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一:
在我的记忆中见过的人数不胜数,然而,让我最崇拜的还是我的表姐。
我的表姐比我大几个月,上六年级。她最喜欢笑,她的性格就是活泼可爱,真是不懂她为什么一直那么开心。正是因为她的性格,我才十分崇拜他。
我和表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过年,因为她一直住在上海,所以我一直没有见过她。见面时,本以为她是一个和我玩不起来的姐姐,她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衣服,嘴角流露出微微的笑容。与她相处了几天,我发现她的性格和我想象的性格完全不同。
有一次,是在天气晴朗的早晨,本以为可以去游乐场玩,我的心情是很激动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天气突然变了。竟然下雨了,我的心情从激动变为失落。我对妈妈说:“妈妈,现在我们是不是不能去游乐场了?”妈妈也显得十分失落,双眉皱着,说:“嗯,好不容易能出去,竟然下雨了。”我失落地进了房间。这时,表姐跑了过来,对我说:“别那么失落,可以下次一起去。”我忍不住大吼起来:“可我就要今天去,我要去!”表姐转身走了,我平静心态后想:我做的好像不对,下雨了,表姐也没办法,她只不过是来安慰我的。想着想着,我决定和表姐道歉。谁知她把这件事忘到九霄云外了,还和我称兄道弟的,搞得我真有点尴尬。
这就是我活泼可爱的表姐,她的记忆力可真“好”。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对象,这个人可能是自己崇拜的老师、同学,可能是英雄模范,也可能是路边的小贩,而我最崇拜的一个人是我四年级的老师——马老师。
马老师高高的个子,披着长长的乌黑的头发,一双大大的眼睛特别有灵气能洞察是谁在作弊。虽然马老师人长得很漂亮,但最令我敬佩的却是她的品质。
记得那一次上数学课,我们上到一半时,突然有人将老师喊了出去。只见那人在老师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就急急忙忙走了。老师听了,仿佛晴天中忽然响了一声雷一般,站在那发了一会呆,细细的汗珠在她脸上渗出来,她的脸色变得阴沉。但很快老师平复了情绪,又开始给我们讲课了,教室里又充满了老师那温柔的声音。
下了课,老师急急忙忙的出去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老师的孩子发烧了,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急性肺炎。现在孩子还在医院。≤www.guaiweng.com≥
到了下午的数学课,我想着马老师应该不会来了,但马老师还是来了。我们都劝马老师赶紧回去照顾孩子吧,我们都保证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下降。马老师不同意。马老师每天都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奔走,从来没有耽误过我们。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们班考出了好成绩,老师孩子的病也好彻底了,老师告诉我们这些之后欣慰的笑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她敬业的品质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也要像老师敬业一样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习,毫不懈怠!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三: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就是医生了,有些人会问我为什么,简单点,她们救死扶伤,值得信奈。
有一次,听说表妹发高烧,住进了医院,我要求妈妈陪我去医院里看看表妹。一进去,我就发现,有一辆医院车,里面放着许多病人,医生护士把病人抬进了医院。现在,我已经到了妹妹住的医院房间里,142号。我准备开门,里面传来一阵声音:“开始了。”哦,原来如此,表妹正在打针,我不打扰了,这时,妈妈走过来问:“你怎么不进去看你的表妹。”我小心的说:“嘘……表妹正在打针。”妈妈点了点头:“哦,那我们不打扰了,先出去吧,这里面一股药味。”其实,我妈妈最受不了的就是药味了,现在,只好出去玩一会了。刚准备走,142号门开了下来,我飞也似的跑进去。呀,表妹!疼不疼啊?妈妈进来了,说:“呀,什么味儿啊,难闻死了。”表妹笑了笑,说:“阿姨,对不起,您先出去吧,很难闻的。”妈妈走了出去,表妹又说:“姐姐,你也出去吧。”我说:“不了,我一定要看着你。”这时,护士走了进来,说:“你好,请您让一下。”话音刚落,我就决心要当医生。护士拔掉了针,妈妈才好不容易进来……(下面自定,不提供)
过了几天后,表妹的病才治好。等我长大,一定要当一位称职的医生!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四:
“你知道我最崇拜谁吗?刘德华?凤凰传奇?许嵩?不对,全错。告诉你吧,其实我最崇拜的大明星是——周杰伦!对了,你知道我在哪里吗。哈哈,告诉你吧,周杰伦来我们泰州开演唱会了,我爸爸好不容易才买到了三张座票,我现在已经在体育馆门口了。”(说完我便下了车,向体育馆看去)汗,不愧是周杰伦来看演唱会的粉丝已经到上万了。(观众:“你怎么知道?”我:“你眼睛瞎了?没看见体育馆门口人山人海的人群?”观众一看说:“是啊。”)
检了票,进体育馆的时候我发现观众席上早已挤满人了,这时有一位管理员走了过来说:“演唱会就要开始了。”观众席上立刻没了声音,我和爸爸妈妈也赶紧找到了位子坐了下来。演唱会开始了,那令人心旷神怡的伴奏响了起来,台上也随着一身“砰——砰”的一声,一阵白雾向周围散去,这时一个个舞伴走了上来随着伴奏有节奏的跳了起来。这时又是一声“砰——砰”一阵白雾跳了出来,当白雾散去的时候我们心中的大明星——周杰伦,走了出来!只见周杰伦脖子上带了一条银色的项链,身上穿了一件T恤衫,身下穿着一条黑色牛仔裤,手上带着一个翡翠手镯。周杰伦唱起了他的拿手好歌《惊叹号》声音高的时候如大鹏展翅,直冲云霄。低的时候如小雨淅淅沥沥,激情的时候如万马奔腾,浊浪排空。柔情的时候如情人间的细语。
演唱会结束了众人都不愿离去,周杰伦我最崇拜的偶像我永远也忘不了他。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五:
