界冠军只需6秒钟,而且还是盲拧,超乎了我们正常的想象。
我一有空余时间,便会拿起魔方在那里疯狂地复原,只要妈妈没有催我,我就一直在那里玩。有时,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为此也常常被妈妈臭骂一顿,但我依旧玩性不改,也从来没有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为魔方而废寝忘食的“癖好”。
现在,我无论到哪里玩都会把魔方带上。尽管爸爸妈妈会叫我减轻携带的“负担”,不要带魔方,外出玩玩要一心一意,不能一心两用……甚至还会牵扯到许多毫无关联的理由,说什么魔方花花绿绿的颜色会影响视力等等。
我玩魔方,还总是离不开一本书—《魔方天堂》。这本书是世界盲拧的记录保持者所写,里面介绍了许多种复原的方法和各种花式的玩法,还有许多关于魔方的小故事,让人越看越着迷。其中,里面还介绍了西游人物跟魔方的故事,我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魔方让我痴迷,我在魔方中探索着奇妙的方格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四: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五: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莫名其妙地爱上了“nba”,甚至痴迷于它。每一场激烈的比赛,每一个成功的进球,没有一个激动人心的瞬间,都让我震惊,深深吸引着我。每当我有时间,我就忍不住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因为这个原因,我经常被妈妈骂。
记得有一次,《nba》快要开播的时候,我飞进房间,打开电视,锁上了cctv5,等待比赛的到来。虽然游戏还没开始,但是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相信粉丝和朋友们会理解这种期望。游戏终于在我的深情呼唤中开始了。我看到两个队抢球,一个队员把球往前带,然后漂亮的转身射门。“是的”球进了,耶!我兴奋地喊着,游戏继续着我的注意力。就这样,我专注地盯着屏幕,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美丽的镜头~~
就在两队打得很紧的时候,时间到了,但还是没有分出胜负,我的心在波动。马上要加班了,这让我更加兴奋。但是后来我妈进来对我吼:“吃吧,快点!”我假装没听见,但仍然看着我的nba。我妈看到了,忍不住生气了,大叫:“你再不来,我就砸电视了!学者读书不好……”我受不了妈妈的唠叨,也不回头,不情愿的关掉电视。
我如此痴迷于nba,以至于它使我的生活丰富多彩,充满幸福。同时也给了我活力和激情!~
这就是痴迷于nba的我,你明白吗?~~~~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六:
人生不完美,明月又能无缺只回?理想如泡沫般灰飞烟灭。佳风轻柔月下树,任它飘扬花千树。晚风习习引遐想。君愁悲忿不平事。倚靠窗前,弹奏世间绝唱。任凭手指在古筝中来回弹动,不顾伤痛,随血流动心绞痛。身穿霓虹衫,舞步轻盈,梳好发髻,佩戴珠饰。随着古筝的弹动,那轻柔的声音,在大地中飘舞、一片绿的气息,花香怒放,招蜂引蝶,引领你踮起脚尖,微闭双眼,用手触摸空气,用鼻子去呼吸那带有花香的氧气。一阵风吹过,飘起你的衣裳,你随风飘舞,跟着心里的节奏,用手拨动你的秀发,原地转圈,舞出你最美丽的倩影。你就是一位美丽的舞娘,肢体的柔软由你掌控。当你手指在转动的时候,在夜晚影子中飘逸你的秀发,展现你柔软的身躯。你就像是一首歌,当声乐响起的时候,所有的音符都为你跳动。啊,你是如此的让我痴迷。你为何如此完美无缺?娇容倾国倾城,家世背景显赫,无数男人心目中美丽的女神,折服千千万万男人的芳心。心地善良纯真,毫无杂念。你拥有一颗美丽的心。哦,原来你是我幻想出来的人。
你常都捉着我骂,我这个学生真的让你这位老师那么讨厌吗!我们学校角落里有一张乒乓桌,男同学们在这里打球,只见红方发球,黑方不慌不忙一板刹了过去,红方没接住,气急败坏来了个高球,黑方这下傻了眼,因为他不会接高球,输给了红方一局。这更激起我想早一天探访爸爸故乡的愿望。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七:
我问语文:“你是什么?”
