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作文 篇一:
王希予
这个人在一周以内的表现太“好”了,犯下了十大罪状!
第一大罪状:因为今天是周末,昨天晚上11点后才睡,所以,今天早上9点才起。这便是第一大罪:晚睡晚起。
第二大罪状:我通常喜欢在下午读书、记单词。妈妈却说我违背了至理名言:一日计记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成了第二大罪:浪费时间。
第三大罪状:记单词记不牢。虽然一天只有简单的两个单词,但这是日积月累的:第一天2个,第二天4个,第三天6个……到了这个月的最后一天就是62个了!这便是第三大罪:三心二意。
第四大罪状:吃饭不专心,东张西望。罪名曰:三心二意。
第五大罪状:吃饭吃得小口。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改不过来,妈妈从小学说到现在了,但终究无功而返。这罪名就叫:屡教不改。
第六大罪状:洗不干净碗。洗碗已经成了我的任务,但老是洗不干净,不是碗上挂着米粒,就是锅上沾着小菜叶。妈妈还说:只要我洗干净一次碗,就可以不再洗了。但这几个月来,还真没有一次是完全洗干净的。这罪名就叫:屡教不改。
第七大罪状:每天上网或看电视2——4个小时以上。罪名为:自残身体。
第八大罪状:在网上挂QQ,也不知道是哪个瘟神,给我妈胡言乱语,让她视QQ为头号大敌。其实挂QQ还可以知道上网时间呢,不过还是定了罪。
第九大罪状:在网上看大片。妈妈也不理解:“电视上不是有吗?”其实电视上是不会有的!但妈妈死心眼。胡乱加一个罪名:喜新厌旧。
第十大罪状:不收拾屋子,不擦桌子,这个我承认了。罪名是:懒散不堪。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
2007年的某一天,随着一阵阵的婴儿哭声,我终于来到这个五彩斑斓而又陌生的世界。我——李子乾,也是人们口中说的零零后。
自从我出生以来,我就是大人们手中的宝,而我却沉溺在大人的爱河中,我一个男生,不懂大人们的辛苦劳累,以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当应分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开始上学了。那时候我非常皮,不像邻居家的孩子乖。到后来,一件事让我调皮捣蛋的性格改变了,是因为一件碎玻璃的事,我出去和别人打弹弓,不小心打碎了人家的玻璃,人家找到了我家,跟我父母说了这件事。后来当碎玻璃的那家人走后,我的父母用力的关上了门,当我听到这个响声时,以为自己玩完了,正当我做好心里准备来迎接我父母的痛打时,谁知我父母换了一副慈爱的眼神看着我说:“下次不要再这样做了,如果再犯我可就打你了。”即使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温柔的警告,但不知怎么我好像将这句话刻在了心里,每一次我想做坏事时,这句话就在提醒我不能再犯,就这样我的性格也就变成了现在这样。]www.guaiweng.com[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从幼儿园到了小学,在学校生活中有非常多的人学习好,我根本排不上,也因此我的性格变得孤僻,但我很感谢让我遇见了一个好老师,也就是我的语文老师,因为进入初中生活后,我总是独来独往,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老师把一点一滴都看在眼里。后来,老师在班里举行了一系列的活动,让我慢慢地融进了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七年二班。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虽然我知道未来的路不好走,但我必须要勇敢走下去。做最好的自己,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我的自传作文 篇三:
孟庆帅
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
——题记
我的名字叫MQS,在一个夜晚诞生,名字没有太大的寓意,只是饱含了家人们对我的期待。
自小,我在别人眼中便是一个活泼开朗、为他人着想的人,和我相处过的人都这样说我。但我认为自己是一个脾气暴、不爱说话的人。迄今为止我都不知自己是哪样的,什么性格!
在班级中我与同学们的关系处的都很好。经常有班级里的同学给我打电话与我聊天,有的同学经常和我说某个同学的品行太坏了,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也无奈道:“那是他的事,我们只需做好自己就好,别在意他。”她时常抱怨,我时常安抚。所有人都觉得我与别人关系好,可我认为这是你对别人的态度所决定的。
最好的朋友面前,我是一个双面人,有时疯,有时静。可,他们也陪了我疯了六年,我们之中我是最感性的。
我们之间为了一点点小小的事,便会让我泪流满面。记得河(简称哦)走的时候,我哭的比他还厉害,他还安慰我,现在一想好丢人啊!有时候和他聊天,他还打趣我,说我是一个爱哭鬼,永远像小孩一样长不大。可我们都清楚那是我们之间友谊最好的证明。现在我4还会隐隐约约的想起他走时的背影,自己依旧有一种泪在心中流不出来。我知道,那是时光将所有的痛苦和欢笑都凝聚成回忆中最美的泪水,将最美好的时光停留在那儿。
我,愿化作一阵风,去放飞自己;我,愿化作一朵花,去芬芳未来;我,愿化作一颗种子,去慢慢成长。
我是唯一的,也愿化作最绚烂的烟火。
——后记
我的自传作文 篇四:
赵祥山
2008奥运年降生在曾经的地主、而今的知识分子家中的我,姓赵,名祥山。祥为家中辈份字,因哥哥叫祥渊,故在成语“渊停山立”中为我选了“山”字。希望我们像成语意思一样道德高尚,也希望我像大山屹立一样厚实稳重。但我觉得父辈的愿望并没有在我身上体现:从小贪玩冒险,调皮捣蛋。
三岁开始我便记事了。第一天上幼儿园,与其他小朋友初来园时哇哇大哭,胆小怕事不同,我是一开始就在新环境中玩得不亦乐乎,当天就到处探索园中与家里不同的一切:大课室,集体食堂,室外小水池,滑滑梯等等。与放学时其他小朋友如释重负急切想回原来的安乐窝不同,探索新事物的冲动驱使我放学了还想其赖在园里不走,好奇便是我的天性之一了。
六岁初入小学,面对陌生的同学有如多年老友一样,第一天就与同学们一起疯玩,推桑中摔倒在学校十几米的滑坡处,膝盖处划破了一大块皮而留下的伤疤,成了我小学第一天的纪念币。贪玩至此的性格,也召示着小学生涯会如此渡过:上课讲话,下课好动,喜看热闹,爱管闲事,成绩平平,经常惹事。是老师眼中一等一的坏孩子,只不过心眼不坏哦!
