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精选30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精选30篇)

时间:2023-04-02 08:20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一: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

  痴迷,是我对一种事物的执着追求,他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感到了快乐,当然,这其中也参杂着痛苦和挫折的情感。我现在已经八年级了,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清楚地呈现出一幅训练的画面。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选择了跳绳这个爱好,在后来的几年里,跳绳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大特色。跳绳技术好,免不了一些努力上进的小鱼小虾来向你发起挑战,这时你需要完胜他们,让他们知道你们之间差距还很大,得继续努力勤奋的练习。[本内容由 乖乖作文 wWW.GuaiwEng.com 整理]

  但是在这光鲜的外表下,我付出了许多泪水和汗水。一开始我刚加入跳绳社团,我一分钟测试都没有现在的三十秒测试跳得多,而且在这么差劲的成绩下,还藏着我那被跳绳打得无数道红痕,每一下都打在我的心中,这训练太辛苦了,我撑不住了,想要放弃,但是很快这个念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既然选择跳绳,那我就必须坚持到底,要不然我都会看不起自己了。

  再后来我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碰壁。终于换来了我在“战场”上的胜利。我变得永不言弃,继续努力,不忘初心,既然选择了跳绳,那就要把它做好。之后在一次次的跳绳比赛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证明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切都值得,泪水值得,汗水值得,坚持值得。

  现在我的这份痴迷依旧还在,它在,我也在......

  谢谢你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好的看法,让我对这个世界点燃了希望,这个世界不只有失败,挫折,更多的是希望,多彩。

  八12班魏胜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三:

  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四:

  我是一个富有好奇心的孩子,几乎什么新鲜玩意都喜欢过,兴趣十分广泛。每当我喜欢什么,就会十分痴迷,可当我厌倦了,就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妈妈说我干什么都没有长性,总是三分钟热度。这不,现在的我又疯狂地迷上了《喜洋洋与灰太狼》,也许你会说我幼稚,可我才不在乎呢,我仍对它痴迷有加。你知道吗,看《喜洋洋与灰太狼》对我的学习成绩的提升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呢。为了争取每天半小时的看电视时间,我一放学回家就飞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作业奋笔疾书,整个房间只能听见我书写的沙沙声。我偶尔也会把双手合在胸前,心里默默叨念着:门铃别响,门铃别想;要知道,只有在妈妈下班回来前完成所有作业,才能看《喜洋洋与灰太狼》。这让我彻底改掉了以前回家先吃吃东西,玩玩游戏,不抓紧时间做作业的坏习惯。妈妈曾多次跟我谈:“悦悦,咱别看幼儿园小朋友看的节目了,OK?”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回道:“您再说我,我就用豆腐砸脑袋,用面条上吊,用薯片割腕,死给您看。”妈妈愣了一会儿,笑道:“臭孩子,有你这样自杀的吗?”我大叫:“不管有没有,反正我不能没有《喜洋洋与灰太狼》看!

  ”妈妈也不示弱:“你再吼一声?”举手佯装要打我。我急忙溜进屋,大喊动画片中的台词:“我一定会回来的。”“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喜洋洋与灰太狼》又开始了,我冲向电视机。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五: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六: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七:

  经不住美食诱惑,就是没有什么好下场。

  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43kg这个刺眼的数值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那不出一米五小低个儿竟与它搭配了起来,真是万万没想到。

  “你呀,都快超重了,快减肥吧。”听着妈妈的唠叨,低头看看我那圆鼓鼓的小肚子,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多余的脂肪尽快消失。

  极不忍心的把车锁了起来,每天跑步上下学,“牺牲”自己的零花钱,买一副羽毛球拍和一个篮球,每天晚上都挤出30分钟时间打篮球或羽毛球。

  经过我的努力,那脂肪终于和我的汗珠一起消失了。正因为我减肥而不停地运动,所以我才痴迷于了运动。

  星期六,天空万里无云,一觉醒来,便想起了与朋友的约定——一起打篮球,兴奋地穿好球鞋,抱起篮球,便迈着大步奔向球场。看见他熟悉的身影,硝烟便弥漫开来。太阳悄悄爬上头顶,球场上那两个少年已汗流浃背,但还在开心地打着篮球。中午狼吞虎咽之后,便打开了老旧的电视,以前我连理都不理的体育频道,现在已是我的“常居地”。作业的最后一笔写完,我已迫不及待了,便使用激将法,和妈妈开始“战斗”,一起流汗。

  运动使我痴迷,他让我流汗,让我变得轻松,可以放松沉重的心情。

  如今,我已喜欢上了运动,痴迷上了运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八:

  深夜里,我房间的灯还亮着,我躲在被窝里,刻苦钻研着魔方。一下子拼“独挡一面”,一会儿又出“百花齐放”,没完没了,直到妈妈强迫我关灯时,我才极不情愿地入睡。

  自从我的魔方带到学校被老师没收后,妈妈虽然同意我再买一个,但死活不让我再次带魔方到学校,我只好每天在家里暗暗苦练魔方技艺。我总是眼红别的同学复原魔方只需一分钟,更仰视世界冠军只需6秒钟,而且还是盲拧,超乎了我们正常的想象。

  我一有空余时间,便会拿起魔方在那里疯狂地复原,只要妈妈没有催我,我就一直在那里玩。有时,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为此也常常被妈妈臭骂一顿,但我依旧玩性不改,也从来没有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为魔方而废寝忘食的“癖好”。

  现在,我无论到哪里玩都会把魔方带上。尽管爸爸妈妈会叫我减轻携带的“负担”,不要带魔方,外出玩玩要一心一意,不能一心两用……甚至还会牵扯到许多毫无关联的理由,说什么魔方花花绿绿的颜色会影响视力等等。

  我玩魔方,还总是离不开一本书—《魔方天堂》。这本书是世界盲拧的记录保持者所写,里面介绍了许多种复原的方法和各种花式的玩法,还有许多关于魔方的小故事,让人越看越着迷。其中,里面还介绍了西游人物跟魔方的故事,我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魔方让我痴迷,我在魔方中探索着奇妙的方格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九: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一: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二: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三:

  书,犹如春天里的朵朵鲜花;书,犹如夏天里的一缕清风;书,犹如秋天里的果实累累;书,犹如冬天里的一股暖风。

  痴迷在书中的我总会被我的妈妈耍的团团转。

  一股暖风拂过我的脸颊,使我感觉舒服极了。此时的我正捧着一本书在那幽静的院子里看书,看了一会儿,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完全融入到书中的情节当中了,这时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书,我就已经心满意足。我现在眼里只有书,过了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到妈妈在说话:“宝贝,妈妈这里有好吃的你要不要吃呀?”我随口答应了一下也没放在心上,继续看书了。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近,不知什么时候,一个不明之物来到了我的嘴里,只闻见那刺鼻的味道在我鼻子前面徘徊。

  不对,又被妈妈给耍了,我立即把口中的东西吐了出来,整个眉都皱了起来,竟然是我的克星大葱,这个可恶的妈妈又被她给耍了,来到厨房谁知,她竟在那儿笑话我……

  在生活中,这种趣事,我可不少呢。记得上一次,我放学的时候,边走路边看书,前面有一个石头,我没在意,最后摔了一个大跟头。还有上次,因为看书太投入在班上位子坐错了,害得大家捧腹大笑。

  我爱读书,是读书让我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是书使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所以我爱读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四:

  我,是个外来者,从幽静的密林远迁至这嚣闹的都市。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我的身躯被分割、改造,化为一道道苍白的纤影重新聚合在一起。我,曾经的树,此刻的书。

  我的新生活比预期中要来得快了些。一个身着朴素,容样消瘦的小男孩来到我面前,视线的火热灼烧着我的心。他轻轻将我捧起,手竟有些发颤。他急步走到售货员面前,从衣兜掏出几卷毛糙的纸币,微微一笑,离开了。

  穿过横七竖八的街道后,他钻入一个阴暗的小巷,阴冷、潮湿的气息令我为未来担忧。他,停下了。打开了一道沾着苔痕的木门。一个小院,两间土屋,普通至极,甚至有些贫寒,我微微感慨,今生是注定要在平凡中度过了。

  他用毛巾擦拭着手心的汗,不知是因为路途遥远的疲惫,还是内心的激动难耐。他没有急着阅读,先用牛皮纸给我制了件“新衣”。什么感觉呢?合身、舒适。

  他轻轻将我翻开,一双稚嫩中隐着丝丝粗糙的小手轻抚着我,奇怪的是我这冷木之躯竟感到了丝丝温暖。他的神情已然定格沉浸于书中了。我细细打量着他,那脸庞散发出的分明是坚毅!他的双眸灵动,我注视着他,他亦如此他眼神似贪狼,手指紧捏着我的身躯,恨不得将我嵌入他的脑海,痴迷可见一般。

  许久,他轻轻将我合起,长舒一口气,露出满足的笑容。我有些异样,他阅读的欲望侵蚀了我内心的枷锁,我渴望进入他的心灵,痴迷他专注、渴望的神情。

  几年后,他穿着整洁的校服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着工装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穿西装将我翻看,又几年后