人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我当然也有,那就是前不久地震中的一名模范老师。虽然他已经去世了,但他的精神却永远地活在世人的心中,他就是谭千秋老师。
在地震发生的那一瞬间,他丝毫没有紧张,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孩子,孩子,保护孩子”因为地震发生后,只有十二秒的时间让你逃跑。他们班正好在顶楼,所以根本没时间逃跑。有的学生跑下楼,有的学生躲在桌底下,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孩子并没有全部逃走,只逃走了十分之九,还有四个同学没有逃走,他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去保护孩子们,就是这双曾传播无数知识的手臂,在地震发生的一瞬间从死神手中夺回了四个年轻的生命,而他自己却永远的趴在那张课桌上。
根据网上的消息,谭老师还有一个才一岁半的小女儿,发生地震的那天早上,他和平常一样,六点钟就起来,帮小女儿洗漱穿戴好,带着她出去散步,然后早早地赶到学校上班了。这一走就再也没回。女儿还在家里喊着爸爸啊!
谭千秋老师是学校里最心疼学生的一个老师,走在校园里的时候,远远地看到地上有一块小石头他都要走过去捡走,怕学生们玩耍的时候受伤。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也都崇拜他了吧!他这种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精神,永远的活在我们的心中!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六:
每个人都有崇拜的对象,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是发明白炽灯的爱迪生。
爱迪生之前,已经有人发明了电灯,但很不实用。他想发明一种不仅灯光柔和,而且寿命长,还能让千家万户都用上的电灯。
在他选取灯丝材料的时候,经历了许多挫折:用碳条,一通电就断了;用钌、铬等金属,亮了片刻就断了;用白金丝也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经过1600多种材料的试验,别人终放弃了它他,但他没有退缩。他明白,每失败一次,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1879年10月,他的老朋友麦肯基来看望他。他望着朋友的胡须,突然眼睛一亮,胡须行不行呢?他试了试,可效果也不理想。在为老朋友送行时,他习惯性地帮老人拉平棉线外套。突然大叫一声:“棉线,为什么不用棉线呢?”
老朋友解开外套撕下一片棉布给他。他把棉线碳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住。可碳化棉线又细又脆再加上他过于紧张,不小心把碳化棉线夹断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把棉线成功装进灯泡。夜幕降临了,大家静静地等待着结果。这次实验竟大获成功,但爱迪生仍不满足。
后来,经过7000多次的试验,灯泡亮起的时间才达到了爱迪生的要求。
只有坚持才能胜利,爱迪生用一生证明了这个道理,这也是他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七:
你猜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对!那就是我的妈妈。她瘦瘦的,一双眼睛饱含着温柔的目光。
记得有一次过年,突然有电话找她。我想:今天过年,难道妈妈又要去公司加班?果真如此,我太了解妈妈了,交给她做的任务是不会推辞掉的。妈妈二话没说,丢下碗筷,穿上大衣,就出门了。不一会儿,爸爸端着一饭盒热气腾腾的饺子对我说:“女儿,快去把饺子送去你妈妈那里,好让她能吃上可口的饺子。”我高兴地点了点头。我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嘟囔着:“今天过年,凭什么我妈又要加班呢?”来到妈妈的的工作车间门口,看见妈妈正坐在桌子前,桌子上放着一大批需要修改的白色皮包,妈妈拿出其中一个皮包,在缝纫机上仔细地修改着,一双手小心翼翼地拿着皮包,生怕皮包被她的指甲刮伤。只见她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哈欠连天,但她仍然在坚持地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看着妈妈这般辛苦的样子,我心里不由地“咯噔”一跳,全神贯注地看着妈妈,竟把饺子忘了给妈妈了,这时,妈妈看见了我笑着说:“孩子,是不是给我送饺子来了。”我把饺子放在妈妈的桌子上对妈妈说:“妈妈,趁热先把饺子吃了再做吧。”妈妈冲着我笑了笑,“待会再吃,我先做一会”。然后又继续埋头苦干。
现在我长大了,懂事了,了解妈妈的心意。她是一位一丝不苟的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了公司的利益。直到现在我才真正认识到:我的妈妈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八:
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作家,有的人崇拜音乐家,还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而我崇拜的是我那平凡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人民教师,经常因为学生的事情,而耽搁了自己的事情。
爸爸在一所乡镇中心小学上课。但因为工作需要,被派到一所不起眼的村小支教三年。爸爸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每到”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都要挖掘一些新人才。
因为今年爸爸在村小教书,而这所学校历年也不参加“希望杯”,所以学校一点这方面的辅导书都没有。爸爸就到县城用自己的工资为学生买了二十几本辅导书。而且要有学生愿意周末补课的话,爸爸都会无条件的答应。
不过在我眼里,爸爸不但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父亲。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住院了。妈妈打电话告诉了爸爸,爸爸急忙从姥姥家赶到医院。刚到医院,爸爸的同学就打电话过来,让爸爸去参加同学聚会,可是爸爸却为了我的事不去了。爸爸陪我聊天、教我做作业、看书、还逗我开心,直到出院。