弹指一挥间!十二岁了。六年的小学已从我的玩乐中远去,来到了家喻户晓的石英,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环境,如同六年前一样,新的玩乐又开始了?
子曰:非也。面对石英老师们的徇徇教诲;爸妈取名时的殷切期望。痛定思痛。性格中的冒险和好奇,不正是我探索知识的一对翅膀。
努力学习吧。我来了!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五:
小女子生于乙酉年二月,年十四。姓陈,名诗涵,山东滨州人也。名随父母之意,为:精通诗文、谦逊有涵养。
吾自幼好学乐器,擅习书法,有时也随父论棋,谈不上精通,多是略通皮毛。吾爱阅读却不擅阅读,往往囫囵吞枣,不求其解,父母亦不通此道,吾便于此碌碌无为。
吾幼年生性好动,常攀于院中树,摘其果,不亦乐乎。因父严母慈,吾幼时爱母胜于父。因生性玩闹,常受于家法,但仍本性不改,打架斗殴,时常之事。
忆七岁年初,吾已升小学,不知何情何故,父母决意转学,吾乃至新校,名为高新,初来乍到,欺凌乃常有之事,兴许为好奇亦或为新颖,吾自不惧,行事鲁莽,便也不少慰问家长。
六年末,正植豆蔻,分别之际,十分不忍,同窗六年,实在叹息,岁月流逝,心智渐熟,吾蜕去无理取闹,不再莽撞行事。满怀期望踏入初中。
去岁,父亲身体欠佳,母亲决心还乡,收拾潦草,行走匆忙。吾亦于同年入新学,现居海林,寄身异地,父母不近,甚是想念。八载兜兜转转,身边竟无一亲友。
父甚爱饮酒,却因病不得戒,偶尔生馋,细品小口,闭目回味,甚是引人发笑;母亲酷爱歌舞,过往常舞于厅中,现却少尔。家无钱财之源,虽不至于短褐穿结,箪瓢屡空,却也是一筹莫展。
吾生性不喜多愁善感,过去之事更不会怀念,虽一路不平,却又耐我几何,吾不喜世俗,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常感足矣,便是安矣,以乐其志,虽言不雅行,却其心向善,未见人外人,不知天外天,只愿闯一闯,逝时已无悔。
我的自传作文 篇六:
张佳璐
宽容待人,乐于助人,但平时还有许多缺点,做事不仔细,脾气差,爱对家人出气,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特点的,我上幼稚园的时候,我是一个性格内向,胆子不大,具有依赖性的人,一旦父母把我送进学校大门的时候,我就抱住妈妈的大腿不放,鬼哭狼嚎的大叫,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送我去上学,记得中午其他同学都在午睡的时候,我就对老师说自己想妈妈了,老师一定会被我的迷惑行为无语到,无奈之下只好带我去逛街,虽然胆子不大,但结交的朋友很多,那个时光值得回忆。
当然,小学的我更是与众不同,一些学校组织的活动我都积极参与,积极融入班级集体爱学习懂礼貌。
还记得那时发生的事。同桌向我借了一块橡皮,那一次是新买的,令人吃惊的是,同桌竟一口“攻击”了这块橡皮,那是并不理解他的做法,太过于强势的我直接把他暴揍一顿,顿时,乖女形象原形毕露。
到现在我还未确定掌握我后的职业,只记得有一次特点的经验,让我感觉更近了一步,绘画虽然没有进到市赛,但是区里还算得上是不错的成就,真是让人感到诧异,让我更自信,站上舞台,大声说出我想说的话。
初中学业压力繁重,对自己的未来茫然,只求一步一脚印,踏实的读书,父母也为我操劳着,顺利过完一生,挫折也罢,成功也罢,只要不退缩,不放弃,我相信再难熬都要坚持到底,必定有好的成果,如果没有成果,那就是不够坚持,不努力。
之前总想着以前比现在更努力,成绩比现在好,可能就是不会正面面对挫折的原因吧!
我的自传作文 篇七:
2020年7月19日,小小的生命便诞生了。或许,是因为上天的缘故吧!
姓留,名XX,生于大洲,今年十四岁。个子不高,脾气到挺臭。一头黑发出奇的茂密,着实让人羡慕。眉毛移民到了头发上,只剩几根少的可怜的新生眉毛,这对诺隐诺现的眉毛让人莫名的感到有些凄凉,所以我还有个外号:蒙娜丽微。鼻子边上有个伤疤,都是小时候皮的。“忠爱”于打哈欠,当然用手托下巴也不错,但却也因此而“丧失”了下巴(导致下巴发育不全),没关系朕的“二号下巴”可以顶替。
幼儿园时因为经常生病所以转了两个幼儿园,背上被一个幼儿园同学咬过。在幼儿园毕业晚会上我开始了我的第一次表演。
后来二年级我又被老师看中了,所以去过健美操,三年级照常也是上台表演舞蹈。
后来妈妈带我去青少年宫报兴趣班,也正因如此,我第一次接触了奥数,而后四年级我去参加了奥数比赛结果夺得了二等奖。这是我对数学兴趣的萌发开始。
四年级时又是一个表演比赛,我被选中参加相声表演,这是我性格的一个转折点,之前一直都是跳舞之类的,而这次可不一样要开口,当着全校这么多人的面,最后我得了个一等奖,也是很开心了。
五年级又参加了书法比赛的了一等奖,虽然说我现在字是不咋地,但我当时写的可好了,只是现在字不能写的慢,所以丑点看得懂就行。
再然后我就步入初中了,初中交了很多新的好朋友,很开心,一起疯,一起笑,一起哭,为彼此打抱不平。看完了吧,这就是我,一个不一样的我。很高兴认识你,有机会做个朋友吧~
我的自传作文 篇八:
我的性格很古怪,甚至我自己都这么认为。
这么说吧,我的表情永远只能停留一会儿,可能上一秒风平浪静的我,下一秒就变成乌云密布了!因此同学们从来都摸不透我的态度,而他们的一切小伎俩、小心思,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所以同学们和我谈话时,都十分被动。
如果说在面部表情,我只擅长“川剧变脸”,那么你就错了。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我只要想哭,鼻子一酸,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落下来。因为有了这个绝活,对付那些喜欢作弄我的同学,只要一放这个大招,他们必然会被吓破胆,连忙向我赔礼道歉,又或者是赌咒发誓改过自新,生怕引起何老师的误会。
我也十分小心眼。只要和我玩过的人,几乎没有不跟我吵过架的。然而只要我觉得是对方先挑事的,我都觉得是对方亏欠自己的。
我爱动脑子,却不爱运动,导致每次体育测试,我都会成为同学们的笑点。这也是我不喜欢体育运动的一个理由。还好,我柔韧性超级强。压腿时,我总是能取得超好的成绩,同学们会被我的柔韧性惊得目瞪口呆。如果没有这点特长,还不得被马小喆同学奚落死?
