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29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29篇)

时间:2023-03-23 16:51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滨孙,因为他非常勇敢,百折不挠。他遭遇了食人部落,独自忍受病痛和孤独;他结交土著朋友,靠勇敢与智慧赢得帮助;他顽强自助,创造生存奇迹。

  如果我被困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我会非常绝望,因为我是在爸爸妈妈的保护下茁壮成长。[本内容由 乖乖作文 wWW.Guaiweng.com 整理]

  如果要我从野人手里救出“星期五”,我不会像鲁滨孙那么坚决,我很有可能会因此丢掉性命。

  如果当我看见野人用自己的同类的肉开食人宴会,我不可能像鲁滨孙那么勇敢。

  鲁滨孙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当学会坚强、勇敢、坚韧、冷静。

  听了我说的话,你是不是也非常好奇,快去一探究竟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三:

  有人喜欢《木偶奇遇记》,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人喜欢《格林童话》,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里面是说一个石头里跳出一个石猴,这个猴子会跑会跳,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取真经。

  石猴把自己取名为美猴王,它又四处学师,取得兵器。又大闹天宫,偷吃了老君的仙丹,被关在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打开丹炉的时候,没想到孙悟空练成了火眼精金,踢倒了丹炉,回到了花果山,又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僧来到山下,把它救了出来,并收它为徒,路上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一起去东土大唐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胜利,如果不坚持,就什么也干不成,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四: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平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五:

  开学的这几天里,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部小说写了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世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启蒙教育的六年。

  这部小说一共有九章,每一章都形象地刻画出了一个鲜活的人物。这中间,第四章《艾地》给我的印象最深,形象地描绘了一个对土地极其渴望的秦大奶奶、一个由自私变得无私的秦大奶奶、一个和蔼可亲的秦大奶奶!

  《草房子》,一本格调高雅,自始至终充满美感的长篇小说。我把它推荐给你们,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六: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书名是《我要做好孩子》。

  书中的主人公——金玲,一个白白胖胖,机灵可爱的小女孩。在她身上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比如:爷爷刚刚去世了,爸爸妈妈又离婚了,没人要五岁的小女孩幸幸了。金玲就把她带回了家,让自己的妈妈帮忙一起照顾她。金玲的妈妈——卉紫,是个在杂志社上班的人,她对女儿的学习成绩非常的关注。她的爸爸——金亦鸣,是大学的副教授,他对女儿的学习成绩不是太关注,他对女儿学得过程开不开心很关注。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有两个,一是金玲,因为她活泼、机灵、可爱,遇到困难总能迎刃而解。还有一个是金玲的班主任——邢老师,因为她对金玲很好,想把金玲强化成“天才。”

  看了这本书,我想做个向金玲那样的好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七: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墨多多是一个爱冒险的人,被作者称为“问题多多”,也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鼓励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鼓足勇气,最后战胜了困难。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八:

  有一次,我在上语文课,老师讲完了课文《冬阳童年骆驼队》,之后,老师说要买《城南旧事》那本书。放学了,我回到家,对妈妈说老师在上课时说要买书,我妈妈同意了。妈妈连忙在网上帮我买书,妈妈要我自己选,我先了三本书:《城南旧事》、《(骆驼祥子》、《朝花夕拾》。妈妈说要等几天才会到。我耐心地等啊等啊,书终于到了。

  第一次拿到书,就像拿到宝贝似的,左看看,右瞧瞧,我发现《城南旧事》的作者是林海音,《骆驼祥子》的作者是老舍,《朝花夕拾》的作者是鲁迅。他们的书我都是第一次看,我拿起老舍写的《骆驼祥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有一段是有一群士兵围在作者的四围,把他当成奴隶,我伤心的哭了,因为我感到作者很可怜。

  妈妈的爱我感受到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九: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书会让我们增长知识;书能让我们拓展视野。我读过很多书,《安徒生童话》《爱的教育》《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要成为第一名》。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彭浩一学期的学习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是班级倒数第一名。后来,慢慢的,他变得好起来了。最后还得了三好学生呢。

  看这彭浩的经历,我明白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刻苦学习,就会有好的收获。

  没有人是天生的笨蛋,没有人是天生的差生。只要我们肯努力,就没有什么改变不了的。

  我要成为第一名!是的,我们要有理想,有目标,要勇于改变。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让自己更加充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充满奇幻的《哈利波特》,有充满童真的《小王子》,还有充满激励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豪言壮语,可是它那精彩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中有四位主角去西天取经:一是唐僧,一心向佛、不近美色;二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晴、会七十二变;三是猪八戒,好色贪婪,好吃懒做;四是沙和尚,忠诚老实,吃苦耐劳。此四人西天取经,同心合力,缺一不可,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知错就改,喜欢他知恩图报。起初他大闹天空,偷吃仙丹,触犯天条,犯了死罪,可谁都治服不了他。这件事惊动了如来佛祖,孙悟空再有本事也跳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关押了五百年。五百年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奉如来佛祖之命,随唐僧和猪八戒、沙和尚四人去西天取经。他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呵护,不敢闹事,如有违背,紧箍咒伺候。一天,唐僧被白骨精抓走,妖怪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孙悟空不顾自己的性命,使出浑身解数,把唐僧从妖精手中救出来了。