我崇拜我的爸爸,因为他不仅仅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爸爸。我为有这样一位爸爸而感到骄傲、自豪。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九: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当然我也不例外,它是我最喜爱的课外阅读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也是我最最最最最崇拜的人。
海伦凯勒真厉害,世上竟有她这样的人: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在无声,无光,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连想都不敢想象的困难,成功地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她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不停地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海伦把自己毕生的精力致力于慈善事业,寻找一切机会进行捐款,利用一切机会到各地演讲,用亲身经历鼓舞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不仅这样,她还完成了一本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哪!
海伦凯勒是我崇拜的人,对比海伦,想想自己,自己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很难体会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子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许许多多的正常人完全没有认识到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的宝贵,许多东西往往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海伦在书中告诉我们:珍惜现在的一切,热爱美好的时光,用“心”去体验生活!我觉得她说得完全对,我们没有理由去放弃生活,更没有理由去对生活不负责,因为,世界选择了我,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我们应该像海伦一样,珍惜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中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不退缩,勇往直前!
海伦凯勒的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时刻鼓励着我,让我奋勇向前。
海伦凯勒是我崇拜的人,更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
身高虽然不高但十分匀称,头发虽然很长却充满了智慧。大大的眼睛,雪白的皮肤,配上一张爱笑的嘴,这就是我亲爱的妈妈。
说到妈妈,那绝对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妈妈特别聪明,十分博学,妈妈研究生毕业做过大学老师。前段时间,妈妈给我们班上了一节《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主题班会课,内容丰富多彩,同学们都听得如痴如醉沉浸其中。
妈妈不仅博学多才,而且有坚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两年前妈妈发现自己体重超标,许多好看的衣服都穿不了了,而且体检有些健康指标也超标了,她决定开始减肥。首先,她开始调整饮食,晚上不再大吃大喝,也不再吃垃圾食品。其次,妈妈开始加强运动。妈妈单位离家有八公里,妈妈不再开车改骑自行车上班,刚开始妈妈每天都累的腿疼,但是她依然坚持风雨无阻。同时,妈妈每天晚上还坚持跳健身操。于是,在妈妈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妈妈用两年的时间把体重降成了标准体重,身体也更健康了,精神面貌也好了很多哦,原来很多漂亮的衣服也都能穿上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最关心我最爱我的妈妈,严厉与慈爱并存的妈妈,虽然不完美却最美的妈妈,时刻给我榜样力量的妈妈。那个在我有危险时担心我,在我困难时帮助我,在我成功时祝福我的妈妈。明天就是母亲节了,祝我最爱的妈妈母亲节快乐,永远美丽幸福!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一:
我崇拜的人可多啦!
比如可敬的薛老师她教书育人,指望我们能成为国家栋梁;有幽默风趣的笑星周星驰,看了他的电影之后,每个人都会捧腹大笑;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叶欣,她舍己为人,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而我最最崇拜的人是她,一位勤劳质朴的中年妇女,每天起早贪黑地做家务,任劳任怨,就像一头默默无闻的老黄牛一样······
从我的话语中你们应该知道她是谁了——那就是我的妈妈。妈妈总是那么忙碌。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我们还沉浸在梦乡里,妈妈却要早早地起来做早饭、家务,忙得不亦乐乎。好几次我叫她多休息一会儿,可她却“不领情”地说:“你管好自己的学习就好了,我又不累。”大多数母亲都会编出善意的谎言。其实,她们都很疲劳,每天第一个起来,能不累吗?我的妈妈不仅是位勤劳能干的妇女,她在生活中还很节俭。生活中水是必不可少的东西,然而我只知道用水,却不知道节水,这使妈妈很烦恼,所以她才成了我的“老师”。“以后把淘米水放在这个水桶里,还有洗菜水、洗脸水等都能用来冲厕所呀、拖地呀、打扫脏物呀······”天啊!这些我竟没想到!不过,从妈妈的“长篇大论”中,我还是明白了不少道理呢!我喜欢妈妈那辛勤劳作的身影,喜欢她给我讲那不算深奥的道理······她朴素的品格,让我十分崇拜她!