在人生理想上,我可是有无数个理想的人。小时候看过钢铁侠,便想做一个维护世界和平的英雄。后来长大了,知道这是虚构的,我又想长大成为一名军人,将来能保卫祖国国,守护人民。直到吃进军训的苦之后,这个想法又被我放弃了。看了霍金传,我又想当物理学家。艺术节中,我上台表演了节目后,又想学表演,成为一名演员。当了作文组长,又想当作家……
这就是我,一个想“德智体音美”全面发展的少先队员!
我的自传作文 篇九:
我于一九九六年出生于文地镇河滩村的一位人家里。我生性活泼好动,凡是别人叫我不要做的事我偏要去做,别人叫我不去做的事我偏不做,这就是我,一个倔强而又顽皮的我。
七岁时,妈妈送我去上学了,本来我和小青坐在一起的,但是又由于我的顽皮,我把小青的书包扔在了地上,是要她不再和我坐了,她很伤心,哭着回家了。我便和另一个同学坐在了一起,那时候,我不懂事,就伤了小青的心,亏我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伙伴,我为什么会这样伤她的心呢?
十岁时,我和姐姐在一起玩,姐姐怪我骗她,就不和我玩了,我便决求她和我一起玩,她答应了,却由于我碰了一个东西,那东西便从上面掉了下来,刚好掉在了一块玻璃上,“啪”了一声,玻璃也碎了。我不知所措,难过极了。突然妈妈回来了,见到玻璃碎了,大发脾气地说:“是谁。”我不敢说实话,怕妈妈骂我,就说“不是我,不是我。”姐姐也没有供出我,说:“不知道是谁。”然后,妈妈听了就走了,我还在愧疚之中。
十四岁时,我上了初中,我顿时觉得快乐极了,终于不用再被妈妈管着了,我很庆幸。在学校,我有好多同学、朋友跟我玩,但是还是觉得妈妈在比较好,我很想回家,但是忍住了,好好学习对妈妈来说才是最好的回报。在学校这个班集体中有温暖,有快乐,也有难过,但也有关心,老师们促使我们要好好学习,同学们和我探究学习,我们常在海洋中漫游。
我衷心祝愿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希望同学们能关心父母。爱护父母,友爱诚实。这就是我,一个顽皮的我。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度过了11个春秋了。小时候的许多事基本上都记不清楚了,有的记得迷迷糊糊的,有的却每时每刻都在我的脑海里回荡着。
听奶奶说我小时候胖嘟嘟的,白嫩嫩的,一双浓眉大眼,一个樱桃似的小嘴,看着就让人喜欢。但我是个娇娇女,干什么都要撒娇,不答应就会发小脾气。当然我最严重的就是害羞,不爱说话,小时候上幼儿园的时候,都不怎么跟老师说话,跟家人或朋友却是非常亲切
我记得最深的是三四岁时候的那一件事,那天妈妈有事要出去一下,下午回来,叫我不要到处乱跑,不然会不见的。妈妈想了又想,觉得我一个人在家还是不放心,于是就把我送到朋友贝贝家去玩了,并告诉她妈妈好好照顾我。但我和贝贝好像没那么听话,趁她妈妈在做饭,我和贝贝就趁机跑了出去。天真的我们只知道自己去玩,不知道,别人会多么的担心、多么的着急。一直到了下午妈妈回来了看见我们不在,立即心急如焚。什么都不知道的我们还在越走越远。但幸运的是,一个对我们来说还很熟悉的邻居正好路过看见了我们,把我们带了回来。妈妈看见了我,一下子抱住我,哭了起来。
因为那次的事,妈妈很少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更不用说让我一个人出去玩了。后来,我喜欢上了看书,我每隔两个星期就回去买一本长篇的故事书。有一次我一天就看完了一本书,我越来越觉得书上的内容是多么的生动有趣。
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现在我已经上六年级了,可是小时候不爱说话的性格还是没有改掉。希望以后我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好好地孝敬父母。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一:
肖涵宇
我的名字叫肖涵宇,2004年出生在苍南。我名字的来历可不一般,我出生的时候,大家给我取了很多的名字,可一个都没被选用。没办法,大家就想单调草率一点儿,正好,那天非常的冷,还下着雨,然后一个名字就这样落成了:肖寒雨,可“肖寒雨”写出来不好看,就改成了:肖涵宇。
我很胖,体质也不算太好。从小到大体重就没有低于平均线。小时候的我非常的可爱,你可别笑。小时候的我过年过节的总要长两斤肉,因为那些叔叔阿姨见我老是摸我的头,笑眯眯地说:“来,叫叔叔(阿姨),叫了给你糖吃。”就这样,我恬不知耻用无数声叔叔阿姨换来了无数的糖果、肉干和零花钱。这也是我长肉的主要原因。
我从小就喜欢捉弄人家。记得上幼儿园时,我头三天上学,哭得死去活来的,可第四天就不哭了,一直对别的小朋友说:“你妈妈(爸爸)不来接你回家!要把你扔掉!”弄的他们一个个也哭得要死要活的,把老师也累得手足无措,而我在一旁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我除了吃和恶作剧外,还非常喜欢喜剧。我五年级时爱上了相声。我崇拜以前相声大师的高雅,也喜欢现在相声艺术家的搞笑和幽默。什么是相声?正其谓“相貌之相,声音之声”。描绘出一个画面,勾勒出一个场景,把观众带入故事之中。我被这种语言的艺术深深地打动了。在学习的过程中总有困难,但我努力地想去克服它。终于在本学期的开学典礼上我上了主席台,为台下一千六百多名同学表演,听着台下的掌声,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
我就是我,一个搞笑的胖子;我就是我,一道颜色不一样的焰火!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二:
在地球上的一所中学里,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正在与他的“好同桌”满楼道的乱窜,嘻嘻哈哈的,与同学们玩成一片……没错,那个玉树临风的帅小伙,就是我。
我,是一名中学生,一个有梦想、远大抱负的中学生,我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清华、北大……跑题了,呵,接下来我会让大家彻底的认识我。我呢,眼睛不大,发型也很标准,薄薄的嘴唇,能说会道。除此之外,我还有一双“犀利”的耳朵,毫不夸张地说,就比如我在家看电视,而妈妈回家时上电梯的声音我都听的清清楚楚,在教室上自习时,老师从办公室走出来的声音,也逃不出我的顺风耳。我也有许多爱好,比如画画、滑轮、运动等,其中最喜欢的,就要数美术了。从小,我就对电视上那些活灵活现的卡通人物很感兴趣,所以,我还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能够成为一名非常厉害的动漫设计师。我知道,这并不容易实现,所以从现在起,我更要努力加油才行!