  我也老了,身体也泛黄了,他年纪亦高,皮肤也有些松弛了。阳光斜照,花甲老人捧着本黄面旧书,有种说不出的和谐

  我发现,当时我错了,与“痴人”相遇,本就是种不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五: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六:

  他个子不高,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亮光,尤其着迷数学,还特别喜欢计算。他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竞争对手。

  “铃铃铃”下课铃打响了,老师宣布下课后,他不慌不忙地从桌洞里拿出一套课后习题,掏出笔和草稿纸,开始了他的计算。

  起初,他面无表情地在习题上轻松地写着答案,慢慢地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在,咬着下嘴唇,笔帽一下一下敲着桌子,发出“砰砰砰”的声音,似乎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难题。不过,他脸上不自在的神情渐渐消失。只见他拿起笔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笔与纸接触的“沙沙沙”的声音听得很清楚,。一阵风吹进教室里,在他周围徘徊,结果他不但不搭理,反而写的更起劲了,风儿被教师中的冷清给赶走了,投入外面同学们热的怀抱中。

  他依旧埋着头在草稿纸上计算着,外面的欢声笑语似乎阻挡不了他那颗爱学习的心。只见他时而抬起头深思,时而微笑,时而紧皱眉头,时而在草稿纸上画一个三角形,时而列一列算式,时而像火车一样飞快地计算着……不一会儿,草稿纸上被写满了阿拉伯数字。他写完答案后,并没有马上合起习题,而是低下头细心地计算了一遍,过了一会儿他再一次抬起头,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像是在鼓励自己吧!他慢慢地合上习题,把笔轻轻地放入了文具盒,准备好了下节课所学的书本,迈出轻快的步伐走出了教室……

  瞧,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竞争对手,一个热爱计算的人!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七:

  时光飞逝,十岁的她转眼就变成了十二岁,十岁时的痴迷却总是在脑海里回放。

  她当时很痴迷于读书,一有时间她就拿出书来读了,随时随地,每时每刻她都只有一个姿势——坐着看书。

  五年级时,许多同学为了小升初能上个好学校,在课外培训班提前学习课内知识,所以学校的课既重复又无味。许多同学都是想听就听,不想听就做自己的事,老师也不管。这么好一个机会她当然不会放过。她拿出书来了,开始了忘我的读书。她就像一块海绵,坠入了书的海洋,放肆的吮吸着知识的养分,越吸越多,渐渐地沉入了水中,无法自拔。

  放学后,她又独自一人在家,匆忙写完作业,又拿出了书本。双眼痴痴地望着书,书里的阳光是暗淡的,窗外也是一片灰蒙蒙的。现实与书中的虚幻浑然为一,她早已分不清真假了。

  她抬起头,怔怔地望向窗外。黄昏了,时间在她不知不觉中走过,在字里行间浮过,在虚幻现实中飘过,可她却仍旧痴迷于读书……

  老师见她如此沉迷于读书,便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理想,可她的回答却是:“没有啊,我只是喜欢而已……”

  那时的她只是纯粹的爱读书,她也从没有想过老师与父母的看法。但是两年后的她再回头去看,却一点儿也不悔恨,因为她那时的书不是白读的,书中的知识已在她的脑海里生根发芽了。

  “啊!我真的好喜欢十岁那年的自己,好喜欢十岁那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八: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九: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

  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上小学开始,学会识字后,我就非常爱看书,一有空就看,常常忘记时间忘了吃饭,忘了做事情!到书店看到喜欢的书就不得不买,一买回家总喜欢一口气把它看完。我对书就是这么痴迷!

  一天,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新买的书,看得正入迷。忽然,在厨房正忙着煮饭的妈妈走了过来,温柔地说道:“宝贝,帮忙下去便利店买瓶酱油吧,我现在走不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了一声:“OK!我马上去!”可说完后我却马上又沉入我的书世界中去了。结果过了半小时,妈妈回头看我还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于是声音高了几分贝,大声说道:“许妍婕,还不快去便利店!”一听这话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书,飞奔似地往门外冲。快到便利店时,我放慢了脚步,边走边拼命地回忆:妈妈让我买一瓶什么?一瓶酱油?一瓶醋?还是一瓶蚝油?糟糕!我又忘了要买什么!我像一只没完成任务的小鸟,只能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回家。妈妈一见我空手回来,就知道我又看书看得太入迷,只好无奈地说:“看书是好事,我不怪你,再下去一次,记住!是买酱油!”妈妈在我还没走出门时千叮嘱万叮嘱说是买酱油!我再次飞奔去了便利店成功地买回了酱油,像只快乐的小鸟“飞”回家了!