同时我感到骄傲的是,我有这么一个母亲!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二:
我崇拜那些品德高尚的伟人,但是我也崇拜我们班的那些“伟人”——甘若雨。
甘若雨的写作能力那是异常的好,超出常人。
甘若雨好像非常喜欢写,一周要写三到四篇,我只可以写两篇。一篇周记写出来要近1个小时,甘若雨写了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太厉害了,质量比我们还要高!
甘若雨的脸是椭圆的,有一个樱桃小嘴,手指不粗也不细。
想要的一个大奖是非常非常难的,可是对她来说是想得到就得到的,只要随便写一遍好就可以得到!据我所知,甘若雨已经有三篇周记被《我的第一本日记》录取了,真厉害,我就不行。而且她还有一次不知道是哪篇周记写得好,还得到了30元的稿费,我们都羡慕死了!
甘若雨爱写,所以她的写的好,没有人天生就会写得一手好,那是要慢慢写,慢慢练地练出来的。我每天晚上都要练古筝,没有时间写,不过我以后一定会努力的!所以我要向甘若雨那样,爱上写作,坚持练习,总有一天会有成果的,她就是我的榜样!
我崇拜甘若雨,以后一定努力向他学习!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每个人都有一个让自己崇拜的对象,每个人都有自己敬佩的人。
——易烊千玺,他是以为全能的偶像,会唱歌,会跳舞:街舞,拉丁舞等等。他还会弹奏各种各样的乐器:葫芦丝,吉他,钢琴……最让我崇拜的则是他忙于各种各样的媒体工作,却一样保持着最好的成绩。
他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改过眉毛的刘海。一个高高挺着的鼻子,一双水汪汪像要滴出水似的眼睛,鼻子下面还有一副垂涎欲滴的嘴巴。笑起来是还会有一双深深的梨涡。令人看了不禁生起爱意。
易烊千玺的偶像是韩国明星权志龙。单单他一人都能有上百万的粉丝,那也只能说是,在我们地球,我们中国,女同胞太多了。
不知是经常跳舞的原因还是为何,百万粉丝们总能在他的手上找到各种各样的伤口,作为我崇拜的对象,看着这些伤口,未免不解。
对于刚上高中的他,却还背着媒体工作这一重担,学习成绩却还能保持的很好,那他的艰辛也是不能想象的。像我这些只需要顾着学习,其他什么都不用顾的学生来说,这样的学习环境以及很辛苦了。那易烊千玺的艰辛也是可想而知的。
他喜欢跳舞,还会编舞,按着权志龙的歌自己编舞,然后在粉丝见面会上向百万粉丝们表演。
他,会唱歌,会跳舞,会打鼓,会弹琴,学习成绩还很好。
易烊千玺——他是我的偶像,让我崇拜的对象,他还是我敬佩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位让你崇拜的对象,我也一样,看了我的介绍,你们肯定能猜出他是谁。
他是一位小男生,戴着副黑眼镜,他最常说的话是“你们让开,我来。”。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你一定猜出他是谁了吧,他就是——张瑞祥。张瑞祥同学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他非常真诚善良,他经常在同学有困难时去帮助他们。
在一次美术课上,我和杨辰皓做同桌,他在看着美术课本,心不在焉的样子,老师管教了杨辰皓几次,可杨辰皓还是不认真听课。突然,在我左边的杜佩芸同学喊道:“老师,他吐了!”我转头一看,果然,杨辰皓把呕吐物吐在了美术课课本上,讲台边和课桌上。美术老师问:“有谁来擦一下?”很多同学开始还不敢,没有几分钟,就有许多同学跑来了。他们大都是拿着毛巾,在杨辰皓的课桌上乱甩几下,就捂着鼻子回去了。这么一擦,桌上更脏了,地上也有了。杨辰皓身上也有了,老师让杨辰皓去洗一下,这时,劳动委员张瑞祥赶来了,他看到大家惊恐万分的样子,就说:我来吧。“说完,他一路小跑,脸上带着欢快的激情,跑到后橱拿拖把去了。
张瑞祥同学吧拖把洗净以后,拿到杨辰皓的座位边,拉开他的椅子,把拖把伸了进去。我看见张瑞祥同学在卖力地拖着吗,不一会儿,地就干净了,一股臭味也没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张瑞祥,一位值得我崇拜的小男生。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五:
我最崇拜的人是李小龙。
李小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做了一些不平凡的事。他只身来到美国,边打工边读书,不管遇到任何艰苦的事,他都不退缩,终于考上了美国的加洲大学。他刻苦钻研,为了提高自己的武术,找遍了各地的武术大师,取长补短。终于创建了自己的拳术----截拳道。
李小龙为了提高自己的功夫,到公园去模仿狮子`老虎`豹子`狼`猴子等动物的叫声,从中得到了启发