我呢,也是一个开心快乐、无忧无虑的小男孩,但如果我生气了,就会将眉头拧成一疙瘩,可妈妈告诉我:“男子汉要大度,不能因为一些小事生气,惹你生气的人,说不定这会儿开心着呢”。所以我希望,自己尽快改正,同学们也不要像我学习,但我也有值得大家学习的优点,就比如我听课和写作业的时候都十分认真,仿佛一切事情,都与我如浮云。
同学们,我已经将自己介绍完了,你们也快与我分享你的优点和缺点吧!噢,对了,我还有一个毛病“毛病”——话多,所以在此,我也会尽快改正,同学们,古德拜!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三:
我姓甘,如今已11岁。生于临湘,后经几波转折,投居岳阳。已在岳阳生长了七年,现读一代名校——东方红小学,现在已是一个六年级的大学生。生性调皮,爱玩耍,酷爱读书,也很爱吃,是个地地道道的“假胖子”。
六岁时无比调皮。一日,父母出远门,曾因手滑,不幸将老母的手机掷于“桶”中,后惨遭老母暴打,可谓“妙不可言”!之后又将老母眼镜藏入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急得老母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直打转。
吾十分爱看书,多次在晚上偷偷看书,一夜无休,后在课堂上倒头就睡,被老师请入办公室,上了一节“心灵洗脑课”。
吾虽调皮,但在我们班的人际关系排行榜,一直稳列前茅,学校里,兄弟随叫随到,小区里,朋友也不少。因为我很善于跟别人打交道,毕竟多个朋友多个知己嘛。
吾很爱吃,民以食为天,这句话一直是我的至理名言。之前,老母总让我吃,生怕我吃不好,吃饭时,总追着我赶,如今体重直逼80斤,每当吾吃东西时,老母总会劝道:“少吃点,会长胖的。”唉!人是铁零食是钢,一顿不吃急的慌!
吾在班上,担任语文课代表这一岗位,工作时认真无比,深得老师喜爱。在班上成绩是中上等,数学颇为优秀,曾在奥数节比赛上获得四种奖项,还为家里赚下了一台电风扇。有一段时间比较骄傲,导致成绩直线下滑,俗话说“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退步”。从那以后,我发奋图强,谦虚学习,天天向上。
我擅长打乒乓球,已是班级上的第一名。
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四:
我是一个九岁的小男生,是滨江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叫许铭轩。
我瘦瘦高高的个子,一年四季留着一个小平头,水汪汪的大眼睛嵌在脸上,高高的鼻梁“挺立”在两只眼睛中间,一张小嘴红彤彤的象涂了口红似的,长长的睫毛给我增添了几分秀气。
我喜欢看书,爱好书法,喜欢体育,爱好音乐。我能写一手较漂亮的字,能把竖笛吹得人见人夸,吉他弹得清脆悦耳,能打篮球赛,也能欢快流畅地滑滑板……
在许多阿姨眼里,我是个听话的乖孩子,可奶奶却“赏”给我两个雅号:“马大哈”和“白字先生”。我的数学作业从来没全对过。前几天,我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完成了一张数学试卷,可成绩却一塌糊涂:把试卷上要求填“几位数”看成了填多少;把“2500”写成了“250”;把“4500”写成了“5400”;把选择“不正确”看成了选择“正确”的;有的应用题计算对了,答的时候却把得数答错了。你们说我是不是个马大哈呀?
我这个“白字先生”,写出的字总是张冠李戴,把“收获”写成“收贺”,把“愈合”写成“愈和”,把“街坊”写成“街防”,我还“今”“令”不分,把“今天”写成“令天”,把“命令”写成“命今”。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用“如果……就……”造句,我想的是:“如果你不好好学习就不会考出好成绩”,却写成“如果你不好好学刁就不会老出好成绩”,奶奶看后笑得直不起腰,说我:“你真是个白字先生呀!”
我很不喜欢奶奶“赏”给我的雅号,我要用实际行动和它们永远绝交,我相信:绝交后的我一定更棒!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五:
我叫王建皓,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自此开始了漫长的人生旅途,平时无论上学还是放假时就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和电视,对历史知识略知一二。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家人态度都很冷漠,做事不积极,动不动就哭。当我三岁时,按照法律规定上了幼儿园,但是因为我的性格,我变成了同学们欺负的对象。
一天中午睡觉前,大家排队去饮水机前喝水,一个小孩不知怎的突然把水泼了过来,水全部落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淋成了“落汤鸡”。顿时饮用水和泪水化作一团,模糊了我的双眼。
还好四年后,我成功的“幼升小”,进入了小学。但进了小学之后我才发现,小学和幼儿园可不一样,在小学你没文化可不行。幸好小时候妈妈教我读了很多书,所以说我好歹也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可老师却偏偏不给我一展才华的机会,因此我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了。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苦读诗书,誓必要成为老师的宠儿。
当我成功步入三年级的时候,为了让老师注意到我,我开始上课积极发言,下课问我的同学不会的问题。晚上回家认真完成作业,最终老师提拔我当上了小组长。竟然才让我当小组长!我在心里不满道。好歹我也是个人才呀!就这样,一直到五年级之前,我还是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
终于,机会来了。五年级下学期我们更换了班主任,我又一次积极发言,努力表现。终于从一介布衣升到了组长再由组长升到了排长,最后成为了货真价实的班长。我尽心尽力的辅佐我们的“君王”,到处宣扬我六年级十七班的威风!