  我看书时很痴迷,经常因为看书闹出了不少笑话,可家人每次都是一笑而过!因为读书是好事,家人和我都希望我能学到书中的知识而不断进步!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一:

  魏源是我们班的一个小书迷,她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看书,吃饭时在看,走路也在看,连睡觉前也要看上几篇。

  每天一下课,她就迅速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轻轻地打开,原来伸得很直的背弯了下来,头靠在手上,另一只手按着书,眼睛直盯着书上,眼珠子随着书上的字而转动,脸上时而喜笑颜开,时而低头不语,时而愁眉苦脸。突然,她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书上,目光停留在了一段文字上,仿佛是审判长盯着无恶不作的坏人一样。

  她又从书包里掏出笔和本子,沙沙的在本子上写着什么,她停了下来,把手抬起来,抓了抓头发,眉头紧锁,似乎在想什么,但又想不起来,汗水慢慢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而她还在思索,手指不住地敲着桌子,发出“咚咚”声。

  眼看时间一点点流逝,她仍一无所动,只见她渐渐把手气伸直,尽管同学们的嗓音很大,但是她一点也没有受影响。忽然,她紧锁的眉头松开了,长舒了一口气,说“太好了,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句名言是鲁迅先生说的!”望着她笑逐颜开的面孔,我投去赞许的目光。

  “叮当当”,上课铃声响了,她却还痴迷在书中,看见老师已进入了教室,而她却还在书中遨游,我着急地推了她一下,她却像是没反应一样。老师注意到她了,不满地看了她一眼,并示意我提醒她,我碰了碰她胳膊肘,她依旧一动不动,直到老师大声点了她名字,她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

  我们要学习他她热爱读书的品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二:

  读书,是提高文化的捷径,读书,是使人精心的良药。读书能使人看见么见过的东西,能使人去没去过的地方,就因如此,读书让我痴迷。

  小的时候,对读书并没有多大兴趣,只对一些鬼故事,童话,小说中的情节痴迷不已。种种有趣的经历融入书中,读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让人越读越上瘾,好像自己就是童话中的主人公一样,幻想着未来发生的有趣故事。

  现在,学校里也要求阅读一些名著,不要以为名著就很枯燥乏味,比如《昆虫记》中就把许多枯燥难听的生物知识论述的活灵活现,让人就像看故事一样,之所以能称为名著,正是因为里面含有极高的文化成就。

  名著和故事有极大的不同,故事以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投入兴趣,发挥想象力,生动的故事环节调动读者们的心,再加上书页中有一些美丽的质感插图,也会让故事书上新增色彩。而名著讲述的则是一些名人自述或者历史真实故事,表达着伟大的精神或者让人入迷的小说般的诗选。因为其中就有很大的成就和文化价值,可以让人们从中获益,让人们从中成长,把先人留下的道理编入书中,为后人吸取与教导,被称为"名著"。

  不论书的品种也不论它的好看与否,也不说书的贵贱,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也有不同的喜好,正因如此,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喜欢读书中有趣的情节,读书可真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三:

  有句话叫做:“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作为爱好读书和吹竹笛的我,看到这句话,点头默叹,以为妙绝。

  镜头一:窗外,风乍起,雨打梧桐叶,几多凄楚。我伏案读书,黛玉葬花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黛玉原是弱小的女子,儿时,不幸失去了母亲,性格孤僻,不爱和他人交流。一天早晨。露水打落下来的花瓣,形成了一个一场花雨,就如一支花仙子不停地飘落下来。黛玉触景生情,不仅想起了自己的母亲,看到这时我不仅被这些情节所吸引。正在这时,妈妈叫我赶快睡觉,我只是应和了一声。又痴迷于红楼梦的故事,同贾宝玉、宝钗一起去安慰黛玉。

  直至黛玉不再自怜,痴迷读书的我才酣然入梦,嘴角上扬流露出甜蜜的微笑。

  镜头二:晴空如洗,蓝天如碧绿,朵朵白云在嬉戏。我步伐敏捷,拽着妈妈往超市里钻,准备买我爱吃的零食。进入超市,广播里播放的曲子《步步高》,一下子就让我体会到一个个意境出现了。感受着即将过年了,人们忙着准备年货,回家团圆的情景。还有寒假过后,收获竹笛考级证书的情景。