李小龙为了以武会友去参加加洲空手道大赛,因为他对空手道不在行,所以他找到自己的徒弟,曾经是空手道教练的木村,在一翻苦练后,李小龙渐渐对空手道有了新的认识。加洲大赛开始了,李小龙凭着自己的努力打进了决赛,这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是个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最后在争夺冠亚军时,李小龙的对手是阐联三届冠军的九段空手道大师霍夫曼,李小龙一开始就被对手用过肩摔和高边腿打倒在地,这时,李小龙用动物的叫声把霍夫曼搞得心烦意乱。霍夫曼把李小龙的颈子掐住举了起来,李小龙趁这时用腿把霍夫曼的手抓住一转,霍夫满就摔了一跤,李小龙在用截拳道的一招就把霍夫曼降服了。
我崇拜李小龙的中国功夫,还有他的钻研精神和不怕艰苦的
精神,我一定要学习他那刻苦钻研`不怕艰苦的精神。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六:
人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说起我崇拜的人,那就是篮坛巨星科比布莱恩特。
说起科比,不得不提的是他那令人仰慕的绝杀。在我的记忆中,最难忘的一次便是2010年1月1日,湖人与国王的比赛。在比赛剩下5秒时,湖人106比108落后,希望全都寄托在了科比身上。加索尔接到了球,想传给科比,可是科比被防得死死的,就在最后关头,科比摆脱了防守,艰难地接到了球,千钧一发之际,他在三分线外出了手。只听“唰”的一声,球呼啸着飞进了篮筐,现场沸腾了!
看了慢动作回放,科比出手后还有0.1秒,湖人队获胜!
科比在如此关头,担负着重担,承受着压力,还能进球,他的技术与心理素质值得我肯定与仰慕。
科比在比赛中受过大大小小的伤。在2009年1月12日,他在与韦德的对位中,撞得头破血流,不一会儿就浸红了他的半边脸。可是科比只是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便又投入了战斗。2009年1月20日,湖人对阵骑士,科比被詹姆斯戳伤了无名指,检查后是脱臼,便把无名指接好,与此前受伤的小指绑在一块。科比在下半场,仅用三跟可用的手指,出场了41分钟,带领球队取得了胜利。科比不屈服于伤痛的精神足以让他成为我最崇拜的人。
当我们把他看作人,他却在俯视世界,当我们把他看作神,他却在仰视世界。这个人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七:
我崇拜的人既不是什么明星,也不是什么伟人,而是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清洁工。
有一天,天气实在炎热,妈妈让我拿着垃圾袋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里,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那舒服的空调房,拎着垃圾袋来到了楼下。可是,那眼前的一幕,让我感到吃惊:一位老爷爷正在汗流浃背地用一个夹子在垃圾桶里面捞着什么。
我想垃圾桶里的垃圾这么臭,这么脏,难道老爷爷就不怕吗?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老爷爷似乎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就回过头来,朝我微微一笑,用一种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小姑娘,你把垃圾放这儿吧,天儿热,回家吧!"听口音,显然是个外地人,我默默地把垃圾放到垃圾桶里,停了一会儿,就走了。
我回到家,一阵凉风吹来,帮我除去了在外面感受到的炎热,我想那位老爷爷一定也很热吧。我想起了老爷爷那亲切的话语,是老爷爷那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让我感动,想起这么热的天,老爷爷还在坚持工作,我的心真不是滋味。
像老爷爷这样的城市清洁者,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八:
他是沙漠的鹰,振翅高飞,翱翔于无垠的天际;他是海洋的鱼,扭动鱼鳍,畅游于浩瀚的汪洋;他是人中之龙,奋力拼搏,书写着辉煌的人生。他便是我最崇拜的人——童舰锋。
童舰锋长着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大大的眼睛,有着挺拔的鼻子和一张微大的嘴巴,他长着大约一米五高的个子,戴着个小眼镜子,真是个小帅哥呀!
童舰锋的英语可好了!他的英语已经学到八级了,相当于大学教材了。在一次英语的口试中,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单词记不了也读不了都要用谐音来死记。可是童舰锋只是看了一眼,抓了一下脑袋,拼了音标,立马就写出了这个英语单词,并获得了全班第一名。别看童舰锋现在没有学英语了,但是他在以前几乎周末每天都在学英语,现在他也在背以前的英语单词及短语,童舰锋不仅英语成绩好,体育方面也不错。一次五年级运动会上,童舰锋跑接力赛排在第五位。
比赛开始了,同学们都神态自若地出发了,在到了第3位同学时我们班已经跟别的班有差距了!到了童舰锋那一棒我们班差距已经很大了。童舰锋接到棒后,自信的出发了,当他跑到一半时,马上变得像一阵风似的追了上去。跑过了终点,他赢得了我们班的一阵欢呼!我们班获胜了!