  《西游记》这本书好像一盏路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又好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房;还好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一: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二:

  我推荐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这本书里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老木匠用一块神奇的木头,做了一个木头人,这个木头人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不爱学习,另一个是说谎,可只要它说谎一次,鼻子就会变长,所以他也希望自己变成人。有一天,它遇见了一位仙女,然后认仙女做了它的母亲,仙女教会了它很多道理,可好景不长,一个同学请它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全是小孩子,有一天它变成一头毛驴,就在它要死的时候,仙女救了它,它又回到仙女身边,它也去找老木匠,历尽千辛万苦,不知是命运还是凑巧,它在一头大鱼的肚子里找到了老木匠,老木匠见了它也很高兴,他们俩从鱼肚子里爬了出来,我最喜欢文中的仙女,她也十分善良,对弱小的人具有同情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平常生活,想到了那些不诚实,欺骗他人的人,在平常生活要诚实,不能哄骗他人。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三:

  我的宝贝是一本书“乘着文字的翅膀”,里面有我们写作班的同学们的文章,也包括我的,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心爱的宝贝。

  这本书是我的写作老师冯老师亲手制作的一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边看边笑,彷佛有一阵风轻轻吹过,感觉到老师的用心,也好感谢老师呢!

  这本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可以在别人的文章里,学习到很多的优美句子,还有很好用的成语,还可以参考大家的写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会越写越好,那时我就可以慢慢的变成一个小作家了。

  因为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我的阿姨帮我做了一个书套,这个充满爱心的书套,也变成我的宝贝,每天摸着、看着,心情就像要飞起来了。

  我已经开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会是我将来的新宝贝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四:

  书籍是什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什么?是一只令人垂涎三尺的面包。书籍是什么?是一杯能医治愚笨的良药。

  我爱书,可以用嗜书如命来形容。倘若我一日未读书,心里总好似缺了什么,不大舒服。家中三排高大的书架,都有我手中的笔留下的痕迹。书,可谓是我默默无声的朋友,它陪伴我多少春秋,陪伴我成长,让我尽情畅游知识的海洋。我读过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一个宁静的夜晚,我手中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已经掩卷,但,我的眼前仍然浮现出海伦?凯勒的艰苦童年生活的画面。

  海伦?凯勒出生于美国的一个小镇上,她在满19个月时,不幸患上胃充血与脑充血。严重的疾病无情地夺去了她的视觉、听觉与语言能力。但,她的父亲与母亲从未放弃对她的教育,给她骋请了一位盲校的老师,她就是安妮。莎莉文。这位老师总是十分耐心地教会海伦知识,默默无闻地用毕生的心血浇灌海伦。海伦也十分的争气,学习非常地努力。她在家庭与老师的'帮助下,考上了世界一流大学——哈佛大学克里斯夫学院。

  海伦是多么身残志坚啊!虽然自己又盲、又哑、又聋,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她畅游知识的海洋。她勇于拼搏、奋发向上、从不畏惧困难,在“人生”这张纸上画了个壮美的蓝图。这鲜花与掌声背后,难道不是努力与奋斗吗?

  比起海伦?凯勒,我深感自责。记得是三年级临近期末考试的一天,我发了低烧,面对着厚厚的作业,我对妈妈说:“今天我病了!作业不做,休息一下,明天跟老师解释一下就行了。”那个晚上,我就一直在看电视。当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我才明白,比起海伦?凯勒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我可是差远了。

  同学们,一位残疾人,都有这么大的抱负,作为健全人的我们,也一定要奋发向上才行啊!我希望大家都能把海伦?凯勒视为自己的榜样,不断进步,最后取得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五:

  儿童文学作家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籍是我们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木头娃娃的旅行》,它的作者是美国的雷切尔。菲尔德,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几乎把美国所有分量的文学儿童奖都收入囊中,还获得全球最有权威的儿童文学奖:纽伯瑞奖。

  这本书的主人公很特殊,她是一个木头娃娃,却被作者赋予了生命,她就是希蒂。她诞生在美国一位船长家,却注定与冒险,漂流,传奇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她在100年间经历了许多神奇的人与事,这些都能写成一本好书。

  这本书不但情节精彩,而且语言生动,如“带波纹的丝衣,配上打了褶子的裙子,上面缀满了蝴蝶结……”十分具体地写出了服饰的精美。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着勇敢、善良的品质。她用了一百年,最后才回到自己的家乡。宽容的希蒂没有因为哪个主人没有好好对待她而嫌弃他,她总是用慈爱的眼光看待他人。

  你们想看这本书吗?书里希蒂遇到了什么人,又有哪些有趣的事?大家在书中寻找答案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看一本好书就好像在聆听一个高尚的人讲话。下面,我就向你介绍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喜欢的书是《青少年百科》。一本世界知识大百科,它就像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学校。

  这本书里有着丰富的知识。它让我了解了中国的五千年文明历史;知道了“提灯女神”南丁格尔;明白了诸葛亮娶丑女的故事……《青少年百科》不仅知识丰富,还让我感受到了世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神奇壮丽的名胜古迹及绚丽多彩的风光……