这就是我,一个靠努力拼搏出一片新天地的男孩!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六:
张妮
本人张妮,现年14岁,生于陕西省宝鸡市,父母都是宝鸡人。芸芸众生中的一名学子,现就读于宝鸡高新中学。
三岁,随父母迁往江苏省苏州市读书,长达五年之久,九岁时返回本地。童年时光可谓无比美好,回味起来也会觉得有些许搞笑,为什么这么说呢?五岁时,和表妹因一个盒子争吵,当时互相捏住对方的险,结果就是我们两个脸上都红印满布,还被爸爸妈妈教训了一顿。现在回想起来,还真觉但有些好笑呢!当然我也很不理解,为什么小时候的我一点也不大度,不就是一个盒子麻,现在看来好像一点也不值得争抢。那时的我,就是这么的令人匪夷所思。
九岁时,我从江苏转学回到本地,对于那的一切,我都恋恋不舍。不忍离开即将离开生活了5年的地方,不忍离开那的同学和老师,还有和我一起度过那段美好时光的表妹。来到本地后,在新学校里每个人都不认识,这让我感到很不快,导致我每天都不想去学校。后来渐渐地,我认识了一些友好的朋友,她们给予我很多帮助,对于以前的事也慢慢淡忘了。
十二岁时,步入丰富多彩的初中生活,面对这个新鲜又陌生的环境,我充满好奇。后来也曾因科目的增多以及课业任务的骤变感到迷茫和担忧,不过后来慢慢适应了,一切都开始变得得心应手。
现在,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一年后能考上自己理想的高中,为此我会更加努力,正所谓:“少年有梦,不应只于心动,更要付出行动。”
你不一定非得长成玫瑰,你乐意的话,做茉莉,做雏菊,做无名小花,做千千万万。这就是我,平凡但心怀理想。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七:
杜翊冉
零七年,一女呱呱坠地。家中老爸赐名“翊冉”,想使我慢慢地、一步一步成长。不料这可坏了大事,我那性子就如我的名那样,做事极慢,事事都慢,慢上加慢。“真是慢的让人不知怎么说了!”老妈如是说。
小时多病,又性子腼腆,家中长辈溺爱,将我惯得无法无天。现年十四,老妈见我现在这跳脱性子,常常困扰得直拍脑门,“越大话越多了”她盯我三秒,“还是小时候可爱。”
虽是愈加开朗,但这慢悠悠的性子可是半点儿不减。一年级作业丁点儿,我却写至十点,升至五六年级,不论作业多少,都是雷达不动十点做完。起初老妈百般不解,遂亲身观察——她瞧我掏书掏得认真,掏笔掏得仔细,写字写的专注,一个笔画恨不得写三秒。她实在看不下去,决定纠正我这一“错处”。老妈本就性急,于是教育时说过,骂过,然而我只是缓慢抬头疑惑瞅她:“哦……”,基于我百般说教却无动于衷,后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还颇为喜爱阅读,大到世界名著,小到一首小诗,我来者不拒。听说我小时候扯下书的一页就往嘴里塞,不知是真是假。(我一直认为这么傻的事一定不是我做的)。至青春叛逆期,每天都在和老妈因先写作业还是先看书这事斗智斗勇,少不了三百回合,最终都以我的惨败收场。现在的我依旧热爱阅读,只是书架日渐丰满,钱包憔悴瘦身,好不可怜。
这是我,时而腼腆话少,时而疯癫大笑,大废柴教终身会员,间歇性丢三落四,磨蹭性子不改。
如此平凡,如此普通,也依旧过这自己的生活。
现年十四,十四前不悔,十四后不畏。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八:
朱玥蒙
本人姓朱名玥蒙,号“佩奇”,祖籍凤鸣岐山,现就读于高新中学。至今为止已阅人生十四春秋。过去的时间虽未有大成就也有些小事记忆深刻。
2007年的10月8日,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刚出生的我一直哭,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每天都是被家里人轮留抱着睡,只要一挨床立马醒来。这使家人恼怒极了。
慢慢成长为一名幼儿园的小朋友,但“哭”依旧跟我脱不了关系,只要你进了我们村,总能时不时听见有小孩的哭声,那一定是我,这也让我在村子里出了名,他们叫我“爱哭鬼”,那时的我也是好奇心很强的。有次妈妈出去买东西,我在家待着无聊就去妈妈房间找找翻翻,突然看到了化妆品中的口红,顿时心血来潮,学着妈妈的样子给自已抹,最后弄的满脸都是,逗的全家人哈哈大笑。
而我的外号由来也更是奇葩。“佩奇”这个外号本是不为人知的,但在一节美术课上,让全班都知道了这个外号。上课时,因教室太吵,老师就让我的同桌上去管纪律,点名字。当时的我埋头画画,但一个声音大叫到“佩奇”,一些同学看向了我,其他同学缓缓地也都将眼神转向了我。教室顿时哄堂大笑了起来。我恨不得赶紧找块砖钻下去……也因为那节课使同学们记下了这个名称,老师也认识了我。慢慢地,这个外号传到了其他班里去,因此走在路上,总是时不时的会听到这个外号,直到现在这个外号还在流传着。
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内向,沉默寡言,褪去了小时候的活泼,不知不觉已经14岁了!这就是我成长的痕迹,我的回忆,努力奋斗吧!