我相信童舰锋能把英语学的很好,更棒。相信他能把自己更好的优点发挥出来,缺点也能改正,我对童舰锋的崇拜是发自我内心的,我敬仰他这种努力的精神。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九:
世上的名人可以分成很多种:民族英雄、影星、歌星……在这世间许许多多的名人中,唯一一个令我崇拜的是---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出生于2000年11月28日,是国内TFBOYS组合的一员,他从小就非常刻苦、努力。在4、5岁这个年龄,我们还在玩耍时,他却奔走在各个兴趣班之中;在7、8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家中休息时,他却在练歌、参加比赛;在11、12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娱乐时,他却被全网黑,更是有人往他家寄假肢……
易烊千玺从小就经历了很多,但他从不气馁、灰心。去年,他以专业课第一和高考473分的好成绩,考入上海戏剧学院。
易烊千玺,虽然才刚刚成年,但他已经担任了国家的戒烟大使和关爱艾滋病病人大使,并为山区捐去多辆救护车。
千玺,曾经还在节目中说道:“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这句话深深地影响了我,也成了我的座右铭。他还说过许许多多前进的话,例如:“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负责,不要让自己失望。”有些话是对“千纸鹤”们说的:“别回头仰足迹,我们一起向前冲吧!”
易烊千玺,一个有天使般容貌的人,一个有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的人,一个有良好人品的人。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陷于人品。”我对千玺就是这样的。
这世间的名人千千万万,但唯有他,令我敬佩,令我崇拜,而这个他就是---易烊千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
我崇拜的人不是拥有至高无上权利的国王,我崇拜的人不是众星捧月的明星,我崇拜的人也不是富可敌国的商人。是谁呢?是为人民无私奉献,用一生的心血都贡献在研究事业上的伟人——邓稼先。
邓稼先的一生都很了不起。学生时代,他努力的学习中国的文化知识,在1941年考取了西南联合大学物理系。到了1947年他通过了赴美研究生考试,那年秋天进入了美国印第安纳州的普渡大学研究生院。后来,他的成绩突出,两年便读满了学分,并且通过博士论文答辩。那年他只有26岁,被人称为“娃娃博士。”年轻,在该努力学习的时候就应该把握住光阴,邓稼先做到了,他有丰富的知识做后盾,在祖国发展的事业上贡献出了巨大的力量。他是我们的榜样,偶像。
1950年8月份,邓稼先在美国获得了博士学位,谢绝了恩师和好友的挽留,也坚定的拒绝了美国优渥的生活条件,好的工作环境,毅然回国。
他是“两弹元勋”,从事中国核武器研制与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1967年亲自领导并参与了中国第一颗氢弹的研制和试验工作。他常常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出现在最危险的岗位,充分体现了崇高无私的精神。他是中国文化教育下最好的人,我以他为榜样。
人的一生匆匆来世界上走一遭,最有意义的不是吃得好穿的好玩的好,而是你存在于茫茫天地间的价值在哪?我的偶像——邓稼先,您是我前进道路上的指明灯。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一:
我最崇拜的人是王建民,而我最喜欢的是他努力不懈的精神,不管在大联盟还是小联盟遇到甚么困难,都勇敢的走下去,到了最后,努力总算有成果,他成为是亚州最快取得五十场胜利的球员,家喻户晓的大球星,也让美国人更深入了解王建民这个人。
可是,好景不常…他在二零零九年球季受伤后,造成表现不是很好,更被洋基队外放到自由球员,让我好怕没球队要和他签约,而中断他的棒球生涯,还好,最近华盛顿国民队签下他,让我安心许多。现在,只期盼王建民能将脚步站得更稳,投好球,再次投出第二个第三个。五十胜,再创造第二次王建民传奇的最巅峰。
虽然王建民目前正处于受伤状态中,还要几个月才能有机会,再重新站上投手丘,我一定会、一定会耐心等待着他回到投手丘的那一天,也期待着他能够很快的找回昔日球感,不管再强的打者也会摄服在他威猛强大的球路下,但是,如果他还没调整好,他也还是我心目中永远的“三亚之光”。
我觉得我以后也要向王建民学习他努力不懈的精神,也要成为和王建民一样为国争光,不管在哪个领域,都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二:
这在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人们对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人们所崇拜的人也有不同,有的崇拜光彩夺目的明星,有的崇拜伟大的科学家,有的崇拜医术高明的医生,但我崇拜的都不是这些人,而唯独是平平凡凡的她。
她有一头金黄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挺挺的鼻子,一张润泽的嘴唇,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还有一双粗糙的手。
她非常的辛苦,因为她每天不但要工作,还要回家打理家务,早上,她做完了做早餐,去工作到中午,中午又回到家里做中午饭,有回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到家,也不能睡个安稳觉,还要把家里的这些烂摊子事给收拾干净才睡觉。
