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续写600字作文(精选4篇)

孔乙己续写600字作文(精选4篇)

时间:2023-05-05 08:02

  孔乙己续写600字作文 篇一:

  黄梦菲

  我名叫孔乙己,在我们这一片,就没有不知道我的人,毕竟,我也是少数不多的读书人。

  我身着一袭长袍,虽十多年过去了,但这长袍依旧没洗没补,穿上依旧体现出了我文质彬彬的气质。我呐,爱喝酒,喝酒能使我开心,我在小酒馆里也算认识了些朋友吧。

  我知道,我十分不招人待见,因为我又偷东西,又没钱。这不,他们又来轮番笑我吗?我一进酒馆,一群酒客看着我就讥笑我,他们说我偷了书,被人打。唉!没文化真可怕,我那哪叫偷书啊!明明是窃书,你说偷书和窃书能一样吗?算了,反正都是一些粗鲁下贱之人,哪能和我这知识分子谈论同一事呢?给他们讲多少遍也不会懂得。爱笑就让他们笑吧。

  既然我和那些粗鲁之人没有共同语言,找个小孩子显摆也行啊,我看那小伙计就不错。我走上同他说:“小子,你识字吗?你知道茴香的“茴”字怎么写吗?”,我说完,他迟迟不回答,我又说:“不知道吧!没事我教你啊,你有我这样的师傅该高兴,徒儿,来看这。”“谁要你教,我会!”说罢,那小伙子写出来了。“不错”,我欣喜的说道:“那你知道“茴”字的四种写法吗?我来教你写吧!”谁知道,那小伙子竟然走了,算了,不和他一般见识。

  后来,我因为偷东西,被人打折了腿,就好久没再去小酒馆,直到有一天,我实在是想念酒香,才忍不住来到小酒馆,我一进门,老板的冷嘲热讽让我很不爽,我没有怎么理会他,我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桌上,要上酒。我明白,现在的我啥都不是,我享受完美酒,就开始了我独自流浪之旅。

  孔乙己续写600字作文 篇二:

  孔佳琦

  我又来到了这家酒馆的前面来,唉!这回是偷的何家的书,恐怕这次进去是他们又要取笑我了,唉!没办法,谁让我一直靠不上一个秀才呢!

  走进去,人不多,没人注意到我,大家都在围着桌子喝着酒,我便轻轻的踱到那个小伙计的身边,生怕被他们发现并取笑一番。我让他上一盘茴香豆,两盅酒,天太冷了,冻得我一哆嗦,我赶紧又给伙计说:“酒给我温一温。”忽然,我听到了背后的笑声,回头一看,唉,又是他们,看到他们我就心头一颤,仿佛看到了何家的人一样。[www.guaiweng.com]

  “你肯定又偷人家东西了!”我吓了一跳,缕了一缕长衫,很疑惑他们是怎么知道的。“我这叫窃,不叫偷,窃怎么能和偷一样呢?”说完,我低下了头,等着伙计把酒送来,因为我自己都不信我自己说的话,我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伙计把酒端来时,酒还冒着热气,我抓了三颗茴香豆,在手里晃了几下,又放回去一颗,把那两颗放进嘴里,我叫住伙计:“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吗?”他看了我一眼,向柜台走去,我又叫住了他“不就是草字头下面一个回家的会吗”“对…对对!你知道回有四种写法吗?来,我教教……”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又抓起一颗茴香豆,放进嘴里,喝了一大口酒,“嗯…还热乎…唔…也不热乎了”我又喝了一大口,看着挂在碗壁上的几滴酒,又把碗举起,倒了三秒,倒下来一两滴滑进嘴里,心里想到:唉!我不如一个送酒的小伙计啊!摇着头,便向丁举人家的方向走去……

  孔乙己续写600字作文 篇三:

  程天莹

  我喝完最后一口酒,低着头,拖着断腿离开了咸亨酒店,慢慢的用手在地上撑着身子,一点一点向前挪。

  寒风吹,鲁镇显得格外寂静,只能听见我身下的蒲包和地摩擦发出的唰唰声,偶尔我看见一两个行人从旁边经过,连看都不看的,便匆匆的离开。

  迎面走来的又是短衣帮的人真是冤家路窄。“哈哈,这下打折了腿,还敢偷吗?”“他敢吗?再偷恐怕连手也打折了。”我好讨厌也害怕听到这笑声,便咬着牙,拖着废腿,使劲的向前,一去我想到一句古文:“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是啊,这点苦难都受不了,怎么承担大任呢?我试图用这句话一遍一遍的勉励自己?人们的笑声听不见了,我找到了一个小山坐下来。腿实在疼的厉害,挽起裤腿一看,又红又肿的,有的地方已经化脓溃烂了。

  我恨丁举人,他怎么可以这么残暴,有这么多钱,就不能施舍我一点钱?本来想骂他一下的,但我又觉得这和读书人不相称,便改口道:“”君子不记小人之过也。”我多么希望能中举,发财做官啊。我痴痴的想,昏沉的睡着了。

  一阵秋风夹着一阵秋雨。雨水湿透我的袄,把我惊醒了,我看了看天,阴暗的,雨滴滴答答,我伸了一伸,便拖着腿向前去。

  风大了,雨也更大了,我在一条溪边停了下来,我感觉身子不停地抖,手僵硬的也弯不过弯来,肚子开始叫唤,又冷又饿啊,我爬不动了,就感觉眼前一黑,冻僵的双手再也无力去支撑那满是泥的身体,向前一倾,头栽了下去……

  孔乙己续写600字作文 篇四:

  何君菂

  被扔出丁府,我已没力气再做挣扎,本一硬气的书生,该在自己府里享清福的,却要在这道路上,丢人现眼地苟延残喘。没力气了,吾身将去矣!不如去往那极乐世界。合眼乎,眼合矣。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竟活了过来,却躺在一片荒郊野外,大概是丁老爷嫌碍眼,把我扔出来的吧。我强撑着坐起来,忙拍拍那满是尘土和血渍的长衫,这烂腿,怕是要误了一个读书人啊!

  四处里捡了些干草,编成个蒲包,又搓了两根草绳,穿起蒲包,勉强在肩上挂住。远远望着城门,好像美酒又浮现在了眼前,不!我要钱!我得喝碗温酒再走!用手做脚撑着地,进了城,拿头发遮住脸,蹲在距咸亨酒店极远的地方,捡了只破碗,摆在身前。

  天气愈发寒冷了,呼啸的风冽冽地吹着,屋檐上已结了冰柱,街上往来的人都裹地厚厚一层,无一空隙,我狠命用手捂住长衫的破洞,趁无人注意,拾起那块黑猫嘴里掉落的馒头,啃之。白昼、黄昏、黑夜;白昼、黄昏、黑夜……

  终于!终于!已回钱在手了!我激动地拖着僵硬的身躯,朝咸亨酒店“走”去。我不愿看见那些人,可,若不是他们,大概没有人会理会我了。

  喝完酒,我且细细咂着嘴,回味这最后的香甜。慢慢挪出店门……

  走了!再见这浊酒!再见这寒天雪地,再见这人世冷暖!

  我在城外的一个小荒岭中,与世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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