我的自传作文 篇十九:
2007年9月28日的某个小时某分某秒世上诞生了一个小婴儿,他有一双胖胖的小手,一张圆圆的脸,还有一个白白的身子,还有一双大眼睛,特别招人喜欢,嘴巴不大不小刚刚好,没错,这就是我。
我小的时候啊,很胆小,我妈妈送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都不让她走,她一走我就哭,只有博康在我身边我才不会哭,一直到小学分了班,我被分到了乙班,而他被分到了甲班。
博康的妈妈说我和他从小就是好朋友,他学习好是被我逼得,因为小的时候他不去上学我就哭着闹着也不去,然后就逼得他去上学。博康胖也是被我逼得,他不吃饭我也就不吃,他吃完饭没饱,我没吃完,他就吃我剩下的,主要是我就吃两口就饱了,小的时候我很瘦,他每顿饭吃两个人的饭,时间一长,他也就变胖了,我和博康从小就是好朋友,他是我最好的哥们儿,我的父母也说过要有人欺负博康就必须帮他,博康的妈妈也说过,我和博康一直到现在都从来没有吵过架。
我在的学校也很美,这里是我的母校,校园里的教学楼是L型的,校园里还有很多的花草还有很多的树,要是说起树来,那就必须要说说我们校园里的那颗大杨树了,那颗树听说是在我们学校建的时候就有了,那颗树的年龄比我们都大,学校里还有一个食堂,教学楼有四层,最底下一层是小班到大班的,第二层是一年级到六年级的,第三层就是初一到初三的,而我和博康就在第三层。
我有许多的朋友,他们对我很好,我对他们也很好。我很庆幸我这辈子能有这么多的好兄弟,尤其是遇到了博康,我都感觉我这辈子值了。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
“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06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毛可欣,我今年13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学生,面临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中考。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一:
2010年12月24日,伴随着一阵“哭声”,一个呆萌又可爱的婴儿出世了,胖乎乎的身子,小小的眼睛,肉嘟嘟的小脸蛋,这就是我,小小的我。
我的婴儿时期
听妈妈说,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很调皮。有一次,我和我朋友玩躲猫猫,我东找西找,终于找到了隐蔽地点——衣柜里,我躲里面,过了好一会儿,没有人来找我,就渐渐睡着了,家人们认为我被别人抱走了,就四处寻找我,过了20分钟,仍然没有找到,等到最后,在衣柜里找到了我。“我太调皮了”,大家共识。
我的幼儿时候
在我3岁时,还是我上幼儿园到时候,我特别害羞,有一次,幼儿园老师点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半天还没说出一个字,脸上红彤彤的,像一个烧熟的肉饼,嘴巴微微颤抖着,脑子里思路很乱,幼儿园的老师说:“可能还没有想好,那你先坐下吧!”我坐下以后,心里高兴极了,这是我第一次回答问题!这段记忆就像影像一样印在我脑海中。
我的上学时期
渐渐地我上一年级了,听妈妈说,那时候的我胆量很小,还特别爱哭,有一次,体育罗老师带着我们玩“黄河与长江”,我不小心地摔跤了,我哇哇大哭,从上午一直哭到下午下课了,还在哭。还有一次,我最害怕蟒蛇,一见到蟒蛇,身上就冒出了冷汗,然后再大叫一声“啊!——”
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变得更礼貌、懂事,我能帮老爸、老妈干家务活儿,见到亲戚,会主动打招呼,现在的我,变得更老实,什么事都自己做。
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同的我,有点害羞,有点胆小,有点懂事的我,你们喜欢我吗?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二:
姓史,名XX,雨歌雨歌我还真爱唱歌。我甜辣通吃,最爱火锅。性格开放,笑点特低,真的笑起来收不住。胆子小,喜欢热闹。我们家由我干什么都要管着的哥哥,现在已经没我高了的妈妈,我那皮肤黝黑的爸爸,以及遗传爸妈小眼睛的我构成。我来自安徽,但从小在衢江长大,对这里很亲切,衢江也算是我的第二个故乡吧。
我现在同父母住在柯城区,在这里买了房子,我记得买房子的时候我应该八九岁吧,而且刚搬进房子的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妈妈还给我买了一个比我都大的熊娃娃,说这个屋子里的一间房间和熊娃娃是给我的生日礼物,搬房子事情很多,所以顾不上给我买蛋糕,我当时还因为没有蛋糕吃,跟妈妈闹了半天脾气。
小学毕业,我被选作毕业典礼的主持人,我既紧张又激动,像我这种在大家面前讲话会卡到哭的人,居然被选做主持人,我想过放弃,可是这是一个很大的机会,总不能丢掉把,放弃并不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于是我开始认真准备。毕业主持那天我放的很开,主持也圆满结束了,这也代表着我的人生已经走完了一段。
现在步入了初中,我告诉自己已经长大了,告诉自己现在不会有人在偏待着你了,告诉自己马上就要被叫成阿姨了,是时候要成熟点了。我也开始展现自己的热情,努力和每一位同学相处的好。我也照例地加入了校田径队,现在青春期脂肪容易爆发,也借此来减减肥吧。学校离我家还是比较远的,所以我住校,在学校里还算比较适应,可以更加专心学习。
这就是我,你们也可以叫我Lucy,没错这是我的英文名,很高兴你们能认识我,幸识,谢谢!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三:
邓云麒
邓云麒——顾名思义,就是姓邓,叫云麒的人。我14岁了,是一名就读于宝鸡高新中学的初二学生。
我长的平平无奇,没有什么鲜明的特征,唯有那步明显的一单,一双两个眼皮,勉强算得上是独特的一点,就是平日喜欢穿一些颜色鲜明的衣服罢。
我是一个性格奇怪的人,上一秒你可能还见我捧腹大笑,下一秒你可能就看我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淡定。我还是一个行为和思想古怪的人,平时总会和他人想到的与众不同,做事有事也不走寻常路,有时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上学前,我就接受了很多教育,比如礼仪教育…但同时也接受了很多娱乐的信息,使我的头脑日益变得充实。
小学时,我的学习突飞猛进不说,还培养了许多兴趣爱好,最爱足球。在学校足球队担任队长,率队多次比赛接取的优异成绩,班级联赛上毫无压力,斩获第一,并且常常嘲讽别的班级。
说起调皮,那在小学定少不了我。上课总是可以带动周围的人一起说话,因此,也经常被老师劈头盖脸的“慰问”但是我的成绩一直在前面,老师也经常拿我没办法。
上了中学,我逐渐变得成熟,上课已经调整回了正常模式,但是学习成绩不是很稳定,所以我还在努力中。随着时间的变化,我的爱好也发生了变化。喜欢上了动漫和篮球。刚入学的假期,我用一个月时间看完了1000集的《海贼王》和,100多集的《灌篮高手》同时也爱上了篮球。学习成绩一点点进步,我也等待最后的突破。脚踏实地,勤奋刻苦才是学者。
14岁,新的开始,未来路险,我依然会前进。这就是我!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四:
我叫郑雯心有时,我很喜欢安静的世界,自己安静地看看书、听听歌;有时,我很喜欢热闹的世界,和朋友们一起玩闹,一起谈天说地。这就是我,有时安静有时活泼的我。
我很爱笑,也喜欢交朋友,我会幽默风趣地和朋友分享我的快乐。这就是我,性格开朗、直率。、幽默的我
我喜欢运动,寒假在家里总是和父母在门口阳台打篮球,当写作业时眼睛累了,我便会到处走走,或者跳跳绳,我还喜欢和朋友、家长一起出去爬山,一起出去旅游。这就是我,热爱运动的我当我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时,我绝不会退缩,我会迎难而上;当我要做一件事时,我会尽全力把这件事做得最好。这就是我,勇于攀登、坚持不懈的我。
当考试不如意时,我不会沮丧,我会找出自己错误的地方,我不会让自己在同一个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当别的同学成绩追上我时,我会憋着一股劲努力学习;但我有不懂的问题时,我会自己思考、实验,也会向他人请教,我会不达目的不罢休。这就是我,积极进取、不甘于落后、勇于探究、盘根问底的我。我是一个“铁杆书虫”我喜欢读各个方面的书,经常一读书就忘记了一切,给我带来了一些麻烦,不过读书也使我受益匪浅,读书使我拓宽视野,增长知识面,懂得许多人生哲理。这就是我,热爱读书的我。
我对未来拥有美好的憧憬:当一名合格的医生,让更多的家庭平平安安,合家欢乐。我知道只有美好的理想是不行的,所以我现在会好好学习,努力学好技术,为未来打下基础。这就是我,拥有理想并努力追寻的我。
这就是我,现在,你们了解我了吗?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五:
本人,姓张名颖,无字号,女生,13岁初中生一枚。一名普普通通的良民,但十多年的生活却充满“艰险”。
三岁那年,我险遭“电击”。那次看到插线板,我好奇心大起。看形状,恰似我放布娃姓的盒子,平常父母又总不让我接近它,于是我决定上前研究一番。当时爸爸不在家,妈妈在厨房;恰好插线板突然有些漏电;又正好,我的手放了上去。据我妈讲述,我那时是“哇哇大哭”,举着手指给妈妈看,说“那个东西会咬人”。丢人,实在是丢人!
六岁那年,我在外婆家又险遭“火灾”。外婆家偏农村,家里用来取暖的是火炉。当时是晚上,妈妈和外婆等一众亲人坐在外面的小棚子里烤红薯吃,我呆着无聊,于是准备进屋看电视。
然后摸索着,摸索着,不知怎的,愣是没看到前面的火堆,一不小心被绊倒了。幸好我机灵,将身子往右撇才没有摔到火堆里。不过,衣服确实被烧糊了一大块。自那以后我是再也不敢走夜路了。真可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十一岁那年,那次数学考试好像挺简单,草草做完,忽地站了起来,大手一挥,试卷一交,颇有“指点江山”之意。但很可惜的是,我最后被打了,原因是单位没写。那只手,疼了三节课。从此每次考试再不敢马虎大意,从来都是小心翼翼地,做一题检查一题,生怕又栽在了哪个小细节上。
今年我13岁了,似乎同以前无甚区别,仍然是那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但我觉得,随着年岁的增加,担负的重任更多了,懂得的事情也更多了,同以前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小变化的吧。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六:
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甜”嘴巴。
没错,这就是我。
我的眼里有颗痣,
像无穷的“黑洞”。
“黑洞”里藏着我从小到大的故事。
婴儿时代—交了好朋友
我一岁时,交了一个两岁的好朋友。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她来找我玩时,她做我的影子,总是让我体会世界上无穷的快乐。她还像一个大姐姐一样照顾我,我相信世界上应该没有比我更幸幸福的婴儿了吧!