她慈爱,因为没当女儿伤心或无助时,她便伸出那双粗糙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用温柔的语言对女儿说:“女儿,没事的,有什么事给妈妈说,妈妈会帮你的。”就是这句话,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她勇敢,因为每当女儿受到伤害时,她是第一个跑出来当挡箭牌的,女儿的心里就有一件自己感动,有一次女儿叫妈妈炸煎饼给我吃,由不小心被打翻了,沸汽腾腾的油朝女儿扑面而来,母亲用手一档,油全部洒在母亲的手上,母亲的眼眶都湿润了,却一直关心着女儿,让女儿心里倍感愧疚。
她辛苦、勇敢、慈爱,因为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想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的母亲!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三: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丰富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曹操的领兵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看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也很成功。曹丕让人觉得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而且教子有方。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四:
我到现在我见过的名人很多,现在说说我喜爱的名人。我喜爱的名人是揭开天体的层层面纱的哥白尼,还有一为是“发明大王”爱迪生。这是我平生最喜爱的名人。
我先来说说揭开天体层层面纱的哥白尼!长期以来,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的“地心系”的理论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托勒密认为地球位于中央不动,日。月。行星和恒星都环绕着地球运行。后来,哥白尼推翻了托勒密的理论。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说明了日心说,诉我们: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而后,布鲁诺接受了并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认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系只是一个天体系统。伽利略通过望远镜观察天体,发现月亮表面凹凸不平,太阳有太阳黑子,银河由无数的恒星组成。
我再来说“发明大王”爱迪生。美国的托马斯。爱迪生被欲为全世界的发明大王。他一共取得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专利,这是迄今还不曾有人接近过的发明。1876年爱迪生在新泽西洲的门罗巴克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就是一座“发明工厂”。爱迪生各种改造了电话使之实用化,又发明了留声机。爱迪生还发明了电灯,在此期间,他经受了失败的考验,他花费了一年时间和五万美金,才弄清铂导线不能用来做灯丝。经过了数百次的实验,他终于找到了符合要求的材料。1879年10月12日,爱迪生用碳素做成了第一个电灯泡,它连续发光42个小时。
这些知识你还不知道吧!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五:
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
看到这个话题,心里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激动。我终于可以表达我对你的崇敬了。
这学期学了你写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那只忠诚的战象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你的动物短篇小说中,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如“大象的马鞍已经磨损,仍然显示出尊严和奢华;给大象套上马鞍,增添一份英气。“从这句话,从这段话,我不仅实现了绿色的野心,也实现了你对自然界所有动物的爱;正是你有这种真挚的情感,才让一只忠诚的战象大白于天下。
我的理想是成为像你一样的作家。以前,在我的理解中,作家的意义只是简单的拿起笔来写。看了你的作品,我对一个作家的意义有了更高的理解。作为一个作家,我不仅要拿起笔来写,还要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受。虽然我离成为作家的梦想还很远,但我会为这个理想而努力。
你曾经说过:“六年级的学生正处于形成人生价值观的阶段。我写动物小说是为了让他们明白什么是高尚、卑鄙、文明、野蛮、美丽、丑陋,让孩子们知道,如果背离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就会变得比动物更坏。”从这句话不难看出你有多关心我们学生的成长!
