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精选29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精选29篇)

时间:2023-07-17 09:32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一: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guaiweng.com←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三: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五: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六: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七: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八: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九: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一: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二: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三: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五:

  文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益友。我赞同这句话。只因我痴迷于书中的乐趣,那里的乐趣远比我看电影、打篮球来的还要多。

  翻开厚重的书皮,从上到下浏览,一行、两行、三行……我闯进了书的世界。万籁俱寂的夜,终使在昏昏的黑暗中,也能看见站在岸边孑然一身的白衣少年,李太白,此时此刻你又在想什么呢﹖是“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还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胸有成竹?或许都不是?只是想感受那远离朝廷腐败气息的`一丝安宁?李白啊李白,终其一生,要那正义蹉跎一生,毕竟还有好酒相伴。

  有青莲居士的豪情,必有少陵野老的忧愁,书海把我带到了腐败的晚唐。曾经犹如人间天堂的大唐,今因一场安史之乱而家破人亡,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国家一步一步走向衰亡,虽有报国兼济天下的心,但屡遭小人排挤,你是何等伤心?何等义愤填膺?何等无奈啊!最后只能收拾自己的一生求学生涯,打道回乡,临别前作了一首《春望》,便成了永恒。“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啊杜甫啊,一生赤胆保家国,没落无能挥袖去。

  书里的人物不能出现,但是塑造得非常形象,仿佛人就在眼前,仅有那点知识是不够的,因为人就是一本书,还需慢慢品味,像是浓郁的茶,那味道钩住了我的魂。

  书,是你把我一步一步领向成功,是拯救了我的灵魂,我深深地痴迷于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六: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七: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八: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九: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一: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二: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三: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四: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世事变迁,花飞花谢,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自行车的痴迷。

  自行车飘荡着我的童年的天真与快乐。

  把我们骑自行车玩吧,我一脸欢喜的说。爸爸弯腰抱起喔,我们开始了真诚,每到下坡时,风嗖嗖的在我耳边吹拂,找乱我的头发丝,饲养意义让我发出啰啰啰的小升,日落时,我坐在爸爸自行车上,在临江河畔徐徐前行,看着太阳渐渐从季平线上坠落。落日熔金,万霞似绵,在那长歌边上飘荡着童年的天真和快乐,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自行车上激发着我童年的不屈和坚持。

  我曾经眼巴巴的看着表姐青柠的骑着自行车灵动自如,让我燃起了学自行车的火焰节。骑自行车的过程固然是艰辛的,摔倒是经常的事不说,最初等车的时候,就在能上车之后,也有过未曾注意前方的小坑,直直地骑了过去,车子一个不稳,顿时人仰车翻,手和膝盖被擦伤,最后我只能一瘸一拐的回家的情形,可是我并没有放弃,顽强的坚持着,最终我熟练地骑着自己喜爱的'自行车,单手扶把龚蓓华翔在风的音乐里,我不屈的坚持和赞美,在这份快乐里让我痴迷。

  自行车思索着我青年的理想和抱负。现在的我是一名即将面临九年级学生,每当遇到困难或考砸时,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爸爸也没有什么要问的,如往常一样叫我去骑自行车,当我要面对一个陡坡时,我用尽全力的拼命踩它,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即使再土的坡,我都不会放弃。汗水从我的脸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迷茫的我的眼睛,最终我骑下了坡顶,狭义的滑坡而下。爸爸问我为什么不下车推的上去,我如实的说,当我在拼命用力往上瞪时,其实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就像骑车,你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陡坡,如果放弃了,心中的理想和抱负就不能实现,所以我不能放弃,但在坡顶迎接坦途,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正因为喜爱,所以迷恋,正因为热爱,所以痴迷。

  我曾痴迷于骑自行车,自由奔放,即使你风上坡也昂然前行,在漫长的岁月中,手自自己的痴迷,在竞争激烈的这个世界中,所自自己的一方天地。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五: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六: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七: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八: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九:

  痴迷,是我对一种事物的执着追求,他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感到了快乐,当然,这其中也参杂着痛苦和挫折的情感。我现在已经八年级了,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清楚地呈现出一幅训练的画面。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选择了跳绳这个爱好,在后来的几年里,跳绳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大特色。跳绳技术好,免不了一些努力上进的小鱼小虾来向你发起挑战,这时你需要完胜他们,让他们知道你们之间差距还很大,得继续努力勤奋的练习。

  但是在这光鲜的外表下,我付出了许多泪水和汗水。一开始我刚加入跳绳社团,我一分钟测试都没有现在的三十秒测试跳得多,而且在这么差劲的成绩下,还藏着我那被跳绳打得无数道红痕,每一下都打在我的心中,这训练太辛苦了,我撑不住了,想要放弃,但是很快这个念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既然选择跳绳,那我就必须坚持到底,要不然我都会看不起自己了。

  再后来我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碰壁。终于换来了我在“战场”上的.胜利。我变得永不言弃,继续努力,不忘初心,既然选择了跳绳,那就要把它做好。之后在一次次的跳绳比赛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证明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切都值得,泪水值得,汗水值得,坚持值得。

  现在我的这份痴迷依旧还在,它在,我也在……

  谢谢你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好的看法,让我对这个世界点燃了希望,这个世界不只有失败,挫折,更多的是希望,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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