幼儿时代—拒上幼儿园
到了三岁,我该去上幼儿园了。我妈妈带我去上幼儿园,但我就是不去,因为我想看电视。最终,妈妈还是把我带到了学校。我生无可恋地坐在教室。只要看到我妈妈走了,我就不顾一切,冲出教室去找妈妈。到了最后,妈妈也拿我没有办法,就把我带了回去。
童年时代—变得更懂事
六岁时我已经上一年级了。但是我什么也不懂,一直在座位上玩,常常被老师发现。不料,这次老师为我展示了她高超的做饭技术——“竹笋炒肉”。表演完后,我的手也“变”成了一道菜——“大猪蹄”。我就一直在反思:“老师,之前一直放纵我,我却越来越调皮,这也太不懂事了吧?我以后一定要变得更懂事。”这也给了我一次深深的教训。从那以后,我一到五年级都在认真听讲,不在座位上玩。因为我不想我的手再次变成“大猪蹄”。渐渐的,我发现我竟然爱上了学习。我的语文成绩也保持在九十分以上。我也一直在不停地告诉自己:“如果不想让自己的手变成“大猪蹄”,那就上课认真听讲,考个好成绩。”
我都已经把“黑洞”里的故事告诉你了。你是不是也应该给我分享一下你的故事呢?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七:
我是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的小记者郭梦鸽。我的父母说,我是一个很活泼的人;我父母的朋友们说,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我的朋友们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我的弟弟妹妹们却说我是一个很恐怖的人。其实,我是一个拥有多重性格的人。
我第一次接触文字,是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看到父亲的笔记本上写着:春暖花开四个字。从那以后,我就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文字。第一次接触写作是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看到了父亲写的一篇小说,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离我也不是很远。父亲可以写小说,还写得这么好,那我一定也可以!于是,从此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可以说,我会喜欢这些,有很大一部分是受了父亲的影响。
记得有一次出去勤工俭学,看到早上执法队的一位稍微上了点年纪的男人对着早上卖菜的一位老奶奶出口训斥,让她赶紧走,还口骂脏话。按理说,这种态度要是放在我身上,我早就反击了。可是老人却一声不吭的捡起执法人员扔到地上的菜,慢慢推着自己的车离开。我突然间很想把这一幕给记下来。可以说,使我下定决心的,是那个跋扈的执法人员和那个一声不吭的老人。
我喜欢看书,也喜欢玩游戏;喜欢热闹,也喜欢安静。我的梦想是,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像陶渊明那样在一处山青水静,渺无人烟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写着自己的小说。因为看到自己写的东西被别人阅读,认同,甚至喜欢,我会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每天悠闲地写着小说,悠闲地泡着茶看风景,悠闲地走在山清水秀的小道上,那样的生活,一定很美好。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八: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母亲是人民教师,父亲是大学毕业生。我今年已经13岁,在读初中。
小时候,大人们常说我调皮。四岁那年,母亲给我讲鲸鱼的故事,听着听着,我不相信妈妈说鲸是最大的动物,我便哭着闹着要妈妈抓来给我看。
刚上小学时,我仅有五岁。有一次,老师拿了一本关于宇宙奥秘的科幻书籍给我看,我爱不释手,读到那些充满神秘感的宇宙世界,真是既刺激又满足。虽然有些字还不懂,可还是津津有味地阅读下去。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读书的。
小学毕业后,我进入了中学。虽然学习任务繁重,但我的阅读的兴趣还是有增无减。现在,我阅读的范围广了,不只读了小学时代的《创新作文》、《小学生》、《小泥猴》等,还读了一些“大”书。我一知半解地坚持读完小说《西游记》、《水浒传》等。之后,我又读了趣味十足的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奥秘》等,断断续续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家中的书远远满足不了我。于是,我就去书店看,星期天,一去一蹲就是半天。只要有点空闲,我都会去看书。在书的海洋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从书中,我结识了张海迪、保尔,他们顽强的精神鞭策着我;读完《上下五千年》,我初步了解了历代王朝的故事;读完《十万个为什么》,也读懂了世界的千奇变化。
读的书越多,懂的知识越多。现在的我觉得不可一日无书,书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有人说我说话幽默、风趣,我想:这大概同看书有关吧!
读书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获得快乐,伴随着书香,我会追求自己的理想,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我的自传作文 篇二十九:
卷卷的头发下遮隐着一张鹅蛋般的脸,一对不大不小的眼睛镶嵌在这张脸蛋上,我的鼻梁有点低,一张小嘴,因为我不怎么爱笑,所以我被人叫做面瘫,但是我喜欢开玩笑。
“人无完人”,是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那么十全十美,总会有那么一点缺陷,而我的缺点就是我十分倔强。
记得有一次,在数学练习册上有一道判断题,全班同学都在争议:这道题是对还是错?当数学老师草率地说是对的时,大家都完全信服,而我弄不明白,因为我个人认为那道题是错的,并且我认为我的理由十分正确。我下来和同学们进行探讨并找老师证实,确定了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相信自己,只有真理才能让你信服,才会是正确的。
除了这一个缺点以外,我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我的脾气有些暴躁。
有一次,数学老师布置了“一大山”的作业,虽然是个双休日,但作业也有一点多。回到家后,我急忙拿出作业来做作业。因为老想着:快点做,快点做,后面好有很都作业还没做,而烦躁不安,使精力无法集中。在想一道难题是,老是只想到,而连不到一快儿,弄得我更加烦躁。这是,刚放学回家的表弟,放下书包,叫我出去玩,我一下自把所有的气都发泄出来了:“没是你一边呆着去,快走开,别来烦我。”我的语气似乎有点重,表弟扭头就走。表弟走后,我觉得自己很是不该,毕竟表弟也是一片好心,我怎能这样对他呢?
这就是我——一个刚踏进初中门坎的女孩,我希望能在新的学期,新的班级里结识更多更好的朋友。
我的自传作文 篇三十:
张子翾
在幼儿园时,不壮不胖的,甚是俏皮,属“园草”一名,但是爱打闹,也常被老师教育,也许是当时什么都不懂,只知道憨笑,所以没几个小朋友愿意跟我交朋友了。
在小学时,学习还算可以,但做事拖拉,因此父母是训我,到了三年级时,不知怎的,食性大开,不是宅在家中吃零食,就是在外面胡吃海喝,为此我的身体付出了代价,逐渐“发福”,十分后悔
还记得五年级时,与班上同学一起爱打乒乓,只记得刚下课,在门口后门蹲守的男生“倾巢出动”,拿起球拍,迈开了腿,向乒乓球桌急速奔去,事后想来,如果把打乒乓的兴致用到学习上,那也不会在诸多问题上困扰了。
人在中学也已身不由己,不得不努力学习,学习之紧迫,令我无暇顾及一些娱乐活动了,但只感觉时间过的十分之快,同时生活也是枯燥的,毕竟身边的美好还来不及欣赏便以被时间的洪流冲刷没了。
现在的我据小学同学说,我变得比以前外向很多,毕竟成长了许多。形象嘛,不必多说,“胖花”一朵,平时喜好不是很多,只是喜欢听听歌,在我认为这或许是能让时间变慢的方式之一了。
近日寻得一新鲜事,是发生在雪后的东岭廊桥,桥下厚厚的雪压弯的娇嫩的黄草,使黄草不得不驮起一粒粒的小精灵,从远处看,如一幅画,令人陶醉,近看像流动的金波,还有卷起的白色的浪花。
即使生活中的新鲜会被时间给冲刷掉,生活中的每一总有一天会消失,但我们不仍再向前走去,并发现生活中的美,只因理解的一句话,“人生很贵,请勿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