语文坚定地答道:“我是那屈原不屈的化身,是抗日英雄的化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化身。”
我又问:“那你还是什么?”
它又如一缕轻风划过耳际:“我是春的温柔,夏的刚烈,秋的丰收,冬的纯洁。‘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夏;‘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是冬。四季在我心中最深处的角落。”
不解地我刚想接着问,语文就温柔地捂住了我的嘴:“别问了,去自己亲身感悟一下吧!”
语文课上,我跟着老师徜徉在大自然中,倾听鸟的啼鸣,碰触树木的血液,追赶小河的步伐。哦,原来这就是语文啊!好美啊!“不,这只是我的一部分,你再找找看。”
秦朝的兴亡,清朝的兴衰;春秋争霸,战国战火纷飞,七雄并列;远古社会,生产力不足,过群居生活;农耕社会,古人类生产力提高,过定居生活。这些是不是语文呢?我带着问题来找语文,然而四周又萦绕着她的声音:“别来找我,这还不够。”
我带着困惑寻找老师,结果是——语文,是内心深处的感悟,呵!我找到你了,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我早就找到语文的重点。在我平时读书中我带入的感触原来就是语文所说的重要之处。
语文,让我如痴如醉,我对语文的热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与语文结下的不解之缘,今生都无法割舍。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八:
我是一个富有好奇心的孩子,几乎什么新鲜玩意都喜欢过,兴趣十分广泛。每当我喜欢什么,就会十分痴迷,可当我厌倦了,就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妈妈说我干什么都没有长性,总是三分钟热度。这不,现在的我又疯狂地迷上了《喜洋洋与灰太狼》,也许你会说我幼稚,可我才不在乎呢,我仍对它痴迷有加。你知道吗,看《喜洋洋与灰太狼》对我的学习成绩的提升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呢。为了争取每天半小时的看电视时间,我一放学回家就飞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作业奋笔疾书,整个房间只能听见我书写的沙沙声。我偶尔也会把双手合在胸前,心里默默叨念着:门铃别响,门铃别想;要知道,只有在妈妈下班回来前完成所有作业,才能看《喜洋洋与灰太狼》。这让我彻底改掉了以前回家先吃吃东西,玩玩游戏,不抓紧时间做作业的坏习惯。妈妈曾多次跟我谈:“悦悦,咱别看幼儿园小朋友看的节目了,OK?”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回道:“您再说我,我就用豆腐砸脑袋,用面条上吊,用薯片割腕,死给您看。”妈妈愣了一会儿,笑道:“臭孩子,有你这样自杀的吗?”我大叫:“不管有没有,反正我不能没有《喜洋洋与灰太狼》看!
”妈妈也不示弱:“你再吼一声?”举手佯装要打我。我急忙溜进屋,大喊动画片中的台词:“我一定会回来的。”“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喜洋洋与灰太狼》又开始了,我冲向电视机。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九: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二: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三:
我,是个外来者,从幽静的密林远迁至这嚣闹的都市。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我的身躯被分割、改造,化为一道道苍白的纤影重新聚合在一起。我,曾经的树,此刻的书。
我的新生活比预期中要来得快了些。一个身着朴素,容样消瘦的小男孩来到我面前,视线的火热灼烧着我的心。他轻轻将我捧起,手竟有些发颤。他急步走到售货员面前,从衣兜掏出几卷毛糙的纸币,微微一笑,离开了。
穿过横七竖八的街道后,他钻入一个阴暗的小巷,阴冷、潮湿的气息令我为未来担忧。他,停下了。打开了一道沾着苔痕的木门。一个小院,两间土屋,普通至极,甚至有些贫寒,我微微感慨,今生是注定要在平凡中度过了。
他用毛巾擦拭着手心的汗,不知是因为路途遥远的疲惫,还是内心的激动难耐。他没有急着阅读,先用牛皮纸给我制了件“新衣”。什么感觉呢?合身、舒适。
他轻轻将我翻开,一双稚嫩中隐着丝丝粗糙的小手轻抚着我,奇怪的是我这冷木之躯竟感到了丝丝温暖。他的神情已然定格沉浸于书中了。我细细打量着他,那脸庞散发出的分明是坚毅!他的双眸灵动,我注视着他,他亦如此他眼神似贪狼,手指紧捏着我的身躯,恨不得将我嵌入他的脑海,痴迷可见一般。
许久,他轻轻将我合起,长舒一口气,露出满足的笑容。我有些异样,他阅读的欲望侵蚀了我内心的枷锁,我渴望进入他的心灵,痴迷他专注、渴望的神情。
几年后,他穿着整洁的校服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着工装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穿西装将我翻看,又几年后
我也老了,身体也泛黄了,他年纪亦高,皮肤也有些松弛了。阳光斜照,花甲老人捧着本黄面旧书,有种说不出的和谐
我发现,当时我错了,与“痴人”相遇,本就是种不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四: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五: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六: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七: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八:
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
“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
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