  由于痴迷于自己喜欢的竹笛,连不经意间入耳的音乐带都能给我莫大的欣慰。

  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感受到了快乐;因为那份痴迷,我们体会到了欣慰;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才成就了最好的自己。痴迷的味道,是甜蜜的,是美味的,为何不品尝一下呢?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四:

  我知道,自从遇到你以后,我再也不是冷月了。

  那天晚上,你说,今晚的月亮已没有那么冷了。我知道你是在说我。我的冷漠永远只装给陌生人看。自从遇到你以后,我才知道清风冷月不是我的性格。真正从我生命里带出来的东西,是痴。

  看着你的相片,我总是痴痴地微笑。我永远也忘不了你第一次穿校服的样子,那个我为你做的MV。

  我想,未来充满竞争。如果我们不能变得强大,就会被关在时间与竞争的牢笼里。所以我常对你提一些无理的要求:打进全级前三名,考上一中实验班。我现在知道,我的做法是错误的。常言道,我只是你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所以我并没有支配你的未来的权利。我竟痴得如此天真。

  我还痴得有点懦弱。我以为时间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害怕一不小心就掉进时间的流里,无论怎样挣扎,都要面临失去。回头看,再也见不到曾经的你。那时候,总有一首歌,一句话,一个表情,能撩起我对你的记忆。

  但是,这一种痴却能让我一直坚持。我记得曾经一起喊过的梦想,每当想起你,我都充满力量。我总在心里喊着,我不能放弃。尽管梦想难以实现。就这样,痴了半年。

  我不会再用邮箱寄给你了,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复。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看到这些文字。也好,让它们尘封在记忆里吧。只是,我的记忆有你的影子。

  痴迷于你,能让我坚持。谢谢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五: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六:

  书,在我的世界里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个知心朋友,我不能没有它。有一次,我看见书店新推出了一本我魂牵梦绕的书,《格林童话》,标价十五元。于是我决定自己省钱买书。

  我往细的方面想了想,做了些打算。我还没开始行动,就为可以买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开始行动了,第一天,我被饿得前胸贴后背,但为了书,我还是暗自鼓励。一连三天过去,买书的钱凑齐了。下午,下课铃都没响完,我就胡乱收拾了书包,向书店奔去。不太了解我的人吃惊地望着我跑去的方向,还以为我疯了呢,因为我平时都是把书包收拾的得整整齐齐的,才慢悠悠地走回家;了解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的心又被课外书带走了,不由得摇头苦笑。

  我直奔书店,买了我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我边走边看,不想撞到了何老师,她教育着我,我却心不在焉,一直盯着书。直到老师生气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向家飞奔而去。我边跑边想,白雪公主真可怜,她吃了毒苹果,会不会醒不过来了,小矮人应该能救她吧,应该能。

  我回了家,连鞋也没换,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到八点,我才换了鞋,做作业。就连做作业时,我也满脑子都是《格林童话》。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想,我这一生交得最正确的朋友就是书,这个最可靠的朋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八: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九: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三十:

  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游泳,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画画,有人说,让我痴迷的是古笋,有人说……而让我痴迷的则是音乐!

  记得有一次,我迷恋上了一首歌,叫《加加油》。我日夜不停地听这首歌,有时吃饭嘴里会蹦出“加加油”三个字,真的是吃饭都堵不住我的嘴。没过多久,爸爸妈妈铁了心让我把这个“毒”给戒了,我只好与我的《加加油》分别了。那段时间,我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爸爸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让我每个月听一次。

  这还不算厉害的呢,更加厉害的还在后边呢!

  还有一次,我喜欢上了桃十五的《青柠》,在上音乐课时,我们在学一首和《青柠》调调有些相似的歌曲。唱着,唱着,我竟唱成了《青柠》,我也是服了我自己。能做到这样的,真的没有其他人了!我走路时唱、吃饭时唱、整理房间时唱……我的脑子里无时无刻都萦绕着音乐。有时甚至自己在那唱歌,竟然没有察觉到。音乐已经让我到了忘我的境界,我想我是不是成为“音乐仙”了。

  现在我会唱的歌曲有500多首,有时候爸爸妈妈在家,我都会唱给他们听。爸爸妈妈有时会把我当成一个小机器人,对我说什么什么歌曲单循环之类的,我们都很开心,因为我爱音乐,因为我痴迷音乐,我还进了校合唱团,我们还拿了一个区一等奖!

  音乐让我快乐,音乐让我如痴如醉,但我想,作为一个学生,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我还是要端正自己对音乐的痴迷程度,把对音乐的痴迷转移到学习上来,成为一个真正有用和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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