  渐渐地,我有了“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的才气,有了“坐看云起,傲视群雄”的豪气,也有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复来”的傲气。这些世界的奥秘和博大的知识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青少年百科》了。

  啊!这本《青少年百科》既是我学习上的朋友,也是我生活中的一位好老师!积淀许久的人类文明已由初始的一棵小树繁衍成一片森林,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七:

  我喜欢的书有《吹牛大王历险记》、《即将消失的53个地方》、《小恐龙避难王宫》,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二年级乐呵呵》。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乐呵呵、卓越、乔英英、张元……他们都是二年级的同班同学。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尤其是“网住大盗贼”讲的是一天晚上,一小偷连续偷盗了十家银行。第二天,卓越从报纸上看到小偷的照片,认为那个人就是熟悉的火箭头!他就蹿出家门去校门和同学一起找小偷,耗费了很多时间,一无所获。一位叔叔知道后告诉他们:“这样很危险,如果你们看到了他就赶快打110。”并制止了他们的抓贼行动。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小学生做好时,一定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这本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我从这本书中还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

  《西游记》是我九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刚开始读这本西游记的时候一知半解,比如把“诸”念作“者”,把“凯”念作“几”,因为我只认识这些字的一半,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把全书读完。

  里面出现的人物有:猪八戒、孙悟空、沙和尚、唐僧。孙悟空可以七十二变,猪八戒能吃不能做,非常懒惰,沙和尚是一个老实人,唐僧是它们三个的师父,每当孙悟空做错事,唐僧就会批评它,教它应该怎么样做。

  记得有一次,孙悟空变成一棵树,妖怪怎么也找不到它,后来孙悟空悄悄走进了妖怪的巢,把师父救出来了。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以后我也要像孙悟空那样,做一个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人,在学习上也要勇于克服困难。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十九: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习,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二: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三: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好的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

  这本书和我还有一段故事呢,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逛街,我和妈妈说:“妈妈,我想去书店看书。”“好,妈妈带你去。”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到了书店,一进门就发现了《西游记》,我便看了起来,妈妈走过来看见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于是便帮我买下,我就这样和《西游记》认识了。

  《西游记》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个孙猴子拜师学艺,学会了72变,最后被观音菩萨挑中保护唐僧一往向西取经,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为人正直,孙悟空善良勇敢,遇到困难不畏缩,机智过人,是一名忠心耿耿的好徒弟,猪八戒除了吃还是吃,沙僧勤劳肯干,任劳任怨。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孙悟空勇敢,也是一名敢作敢当的猴子。记得孙悟空的师父被黑风怪抓去,趁黑风怪出去的时候,砸了它的洞。黑风怪气得火冒三丈,说:“这是谁干的?”“就是俺老孙来,你们把我师父抓去,我砸你洞,这是你自找的。”孙悟空大声地说,凭这点,孙悟空就是敢作敢当的猴儿。

  哪像我!有一次,我把妈妈心爱的花瓶打碎了,都不敢承认。我也很胆小,晚上上厕所,都不敢自己去。所以,我应该向孙悟空学习。

  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孙悟空,

  因为他让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应该敢作敢当!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四:

  每当我看到书,就会想起以前妈妈给我买的《淘气包马小跳》的情景。

  那时候没有人和我玩,我就叫妈妈给我买一本书看,妈妈说:“你到对面书店去挑,挑到喜欢的书,就回来把名字告诉我,我就从网上购买。”于是,我走进了那家书店,挑了很久才挑好,我回去把书名告诉了妈妈,妈妈一下子就买了四本。我高兴极了。

  书一到,我先看了看封面,书名是《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又看了看底面,又看了看侧面。我第一次拿这本书,心里兴奋极了。我用剪刀轻轻的剪开包装皮,就像手上拿着宝贝似的慢慢地打开书,一页一页地看着,就像有磁铁吸引着我,我忘记了吃饭,甚至连作业都忘记做,不知不觉,我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我最喜欢看里面关于“饭团”的故事,常常让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妈妈对我的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五: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六:

  我有一本书叫——《窗外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里非常的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转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个班级只有几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馆和一个食堂。

  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上课学生想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出去散步,学生们都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此外,书中还说小豆豆的家庭非常和睦、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令人羡慕呀!有我向往的好学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外的小豆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七: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八: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十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快乐星球之“快乐到永远”》。

  里面的主人公叫丁凯乐(小名乐乐),他非常勇敢、聪明、有爱心、快乐。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为鸟做个巢”、“网上的较量”、“紧急减肥行动”、“太阳鸟”、“谁是我爸妈”等等,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事故“快乐到永远”。乐乐有好多朋友,他们是:多面体、莲蓉包、冰柠檬、老顽童爷爷,当乐乐有困难的时候,他们总能为乐乐解除困难。听老顽童爷爷说:“快乐星球的居民们都有自由,才会有快乐,如果失去这份自由,快乐星球将不再快乐。”

  我多么希望我们的生活能像快乐星球一样快乐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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