最后,我还是想最后说一句:谢谢!你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之王”。我崇拜你!你是我最佩服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六:
无论任何人都有自己追求的目标或是自己心中的偶像,我从小到大只崇拜过一个人。请大家根据我的描述来猜一下吧。
善用大脑的他
有一次,他的病了,医生没有办法为他的妈妈治病。因为房间的光线太暗,医生无法进行手术。因此他就竭尽全力想办法。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想到了方法。他搬来一张桌子,后面放了一些支撑的东西。前面放了一张大镜子,镜子的前面放了许多蜡烛。突然之间,房间亮了起来,医生很顺利的做完了手术,手术成功后,医生们连连赞叹:“这个小男孩真不简单,将来肯定是一个发明家或者有学问的人。”虽然医生们在夸奖他,但是他并没有骄傲,这可以用一个短语说“胜不骄”。
永不言弃的他
他是一个不轻易放弃的人,当他发明电灯的时候,被失败夺去了他的听力。他成了一个聋人。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前那样:专心研究,不受外界带来的任何影响。最后他成功的发明了电灯并且受到了各路人士的赞评。因此他成了世界发明之王。被当时乃至现在的人广为流传。因此,又可以用一个短语来说“败不馁”。
想必经过我的陈述,大家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享有世界“发明之王”的称号的最值得我们敬佩和崇拜的人——爱迪生。因为有了他,世界上有了光明;有了他,人类才会这么富强且伟大;有了他人类才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难道他这样一个“胜不骄,败不馁”的人不值得我们现代人崇拜,不值得我们现代人敬佩,不值得我们现代人为其歌颂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七:
小朋友,慢慢走,注意安全!大叔,小心点,别摔了!每当听到这一句句亲切的话语,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有一双坚定有神的小眼睛,一个高而挺拔的鼻子,一个总是微笑着的嘴巴。他的名字叫陈辉,是广汇花苑的一名保安。虽然他只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但他乐于助人的品质让他成了我心中最崇拜的人。
星期一早晨,我吃过了旱饭,便背上书包准备去上学。我换上鞋子,走出了家门。走到小区门口时,我看见陈辉眼神坚定,正检查着路上的行人。我还是像往常那样,高兴地说:陈辉叔叔,早上好!陈辉微笑着说:小朋友,早上好,路上注意安全!我走着走着,突然,陈辉就像一阵风,从我身过跑了过去。我向前望去,只见在马路中间,陈辉小心翼翼地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还不停地吹响手中的口哨,指挥旁边的汽车耐心等待几分钟。陈辉扶着老奶奶走过了马路,老奶奶抓着陈辉的手说:小伙子,刚才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没有你,我有可能就在马路上送命了呢,真是谢谢你呀!陈辉却笑着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没过多久,天突然变了脸,一阵大雨突如其来,老奶奶着急地说:这可怎么回去呀!听了老奶奶的话,陈辉立刻跑去门卫拿了一把伞给老奶奶,并把老奶奶送回了家。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中不禁为陈辉叔叔竖起大拇指。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陈辉,一个乐于助人的平凡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八:
几米,一位在台湾非常有名的绘画家。
几米,一位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
几米,在绝望中复苏的银龙!
1995年,几米不幸得了血癌,绝望的他在经过了三年的治疗,病情终于奇迹般的控制住了。在那之后,他的作品以看不见的速度进入了人们的心里。从他的画中,我感受到了他在治疗的那段时间里的绝望。
病好后,我从他的新作中看见了凤凰浴火后的重生。但也总是时不时体会到他对病魔无限的恐惧心情。
在他的画里,总是有无穷无尽的想象和童心。他所画的每一条线条,每一个人物都会悄悄地进入人们的心底。他就像神仙总把我所想的一切画下来,在《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中,我就像遇到知音般深深溺在他的画里。
崇拜几米更重要的是因为他的不败的精神。在生病的日子里,他承受了非人的痛苦。他绝望,但在看见一些光明时,便毫不犹豫地牢牢抓住。他每天都徘徊在生死之中,他痛苦,但在重生后却比任何人懂得挥洒生命。笔,是他的心;线条,是他的神经;色彩是他的眼睛。他用世界上最简单的线条,描绘一幅最童真的画。他把内心所想的一切都画在洁白的纸上。他有着无边的想像,一个本子,一间屋子,一位乞丐,一幅雕刻……他都能从中幻想到我们所不能幻想的。
别人说:大人和小孩之间的矛盾几米最清楚。的确,他就像一位神秘的翻译家,把大人和小孩的内心矛盾诠释在他的画里。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九: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比如说:孙杨、姚明、宁泽涛……而我最崇拜的则是一位陌生的特警。
这位特警的脸黑黑的,像是经历过许多风雨的洗礼。眼睛炯炯有神,透着几分严厉。手很粗糙,还有几道深深的伤口。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在街上散步。突然,一个喝醉酒的男子蹿到街上,挥舞着手中的刀,大喊:“不许动!”他走得歪歪倒倒的,像踩着香蕉皮似的。手中的刀在微微颤抖,路上的人都很害怕,我也吓得手脚发抖。
这时,那名特警冲了上来,站到那名男子前面,眼神坚定,严厉地说:“放下手中的武器,不要伤害别人!”醉酒的男子手脚开始颤抖了,就像一台震动的手机。我心想:这名特警真厉害呀!他一来坏人都已经魂飞魄散了。
特警等了一会儿,发现醉酒的男子并没有想扔下武器的意思,特警眉头一皱,看对方已经站不稳的时候,他就像一道光一样冲到对方前面,来了一记左勾拳。这拳头就像闪电一样划破空气,砸到了醉汉的脸上。我仿佛能听到那位男子骨头碎裂的声音。只听“啊”的一声,醉汉跌倒在地。特警连忙上前一手按住他,让他起不来,另一只手从腰间抽出一个银色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手铐。只听“咔”的一声,手铐扣上了。周围的人连连叫好,掏出手机不停拍照,我也趁机拍了一张照。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名英勇的特警,他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正义勇敢的形象,永远刻在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