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九: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一: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二:
魏源是我们班的一个小书迷,她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看书,吃饭时在看,走路也在看,连睡觉前也要看上几篇。
每天一下课,她就迅速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轻轻地打开,原来伸得很直的背弯了下来,头靠在手上,另一只手按着书,眼睛直盯着书上,眼珠子随着书上的字而转动,脸上时而喜笑颜开,时而低头不语,时而愁眉苦脸。突然,她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书上,目光停留在了一段文字上,仿佛是审判长盯着无恶不作的坏人一样。
她又从书包里掏出笔和本子,沙沙的在本子上写着什么,她停了下来,把手抬起来,抓了抓头发,眉头紧锁,似乎在想什么,但又想不起来,汗水慢慢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而她还在思索,手指不住地敲着桌子,发出“咚咚”声。
眼看时间一点点流逝,她仍一无所动,只见她渐渐把手气伸直,尽管同学们的嗓音很大,但是她一点也没有受影响。忽然,她紧锁的眉头松开了,长舒了一口气,说“太好了,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句名言是鲁迅先生说的!”望着她笑逐颜开的面孔,我投去赞许的目光。
“叮当当”,上课铃声响了,她却还痴迷在书中,看见老师已进入了教室,而她却还在书中遨游,我着急地推了她一下,她却像是没反应一样。老师注意到她了,不满地看了她一眼,并示意我提醒她,我碰了碰她胳膊肘,她依旧一动不动,直到老师大声点了她名字,她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
我们要学习他她热爱读书的品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三: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四:
读书,是提高文化的捷径,读书,是使人精心的良药。读书能使人看见么见过的东西,能使人去没去过的地方,就因如此,读书让我痴迷。
小的时候,对读书并没有多大兴趣,只对一些鬼故事,童话,小说中的情节痴迷不已。种种有趣的经历融入书中,读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让人越读越上瘾,好像自己就是童话中的主人公一样,幻想着未来发生的有趣故事。
现在,学校里也要求阅读一些名著,不要以为名著就很枯燥乏味,比如《昆虫记》中就把许多枯燥难听的生物知识论述的活灵活现,让人就像看故事一样,之所以能称为名著,正是因为里面含有极高的文化成就。
名著和故事有极大的不同,故事以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投入兴趣,发挥想象力,生动的故事环节调动读者们的心,再加上书页中有一些美丽的质感插图,也会让故事书上新增色彩。而名著讲述的则是一些名人自述或者历史真实故事,表达着伟大的精神或者让人入迷的小说般的诗选。因为其中就有很大的成就和文化价值,可以让人们从中获益,让人们从中成长,把先人留下的道理编入书中,为后人吸取与教导,被称为"名著"。
不论书的品种也不论它的好看与否,也不说书的贵贱,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也有不同的喜好,正因如此,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喜欢读书中有趣的情节,读书可真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五: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六:
书,犹如春天里的朵朵鲜花;书,犹如夏天里的一缕清风;书,犹如秋天里的果实累累;书,犹如冬天里的一股暖风。
痴迷在书中的我总会被我的妈妈耍的团团转。
一股暖风拂过我的脸颊,使我感觉舒服极了。此时的我正捧着一本书在那幽静的院子里看书,看了一会儿,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完全融入到书中的情节当中了,这时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书,我就已经心满意足。我现在眼里只有书,过了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到妈妈在说话:“宝贝,妈妈这里有好吃的你要不要吃呀?”我随口答应了一下也没放在心上,继续看书了。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近,不知什么时候,一个不明之物来到了我的嘴里,只闻见那刺鼻的味道在我鼻子前面徘徊。
不对,又被妈妈给耍了,我立即把口中的东西吐了出来,整个眉都皱了起来,竟然是我的克星大葱,这个可恶的妈妈又被她给耍了,来到厨房谁知,她竟在那儿笑话我……
在生活中,这种趣事,我可不少呢。记得上一次,我放学的时候,边走路边看书,前面有一个石头,我没在意,最后摔了一个大跟头。还有上次,因为看书太投入在班上位子坐错了,害得大家捧腹大笑。
我爱读书,是读书让我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是书使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所以我爱读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七:
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游泳,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画画,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古笋,有人说……而让我痴迷的则是音乐!
