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遇见你,很幸运作文600字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
——题记
已进十月,暑热还是不肯退去,叫人闷得慌。长椅上一把花花绿绿的糖果,折射出炫彩的光。记忆又飘回初二的夏天。那天,依旧让我难忘。记得与您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那一个同样炎热的夏天,您流利的口语,熟练的发音,着实满足了我对英语老师的全部幻想,也让我羡慕了很久,当时就有预感跟着您学习,我的英语学习水平一定会提高很多。
记得一次英语课上,我一边听着您的课,一边暗暗感叹着时间过得真是慢极了,哪有古人说的“光阴似箭”,分明是假的!心里暗自抱怨看,竟起了睡意,慢慢阖上了眼,知识点仿佛都飘到了万里云外……“课代表,来,由你回答这个问题吧。”我半梦半醒地被叫起来,昧了眯眼才堪堪看清了黑板上的问题。好简单!我心头一喜,脱口就说出了答案。坐下后。我整个人都清醒了,也松了一口气,既庆幸自己的机智,又感谢您的提醒。
不久后,我被您提拔成了课代表,每天都争取早一点给您送去作业,有一点辛苦,可也很充实。初二下学期作业量逐渐增多,以至于我早上很欢起床。一天早上,我连早饭都没有吃,就匆匆赶去了学校。“咕——”一声“吃饭铃”不合时宜地响起,我有点不太好意思,“吃饭了吗?是没吃吧。我这有点桂圆,你拿去吃吧。”说完,手便抄进了口袋,摸索了一阵,掏出几颗圆滚滚的桂圆。“早上再急也要吃饭,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呢。”我接过那几枚杜圆,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Mrs。Li,感谢您愿意做我的老师,您的谆谆教诲戎永远不会忘。遇见您,是我积攒已久的幸运。
第二篇:遇见你,很幸运作文600字
很幸运,遇见你。
初次相识,你还在妈妈的怀抱中,半睁着眼,全身黑乎乎,毛茸茸的,好胖好胖,让我在一群毛孩子中一眼就看中了你。就你了!我当时想。后来没过多少天,我就将你抱到了我的家。我知道,离开妈妈的你会很伤心,所以,我将大部分的爱倾注于你,晚上,屋里的灯总是亮的,因为担心你会怕。我总是半睡半醒的,因为怕你饿。终于,你会走了,会跑了,可有精神了,长的也很不错,鬼精鬼精的。
你那无处挥洒的精神头啊,使客厅里的桌子腿,餐桌上的纸巾,包括我的……袜子都遭了殃,一样没落下。我真的是头都要炸了,每天醒来第一件事——看鞋和袜子还在吗,但是,虽然你有时很令人抓狂,我却从不后悔留你在我家。甚至是因为这些狂,我也得到了许多欢乐与幸福。≤guaiweng.com≥
每次放学回到家,总是远远的就看到一个小黑点儿朝我奔来,拼命摇着尾巴还“汪汪”叫着,奶声奶气的。你疯狂的蹭我的腿,扯我的鞋带,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我,那目光直穿我心。我知道我知道,你就是想让我抱抱,可是,你都干了些啥,小爪子都脏兮兮的,好嫌弃你呀!咱能不能干净点。
后来,我因为上学的原因就把你交给弟弟照顾了,让你和弟弟的毛孩子“麻团”一块玩儿。待我再次回家,你清澈的双眼就变得浑浊了,弟弟说是被什么东西扎到了。看着你的眼,我有着说不出的心疼与自责。阳光下我抱了抱你,见将你举起。后来,因为眼吧,你还是离开了,去了人们所谓的汪星。不嫌脏了,多想再抱抱你。
那天阴光下,我们对视,你平和的眼神里写了满满的三个字:喜欢你。
第三篇:遇见你,很幸运作文600字
吴露苗
我能看到月亮星星,蓝天白云,是因为岁月静好,我遇见了你。
母亲,你总是在黑暗中递我阳光;在寒冷中给我送碳,在伤心时给我鼓励。
那一次,你还记得吗?我从小学到初中时的第一次月考。竟从班级第一滑了下来,你就在晚上散步时给我鼓励,你告诉我要学会提前预习呀!女儿!预习才可以使你在上课时知识点不会混乱,老师一讲你就明白了。那天晚上,你披着头发,没有化妆,你曾经跟我说,女孩子要衣着得体,可是那天晚上,你却没有,这是为什么呢?您疲倦又干的脸上让我心疼。
还有一次我们上学没有带足够的衣服。在寒风中吹,被风缠绕着身子,我快要冻僵了,您却冒着大风,给我送来了衣服,当时天还没亮,宿舍响起来电话铃声,没人接。过了一会儿便又响起来了,我嘟嚷了一会儿,便接了电话,电话里响起了熟悉的声音:“苗苗呀,妈给你送衣服来了。”妈妈你告诉过我一个人要学会保护自己,可是你在寒风中给我送衣服,穿得那么少,你没有保护好自己,这是为什么呢?
再一次,我向您诉说那一天饭堂的饭菜不好吃,你将我骂了一顿:“人家都能吃,凭什么你吃不了?哪里那么矫情?”但是过了一会儿,你便给我送来了一碗鸡汤。妈妈,为什么你骂了我,还给我送汤?
坐在窗前,冷风吹着。突然,我明白了,一切都是因为遇见了您。怕我冷,怕我吃不好饭我去买零食吃,怕耽误学习没有文化。
爱,是星星般的明亮,月亮般的洁白。因为遇见了您,我就是您的全世界。母亲的爱,溢满全世界,因为爱,很幸运遇见你。
第四篇:遇见你,很幸运作文600字
一生中,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他们会带给我们不同的情感,让我们学会了许多东西。她,使我懂得了友谊。
依稀记得,小学三年级时,有几个人转到了我们班。她,就在其中。我记她记得最深刻。因为在一群小矮个中的她,比别人生生高出一个头。显得她无比高挑。再加上,她气质清冷,做自我介绍时落落大方,获得不少人的称赞。不少人都想与她做朋友。我也不例外。但是许多人都畏惧她那淡漠的态度。我一开始也不敢靠近,但实在是想交个挚友,就逐渐与她有些交往。通过一学期的交往,我们成为了最好的闺蜜,我发现她其实外冷内热,看起来冷冰冰,但很热心。
自此以后,我们便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后都可以在路上看见两个如胶似漆的游荡身影。即使是一句玩笑话,也能在路上咧着嘴笑个不停。
在学校里,她的交际范围不大,仅限于边几个班级。她也不愿意去别的班“串门”,下课了只和我及几个女生谈笑话,也不喜欢运动,每次体育课都会累成狗,大汗淋漓。她最怕的就是跑步了,一两圈就算了,到第三圈便逐渐滞后。最后一圈时,她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勉强跟上大部分同学。我则总是冲在前方,看到她掉队,便会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向前跑。跑过终点,我们跌坐在树下,大口大口喝水,说说笑笑,便度过了一节体育课……
友谊是一颗颗珍珠,把它们集合起来就连成晶莹,友谊是一滴滴甘露,把它们汇集起来便合成清新;友谊是一朵朵鲜花,把它们结合起来便凑成美丽。
时光飞逝,我们转眼上了初二,蓦然回首,所幸那任然岁月覆盖的过往,有你胜似亲情的陪伴,那些繁华哀伤终成空白,只剩下青春花开。遇见你,很幸运。