记得有一次,我迷恋上了一首歌,叫《加加油》。我日夜不停地听这首歌,有时吃饭嘴里会蹦出“加加油”三个字,真的是吃饭都堵不住我的嘴。没过多久,爸爸妈妈铁了心让我把这个“毒”给戒了,我只好与我的《加加油》分别了。那段时间,我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爸爸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让我每个月听一次。
这还不算厉害的呢,更加厉害的还在后边呢!
还有一次,我喜欢上了桃十五的《青柠》,在上音乐课时,我们在学一首和《青柠》调调有些相似的歌曲。唱着,唱着,我竟唱成了《青柠》,我也是服了我自己。能做到这样的,真的没有其他人了!我走路时唱、吃饭时唱、整理房间时唱……我的脑子里无时无刻都萦绕着音乐。有时甚至自己在那唱歌,竟然没有察觉到。音乐已经让我到了忘我的境界,我想我是不是成为“音乐仙”了。
现在我会唱的歌曲有500多首,有时候爸爸妈妈在家,我都会唱给他们听。爸爸妈妈有时会把我当成一个小机器人,对我说什么什么歌曲单循环之类的,我们都很开心,因为我爱音乐,因为我痴迷音乐,我还进了校合唱团,我们还拿了一个区一等奖!
音乐让我快乐,音乐让我如痴如醉,但我想,作为一个学生,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我还是要端正自己对音乐的痴迷程度,把对音乐的痴迷转移到学习上来,成为一个真正有用和快乐的人!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八: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九:
海,一个迷人的圣地,也是我无比向往的地方。
每当提到海便会想到温和的海风,美丽的沙滩,一棵棵椰子树排列在沙滩上,人们在海中嬉戏。但海令我记忆犹新的却是那份独特的咸。每次到海边游玩,我都会喝一肚子的“海鲜汤”。
我痴迷于海。
First,身为“吃货”的我最爱的便是海鲜。可身在北方的我身不由己,看着电视,则无法抑制我的口水。
每次来到海边便能大饱口福。鲍鱼,生蚝,螃蟹……每当想起这样的场景,口水便不自觉垂涎三尺。
Second,作为“玩家”的我,觉得海便是一座乐园。我喜欢游泳。
在炎炎夏日,泡在海里便令人感到凉爽。虽然海曾给我留下过阴影,但我仍然非常热爱。
小时候,爸爸带我去青岛旅游,那是我第一次与海亲密接触。我快速换好泳衣,戴上游泳圈便向大海扑去,在大海中游来游去实是惬意。“Duang”的一声,我的头便栽进了海中。在海中停顿了数秒后,才被爸爸抓着脚脖提了出来,因此便在我幼小的心中留下了阴影。
到了早上,天刚蒙蒙亮时,海滩又是另一番景象,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海滩上密密麻麻,走进就可以看清,原来是小螃蟹都出来觅食了。沙滩上有许多人蹲在那里捕捉他们,小螃蟹凭借着灵活的走位“技能”,躲过了无数劫难。
我痴迷于海,或许正是痴迷于它的美丽和丰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